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查、协商 在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 就钢结构拆除工程 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拆除工程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九干路 308 号上海火炬润滑油有限
公司厂内 面积约 200平方米 钢结构简易棚。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屋面、墙面钢结构支撑、内部钢平台、厂房内小的附属物。第三条 工期
1、合同工期 15 日历天 雨天顺延
2、开工日期 2011 年 12 月 1 日
3、完工日期 2011 年 12 月 15 日第四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 将拆除下的钢结构进行拆解 并按甲方要求码放到指定地点。
2、乙方应文明施工 最大程度的保护二次利用的彩钢板、屋架完整性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按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 合同总价为 20000 元 贰万元。价款包含人工费、机械类、管理费、人员保险金、税金等费用。
2、拆除工程完工后 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 给乙方提供拆除时临时用电、水接入点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进场后 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
2、 乙方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 乙方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监督 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4、 乙方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如有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时 应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或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 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如单方违约 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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