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半成品等把关不严,将不合格材料、设备当作合格签字应负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而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和流通领域存在相当不规范的情形,给工程监理验收工程材料/设备质量带来许多难度,也存较大的风险。而且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和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为了规范上海建筑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质量行为,对主要材料实行准用和备案管理。其他省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有很多的管理规定。为了便于项目部能够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审核验收关,公司制定了《工程设备材料监理核验及见证取样作业指导书》,规范公司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从而避免风险,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理服务质量。
本作业指导书覆盖公司所有的监理服务项目。其中上海本地项目必须执行,外地项目,如当地相关部门无特殊规定,参照执行,但是台帐必须建立并完整。
2.支持性文件
公司质量手册、相关程序文件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关于材料管理方面的文件
3.职责
3.1.监理项目部见证人员
每个项目部必须按要求配置一名专职的、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材料见证员(大型、特大型项目可配置多名),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的见证取样的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总监/总监代表工作安排,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包括核对进场材料的出厂编号、炉批号、包装和标识等,合理确定各种材料的检验批次,防止少复试和漏复试;
(2)负责工程质量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包括对复试报告的收集、管理、汇报、整理;
(3)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包括质保书、准用证、交易凭证等)、工程材料复试报告和现场试块等试验合格文件;
(4)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
(5)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总监代表汇报。
3.2.资料员
负责工程设备/材料报验申请表的收发、传递、存档、保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写“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
3.3.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对所分管专业工程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见证取样的控制与指导工作,定
期检查见证员的工作,确保本专业材料见证取样及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工作的及
时、完整。
(2)负责监督管理材料的进场防护工作,符合规范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
(3)负责对所分管专业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和工程现场制作
试块等工程质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4)负责处理在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的不合格使用以及不
合格的工程实物,并复查整改结果;对复杂的意外情况及时向总监/总监代表汇
报;
(5)在组织分项工程验收时,负责阶段性审核该分项所用的全部质保资料。
3.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1)所则所管项目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见证取样的控制与指导工作。
(2)定期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监理工作质量,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在地基基础和结构施工关键阶段,每周应不少于两次;在材料台帐和见证取样
台帐上留下验证记录。
(3)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或见证员汇报的各种意外情况的处理;
(4)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核查工程材料的质保资料、见证取样复式报告、工
程质量见证取样复式报告;
(5)负责处理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工程材料上的质量事故。
3.5.工程部
负责检查本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并对监理项目部进行考核。
3.6.技术质量部
负责编制、修改和解释本作业指导书。
4.原材料材料审核工作流程
5.原材料监理核验工作基本规定
5.1.所有用于工程上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提供质保资料,
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的相关部位。按规定应见证取样的材料,其复试报告必须合格,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上。
5.2.对于正式复试报告未出而工程急需使用的材料,一定要检测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如检测速报),方才能使用,而不能仅凭电话通知就签字放行。否则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5.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
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对进场(库)建材产品进行质量检测。质量检测中取样(及样品制作)人员和见证人员,必须分别取得《取样人员证书》和《见证人员证书》,共同参与材料取样和样品封存工作,并对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检测委托单上必须由取样和见证人员签名,他人不得代签;
进场建设工程材料本身带有标识或标志的,如热轧带肋钢筋、小型混凝土砌块、烧结粘土砖等,抽取的样品应当优先选择标识或标志部分。
5.4.国家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
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外窗、建筑幕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铜及铜合金管材、混凝土输水管、电力电缆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施工单位选用上述产品时,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证书上带有国徽,有效期不超过5年。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查询。
5.5.国家对建筑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其中(安全)
中空玻璃于2006年10月1日纳入认证范围,过渡期为1年半)、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溶剂型木器涂料、电线电缆、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或3C认证)管理并采用认证标志,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以下简称3C证书)。3C认证管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关于常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详见附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其他3C证书获证企业及产品可通过国家认证委网站www.cnca.gov.cn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网站www.cccn.org.cn查询。
5.6.上海市对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烧结砖、砌
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扳材、沥青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等产品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施工单位选用上述产品时,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上述产品进场市,必须具有《备案证明》防伪打印件,防伪打印件上明确采购单位、工程名称(或使用单位)、工程地址、品种、规格和数量、工程所属区县等信息。《备案证明》防伪打印内容应直接打印在印有“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证明使用现场验证单”的专用防伪纸(纸张正面用紫外光照射可见健康型建材图案标志)上,且应加盖市建材质监站核发的《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证明验证单专用章》。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审验进场建材的防伪打印件后,方可审核签字同意使用单位使用该建材,并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记录相应的防伪打印件编号。《建材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专题专栏”=>“建材管理”中查询。
5.7.对消防产品应审查国家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产品认可手续;外地项目对上述材料应重
点审核,并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8.上海市对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施工单位选用外
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时,其供应商应当经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外地项目对上述材料应重点审核,并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9.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证明材料或生产许可证,并要有
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保书采用复印件时,应注明用于工程的具体数量、工程部
位和复印人的姓名、复印日期,当质保书上有多种材料时,应指明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和批号等。
5.11.进场工程材料验收时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的有关文件对材料的标识进行核
验,严禁标识不全的工程材料用于工程上,即无有效标识的材料也列为不合格材料。
5.12.检测不合格建设工程材料处理
1、钢筋
钢筋复验不合格,项目具监理部应立即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不合格钢筋及其使用的建设工程进行处理和处置,并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备注栏中注明处理和处置情况。
钢筋首次复验不合格后,使用单位的加倍取样、样品封存以及送检应有监理单位的见证和生产(销售)单位的现场确认。加倍复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应当会同监理单位就不合格钢筋的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署)。
对于复验不合格待退货的钢筋,使用单位应当会同监理单位办理退货手续,并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将复验不合格批的所有钢筋端部和中间喷上不合格色标油漆后方可将该批钢筋清退现场。上海市规定不合格色标统一规定为桔黄色,油漆总长度不少于30cm。
2、其它
在材料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材料检测不合格情况时,监理部应立即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情况及其使用的建设工程进行处理和处置,均应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备注栏中注明处理和处置情况。
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核监理工作要点
6.1.水泥
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交易凭证,要做到先检验后使用,杜绝使用无证和假冒伪劣水泥。重大工程、住宅工程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和试验编号;包括厂家3天试验报告和28天补强报告);
2、水泥进厂后监理应检查水泥的包装和标志,并核对包装、标志是否与水泥的出厂检验报告相一致;
3、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批量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的规定,一般应待水泥三天强度复试报告合格后才能同意使用;
4、水泥复试项目主要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
5、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28天强度为准;
6、水泥试验单要有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
7、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试验编号应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报告上的内容相一致。
6.2.钢筋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2、进口钢筋,应有机械性能试验、化学分析报告和可焊性试验报告;
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监理审核钢筋复试报告时应进行核算。
4、采用工厂集中加工的成型钢筋,应有由加工单位出具的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明单,其上应注明钢筋复试试验单的编号和试验日期;
5、预应力混凝土所用高强钢丝、钢绞线应逐批做好外观检验记录,并按有关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6、钢筋试验单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第一次材料复试有问题须加倍取样,
合格时两次试验报告要同时保留。
6.3.钢结构使用的钢材配件
1、必须有质量证明书、中文标志和检验报告,其性能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如验收规范有规定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按规范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及配合性检验;
2、高强螺栓磨擦面应按规定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并按规范规定对高强螺栓进行强度试验
3、钢结构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产品质量证明;
(2) 钢结构制作加工施工图,有设计变更的,应有变更洽商文件,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3) 所用钢材和其他连接件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4) 新材料、新工艺试验鉴定资料;
(5) 构件出厂合格证;
(6) 发运构件清单。
6.4.焊条
(1) 焊条应有出产合格证;
(2) 需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
6.5.砖、砌块等砌体材料
1、进场的砌体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监理应核实砌块材料标识是否明确、有效;
2、对墙体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批次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当砌体材料的材质有怀疑时应取样进行复试。
6.6.砂、石
1、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按有关规范取样进行试验;
3、砂、石试验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则上不应使用,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后,应有复试报告,并有书面审批手续。
6.7.商品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进场前必须提前申报,必须经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场;2.商品混凝土的试配报告必须经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其中水泥、粗细骨
料必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3.商品混凝土进场时必须出具混凝土配比报告及发货单,并做塌落度试验,合格后
方可浇筑;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勒令退场。
4.混凝土浇筑时由取样员按照规范规定取样做抗压试块和其他要求的试块,由见证
员见证;
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承包商应及时填写材料报验表,附上混凝土配比报告及发货
单,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暂时使用,待混凝土龄期到后,须混凝土厂家出具商
品混凝土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后,监理最终签署验收合格。
6.8.混凝土外加剂
1、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内容包括:厂名、品种、包装质量、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新型材料应进行性能试验;
2、应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合格判定。
6.9.防水材料
1、对下列8中防水材料应审查产品准用证: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氯丁橡胶防水材料三元乙丙片材、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聚胺酯防水涂料、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2、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复试试验报告(多组分材料应有配合比说明);
3、油毡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种、标号等各项技术指标,并应抽样检验,检验内容为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热度;
4、沥青:应有沥青的出产地、品种、标号和报告单。必须试验的项目为针入度、软化点和延伸度;
5、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鉴定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并有抽样复验记录。
6.10.防腐、绝缘、保温材料
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和必要的性能复试报告(按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执行)。
6.11.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和设备
1、应有预应力锚具、夹具等出厂合格证明及硬度试验记录;
2、应按规定审查预应力锚夹具的静载锚固系数和动载锚固系数,必要时按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
3、采用金属波纹管成孔时应有波纹管的质量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记录;
4、应有由法定计量检测单位对张拉设备——油泵、千斤顶、压力表进行鉴定的记录,而且校验时应注明油泵、千斤顶和压力表号,现场检查时应核对三者之间的对应情况,严禁混用。
6.12.混凝土预制构件
1、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作为主体结构使用的预制桩、梁、板、墩、柱等构件生产厂家除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外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 构件混凝土强度资料;
(2) 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记录;
(3) 施工图纸,有设计变更的应有变更洽商文件,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4) 所用钢筋和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5) 构件质量评定资料。
2、施工单位应根据出厂合格证明依照现行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一般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道牙(侧石)、方砖、栏杆、地梁、防撞墩等,生产厂家应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及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的技术资料。
6.13.玻璃、金属和石材幕墙
1、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等组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2、硅酮结构胶应有产品质量认定证书和抽检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应有商检证,和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报告;
3、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4、玻璃幕墙上应提供幕墙样板单元的三性性能试验和平面内变形试验的检测报告。6.14.室内装饰材料
1、所有进场材料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质量验收规范中第3.2.4条规定;
2、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及项目应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后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3、室内装饰材料审核还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6.15.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应由产品合格证书;
2、各种管材、管件、设备、配件都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能说明该产品符合国家规范名称和设计要求;
3、钢管、钢管件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和对其规格、材质、型号并作检查记录;
4、各种金属管及管件在安装使用前应按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做好检查记录;
5、弯头、异径管、三通、法兰、盲板、补偿器及紧固件等需按现行标准进行规格、尺寸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各种阀门在安装使用前应按现行标准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并做好检查记录。
6.16.设备安装工程成套设备
1、应由产品合格证书;
2、随机文件必须齐全,其中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明,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必要时要求解体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上述审核签证工作应填写《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
7.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必试项目及检验规则
主要材料见证取样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
序
号
名称与现行标准必试项目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1
水泥
GB175-1999
GB1344-1999
GB12958-1999
GB12573-
安定性、凝结时间、
胶砂
强度(抗压、抗折)
①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
每≤200t为宜验收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
一组(12kg)。
②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和均匀。
③对砌筑砂浆用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一强度等级和同一出厂编号
作为一个验收批。
2
砂
JGC52-92
筛分析、含泥量、泥
块
含量
①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
收批取样一组(20kg)。
②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③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椎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
份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
除。
3
石
JGC53-92
筛分析、含泥量、泥
块含量、针片状颗粒
含量、压碎指标用于
≤C50混凝土时为必
试项目
①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
批取样一组(20kg)。
②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③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60kg(最大粒径
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部位
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
5-40kg,然后缩分成40kg或60kg送试。
4
轻集料
GB/T17431.1-1998
GB/T17431.2-1998
轻粗集料:
筛分析、堆积密度、
筒压强度、粒型系
数、吸水率
轻细集料:
细度模数、堆积密度
①同一品种、同一密度等级每≤200m3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
样一组,最大粒径20mm时取样0.08m3。
②试样可以从料堆堆体至上到其下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选10点
(袋装料应从10袋中抽取)应避免离析及面层材料。
砌墙砖和砌块:
①烧结普通砖
GB/T5101-1998
和GB50203-2002
抗压强度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块)
5
②烧结空心砖
GB13544-92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每≤5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块)序
号
名称与现行标准必试项目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③普通混凝土空心
砌块
GB8239-1997
抗压强度(大条面)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④轻集料混凝土
小型砌块
GB/T4111-1997
抗压强度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钢材:
①碳素结构钢GB700-88 拉伸试验(σs、σb、
δs)弯曲试验
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
收批。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1个)。
②热轧带肋钢筋
GB/T1499-1998 ③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拉伸试验(σs、σb、
δs)弯曲试验
在以上四种条件下每≤6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
伸、弯曲各2个)。
④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 拉伸试验(σs、σb、
δs)弯曲试验
在上述条件下取一组试件(拉伸1个、弯曲2个、取自不同盘)。
⑤冷轧带肋GB13788-92 拉伸试验(σs、σb、
δs)弯曲试验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级别每≤5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
取拉伸试件1个(每盘),弯曲试件2个(每批)。
6
⑥冷轧扭钢筋CJC3046-1998 拉伸试验、弯曲试
验、重量、节距、厚
度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10t为一验收
批,每批冷弯试件1个,拉伸试件2个,重量、节距、厚度各3个。
7 钢筋接头
(焊接与连接)
GB50204-92
JGJ27-86
JGJ18-96
JGJ107-96
JGJ108-96
JGJ109-96
JG/T3057-1999
一、焊接接头(包括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气压焊、预埋件埋弧压力焊)
1.班前焊(可焊性能试验)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应
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件
数量与要求,应与质量检查与预验收时相同。
2.焊接接头质量检验:
(1) 电阻点焊制品钢筋焊接骨架
① 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
品,且每2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200件的按一批计算。
② 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当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
尺寸时或受力钢筋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
钢片从中切取试件。
(2) 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内有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
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300个为一验收批(或一周内累计<300
个接头的亦可按一批计算)。每批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注:①试件应随机切取
②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可按生产条
件作模拟试件。
③若当初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随机再取双倍数量的试
件进行复试。
④模拟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试应从成品中切取试件
其数量和要求与初试时相同。
(3) 电弧焊接头
工厂焊接条件下: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300个接头为一验
收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间接头形式、同钢筋级
别的接头≤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3个拉力试件。
注:①试件应随机切取
②装配式结构节点的焊接接头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③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4) 电渣压力焊接头
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的同级别钢
筋接头≤300个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取3个拉力试件
注:①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
②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序
号
名称与现行标准必试项目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防水材料
①弹性体沥青防水卷
材(SBS再生胶改性防水卷材)、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APP)等、
JC/T559-1994
JC/T560-1994 拉力、断裂伸长率、
不透水性
柔度(-100C,-150C)
耐热度(850C,900C)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产品每≤1000卷为一验
收批。
(2)每一验收批抽取一卷作物理性能试验。
(3)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截取长500mm全幅卷材试
样2块。
②改性沥青聚乙烯胎
防水卷材
(OEE,MEE,PEE)、JC/T633-1996 拉力
断裂伸长率
不透水性
耐热度
(1) 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1000卷为一验收批。
(2) 将被检测一卷卷材,在端部2000mm处顺纵向截取长1000mm
全幅2块。
③三元乙丙防水卷材HG2402-92 拉伸强度
扯断伸长率不透水
性
低温弯折性
粘合性能(卷材间搭
接)
(1)同一生产厂、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的卷材,不超过3000m为一
验收批。
(2)以抽检外观、长度、宽度、厚度等合格的三卷中任一卷为试样。
(3)在距端部300mm处,纵向截取长1800mm全幅材料送试。
8
④聚氨脂防水涂料JC500-92
GB3186-82 不透水性
低温柔性
断裂伸长率
拉伸强度
(1)以同一生产厂甲组份每≤5t为一验收批,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
比相应增加。
(2)每一验收批按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
(3)取样方法:搅拌均匀后,装入干燥的样品容器中,样品容器应
留有约5%的空隙,密封并做好标志。(甲乙组份分装不同的容
器中)。
击实实验(必要时
做)
取原土样50kg(密封)保持自然含水率
9 回填土
干密度按取点布置图取样、编号、取土后连同环刀一并送试,取样数量:
(1)桩基:抽查柱基;10%,但不少于5点;
(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点,但不少于1点;
(3)基坑:每层100-500m2取1点,但不少于1点;
(4)挖方、填方:每层100-500m2取1点,但不少于1点;
(5)场地平整:每层400-500m2取1点,但不少于1点;
(6)排水沟:每层长度20-50m2取1点,但不少于1点;
地(路)面基层:每层按10-500m2取1点,但不少于1点;
10
普通混凝土
GB50204-2002
GB14902-94
JGJ55-2000
GBJ107-87
JGJ104-97
稠度
抗压强度
试块留置:
(1)普通砼强度试验以同一砼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②每一个工作台班;③每一现
浇楼层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为一取样单位,留标准养
护试块不得少于1组(3块)并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组数的同条
件试块;
(2)冬期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
(3)对预拌砼,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
1000m3时,其交货检验试样,每200 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取样方法及数量: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
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
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
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
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02 m3。
序
号
名称与现行标准必试项目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11 砌筑砂浆
①配合比设计与试配
②工程施工试验
DG/TJ08-502(502A)-
2000
JGJ70-92
JGJ98-2000
GB50203-2002
JC860-2000
稠度
抗压强度
分层度
稠度
抗压强度
现场检验
(1)以同一砂浆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或检
验批(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为一个取样单位,每取样单
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不得少于一组(每组6块);
(2) 干拌砂浆:同强度等级每≤400t为一验收批。每批从20个以上
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5kg,取样两份,一份送试,
一份备用。
12 地面砂浆
GB50209-2002
DG/TJ08-502(502A)-20
02
稠度
抗压强度
现场检验
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
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
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
13 建筑工程饰面砖
JGJ110-97
粘结强度
(1) 现场镶贴的外部饰面砖工程:每300m2同类墙体取一组试样,
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小于一组,不足300m2同类墙体,每
两楼层取一组试件,每组3个;
(2) 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每生产≤100块预制板墙取一组,每组
在三块板中各取1个试件。
14 玻璃幕墙工程及建筑
外墙
风压变形性能
雨水渗透性能
空气渗透性能
平面抗变形性能
15 玻璃幕墙
结构硅酮密封胶
相容性试验
8.工程质量试验监理见证取样与审核检查工作要点
8.1.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强度试验
1、凡结构工程混凝土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试验资料,监理对砼配合比进行审核确认;
2、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试验
(1) 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28天标养试块抗压强度;
(2) 有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3) 现浇结构混凝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
(4) 如果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实物钻芯取样试压的、应有钻芯试压报告和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 如果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请设计验算时,应有设计人员签署的验算资料和处理意见,并附上原抗压试块试验资料。
3、混凝土耐久性试验凡设计有抗渗、抗冻要求的混凝土除必须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外,还应有按有关规定组数的抗渗、抗冻试验报告单;
4、使用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28天的试块抗压强度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抗折抗渗、抗冻都以同条件养护试件为准),并应在试块强度试验单上注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5、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混凝土施工记录及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抗渗、抗冻强度试验报告。
8.2.砂浆强度试验
1、砌筑用砂浆必须有按部位规定组数的强度试验报告,砌筑主要结构部位的配合比由试验室试验确定,并有砂浆配比通知单;
2、砂浆标号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3、有砂浆强度评定资料;
4、预应力混凝土孔道压浆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3组的7.07*7.07*7.07的立方体试块;
5、凡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有鉴定处理意见,并经设计部门签认,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
6、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砂浆施工记录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当采用预拌砂浆时,应检查搅拌站资质和生产准用证,并按上海市预拌砼砂浆和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进行进厂检验和留置试块。
8.3.钢筋焊接试验和机械连接试验
1、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之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钢筋焊接性能试验,内容应包括焊工编号、钢筋型号、规格、焊接方法、焊条类型、规格、并对抗弯、拉结果有明确结论;
2、钢筋焊接必须按规范规定的批量留取做焊接物理性能试验,并对抗弯、拉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焊接试验报告,并核对代表数量的符合性。
4、钢筋采用直螺纹等机械连接方式时,应按要求进行性能试验,并按规定取样进行力学性能复验。
8.4.钢结构及其它设备、容器焊接试验
1、正式焊接前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内容包括:焊工编号、母材种类、型号、规格、焊条类型、规格、焊接方法,焊后抗拉、弯试验结果,并有明确结论;
2、焊工合格证及其有效范围、有效期;
3、焊缝按有关规范取样做焊接物理性能试验;
4、焊缝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做超声波或X射线探伤检查;
5、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焊接工艺及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上述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工作,应填写《工程质量试验见证取样台帐》。
9.台帐其使用说明
9.1.本作业指导书的台帐有三种,其一为《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其二为《工程
材料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其三为《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
9.2.《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是项目材料报审的总台帐,由资料员填写、存档、管
理,所有材料均须填写清楚;需及时与专业工程师联系;
9.3.《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的材料种类分为土建结构类、钢结构类、装饰材料类、
建筑电气类、给排水与采暖类、通风空调类、建筑智能化类;资料员在填写时应注意分类;
9.4.《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中,如该材料由建设单位或分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应
在“备注栏”内注明负责采购单位的名称。如该材料经二次复试合格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首次复试的记录。
9.5.《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的类别包括钢筋原材料、水泥、粗细骨料、混凝土、
钢结构、防水材料、幕墙材料、砖、砌块等类别,涉及到原材料复试及见证取样工作,其台帐及复试报告由见证员填写、存档、管理;
9.6.《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的类别包括混凝土标养试块、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
块、钢筋连接、砂浆养护试块、土工试验、其他项目等涉及工程质量判定的见证取样复试工作,其台帐与复试报告由见证员填写、存档、管理;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9.7.材料报验申请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批材料进行审核签证,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
查,并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确认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
9.8.以上三个台帐是针对一个工程中一个总包单位的,如果有多个总包单位,应针对每个
总包单位建立单独得台帐。
10.记录10.1.《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土建结构类、钢结构类、装饰材料类、建筑电气类、
给排水与采暖类、通风空调类、建筑智能化类)
10.2.《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钢筋原材料、水泥、粗细骨料、混凝土、钢结构、
防水材料、幕墙材料、砖、砌块)
10.3.《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及复试台帐》(混凝土标养试块、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钢筋
连接、砂浆养护试块、土工试验、其他项目)
11.记录样表
详见工程设备材料监理审核及见证取样作业指导录样表文件包
附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设备材料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详见材料法规文件包)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