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量、检验和试验
1.检测、试验组织机构
(1)由技术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材料所需进行的试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并对检测、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归组。
(2)配备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3)现场质检人员负责现场材料进货检验、标识、抽样检验、强度、抗渗试验及现场质量控制与指导,还承担对拟采用的材料进行标准试验等,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按检测试验工作需要配置检测能力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测试验设备和经资格认可的工作人员。
(2)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周期检定校准制度,对已进行周期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妥善保存检验、测量结果,提供准确可靠的测试数据。
(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适用人员,对所适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填写适用维护保养记录,表明仪器状态。
(4)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核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并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3.检验、试验
(1)进货检验和试验
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或安装。检验和试验工作流程见图。
检验、试验工作流程图
(2)物资检验、试验的样品,由采购员、物资接收人员配合试验人员取样,必要时请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参加。
(3)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将已验证或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资做好《物资验收记录》,填写《点验材料单》,并按要求进行标识,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4)在使用前需要复验的物资,由试验室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且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又能立即追回和更换的物资,可按规定进行紧急放行。
(6)紧急放行的物资由使用单位申请,填写《物资紧急放行申请记录单》,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材料员、仓库保管员接到《物资紧急放行申请记录单》后,做好记录,方可放行。
(7)紧急放行的物资由各工点技术人员做出明确标识后,并将该物资何时、何地、用于何处记入《施工日志》,以便实现可追溯。
(8)紧急放行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检验和试验,一旦发现不合格立即追回和更换,并做好处置和验证记录。
4.过程检验和试验
(1)保证检验、试验的准确性、可靠性,防止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序或不合格品(半成品)转序,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前按程序规定,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选择使用的检验评定标准。
(3)所有工序的转序经质量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在所需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前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和验证前,不转入下一道工序。
(4)因施工急需的例外转序,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及明确的标识、记录,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在例外转序的同时,及时进行检验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追回处置。
(5)所有检验和试验记录清晰完整、准确无误、结论明确、签字日期齐全。
(6)设专人收集、整理、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
5.最终检验和试验
(1)通过最终检验和试验,提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2)项目经理部制定最终检验和试验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检验和试验的内容,根据有关合同要求、设计要求及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试验规程,对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各项记录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加以确认,并填写好《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按合同文件要求,需要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等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结果要经上述人员签认。
(4)完成最终检验和试验后,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需要的有关附件,向业主提出竣工申请。
6.主要项目检测、试验手段及质量保证措施
(1)检测、试验手段和措施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种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我单位拟采用如下措施:
1)对所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进行验查,并登记记录。
2)对有合格证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合格者才能使用。
3)经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书面通知物资部门做出标记,隔离存放,防止误用,及时退货。
4)对进场钢筋进行抽检,抽检其焊接强度、脆性及韧性等,出具试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者方可使用。
(2)主要检测项目
1)各种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测。
主要包括各种型号管材;电线、电缆;保温材料;阀门;灯具、开关插座面板。
2)各种设备的检测。
主要包括风机、配电箱柜、监控设备、各种水泵、消防报警设备等。
3)各种测量及量测仪器的检校。
主要包括卡尺、激光水平仪、投点仪、卷尺、钢尺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