| 工程名称 | 长宁区非标道板整治工程 虹古路(青溪路~北虹路) | 班组名称 | 绍兴鼎盛劳务有限公司 | |||
| 工程负责人 | 曹路 | 安全员 | 马龙根 | 施工人数 | ||
| 交底内容: 一、施工单位要遵循管线单位的管线保护管理的措施意见。管线保护负责人必须对本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管线保护安全生产交底,以增强和提高职工的管线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管线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管线安全。 三、工程项目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网分布勘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组负责人和管线保护负责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的管线保护工作。 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管线保护负责人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和施工单位详细交底,施工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五、贯彻“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管线事故,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市政设施、上水、上煤、市话、电缆、信息等管线已经由项目组向施工队伍进行资料及施工现场交底。 | ||||||
| 交底人签名: | 被交底人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