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工程名称:
购 买 方:
供 货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20年5月1日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暂定总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含13%专用单价 | 备注 |
| 1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200*300*600 | m³ | 据实结算 | 货至甲方指定位置 | ||
| 2 | 100*300*600 | m³ | 据实结算 |
价格随行就市,因所供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批次价格以双方书面确认(需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为准。如有价格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书面盖章的调价函,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GB/11968—2006标准A3.5 B06级要求,产品尺寸±2mm、破损百分之一为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备案证明 出厂出货等资料应及时提供。
三、供用量:按甲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四、数量验收
(1)验收人员:甲方指定 甲方仓库管理人员 为材料的数量验收人。
(2)数量验收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执行:
按照方量验收,由甲方指定验收人根据车辆中材料的长、宽、高计算方量确定;(以甲方指定任一验收人书面确认为准
(3)甲方指定 电话; 为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对接人。
五、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止,以双方共同确认供货单时间为准。
六、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结算人:乙方指定 电话: 为本合同材料货款的对账、结算人。
2、对账与结算:
(1)乙方向甲方供货,以第一次供货日期为供货日(以书面单据确认日期为准)。
(2)乙方向甲方供货后次月 31 日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结算日前凭借有效的材料收料单及时到甲方仓库管理部对账,并以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到甲方工程部、成本招采部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预付款发货,按时结算。乙方负责提供等额有效,税率13%专用。
4、托盘管理:托盘交由甲方代为保存,如有丢失按200元/个的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七、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出现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的约定货物交付地即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
2、双方确认来往函件,合同中载明的地址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为地址未变更。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同时加盖骑缝章)生效,货值与货款等额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单方增减或涂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方可生效,单方增减或涂改合同条款对合同另一方不具约束力;若需增减或涂改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未经签字和盖章确认视为未变更。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乙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乙方人员均没有授权。乙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乙方人员均不能代表乙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予认可,对乙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6、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持有 肆 份、乙方持有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