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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励制度
一、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工作,调动研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新产品研发项目和现有产品技术改进、工艺优化项目进展,高质量、高效率、高经济性地完成公司研发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等项目的奖考核奖惩。
三、责任人
本规定由研发中心草拟,总经理批准执行,由研发中心负责人负责解释。
四、根据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相关企业项目奖励办法、我公司现实情况编写。
五、研发项目奖励办法
1、项目分档及不同档次奖励额度
公司对已经批准立开发的项目在立项之处按类型确定档次,根据项目所属档次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其奖金数额分别如下:
项目分档奖励金额
档次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奖励金额
8-10万元
5-8万元
3-5万元
1-5万元
档次界定
国内外均处于技术领先的新品
国外已有、国内未有新品
国内有同类产品,技术领先
现有产品较重大技术改进、工艺优化
2、定期目标、奖励阶段划分及各阶段支付比例
1)该项目分档奖励表中一至三档奖励中项目研发人员占60%,市场开拓人员占40%;第四档中研发人员占60%,生产人员占40%。
2)研发完成后,按照项目立项申请表的各项指标验收合格后,产品进入中试阶段,并申请产品生产批件(或批准文号),奖励研发人员该项目奖金总额的20%(研发比例中)。
3)中试产品上市后,按照项目分档奖励全额,从销售收入提取兑现。
4)对于独家或首家产品,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特别奖励。
六、考核
项目成立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定期向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研发中心负责对所有研发项目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奖金的分配
1、项目奖金按项目进度分阶段兑现时,首先扣除本项目预先支付的加班费后,剩余的项目奖金再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其中的10%作为其他配套部门人员(质量检定、研发中心后勤内务等人员)奖金。
2)其中的10%分配给负责项目整体管理、监督、组织实施等工作的项目总负责人。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