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与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在校委会领导下,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一、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注重学生入学教育,加强遵纪守法、安全防范、饮食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与各职能岗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节假日与学生签订安全公约,建立学生安全网络小组。
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危房,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
七、积极联络和配合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机关调查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类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机关提供线索和建议。
八、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善后处理工作。
九、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保险工作。
十、本规定自2009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烟台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
二〇〇九年三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