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会告知制度
为严肃会议纪律,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学习,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会议缺会告知制度:
(一)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审批、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从严控制会议规格,着力提高会议效率,承办部门要严密周到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二)明确会议请假制度。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尽可能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应严格按程序和层级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因会议内容重要,为了让因故不能到会者也了解会议的内容,而在会议后由专人转达会议精神制度措施。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说明请假事由,并提出代会人选,报经理审批,并由专人转达会议精神制度措施。
(三)明确会议报名报到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提醒相关人员按时参会,不得擅自更换参会人员,更不得无故缺会。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参会人员要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四)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凡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履行报到签到手续,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迟到早退。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会,严禁在会场内接打手机、随便走动、随意交谈,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在会场内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五)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参会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做好参会各项准备工作,尤其代会人员更要主动了解熟悉情况,需汇报和发言的要认真做好汇报发言准备,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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