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件部门/人:如意销售总部 | |
| 收件部门/人:如意苏州销售中心、如意南京销售中心、如意福州销售中心 | |
| 抄送部门/人:如意生产总部各部门 | |
| 正文页数:1页 | 日期:2011年12月26日 |
| 一、目的:为使员工休假时间得以保障,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如意销售总部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最多只能分两次休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15天(含15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假计算方法: 1、享受年假从成为正式公司员工之日起计算,其见习期与试用期在计算之内。 2、员工的年休假要在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休完,年休假原则上一律不实行以薪代假,逾期未休的年休假不再延续使用。 3、一年内重复休年休假者,一经查处,以事假论处,不扣除休年休假人的薪资.扣除的薪资是从审批人的薪资中扣除. 4、扣除薪资的方法为:当月工资总额/21.75*天数=应扣薪资。 六、年假休假申请流程与权限:(见公司考勤制度) 所有休年假人员,其年休假单必须交人资部存档,未交者其所休年假以旷工论处。 七、其它事项: 1、休年假者必须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申请。不能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进行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休假。 2、员工在休假期间内,如因紧急事情,公司可令其缩短或取消休假。稍后再行补假。 3、此制度自颁布起实施,最终解释与修改权归销售总部人资中心。
江苏如意菜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 发函部门签名: 如意销售总部总经理:陈文军 2011年1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