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201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项目计划管理 1
第三章 奖罚 4
第四章 附则 4
附件一:流程图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明确项目进度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合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
(一)项目经理:负责督促项目各职能人员及时编制各种生产计划,并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技术员:负责根据现场进度情况,编制项目生产进度等各种计划,并对计划的可行性负责;
(三)预算员:负责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和公司劳动率情况,编制项目相关计划,并对计划的可行性负责;
(四)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项目部的各种计划,并对各类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第二章项目计划管理
第五条计划管理的类型
(一)施工形象进度计划(横道图);
(二)材料供应计划;
(三)机械料具使用计划;
(四)劳务和分包计划;
(五)成本计划;
(六)限额用料计划;
(七)临时设施配置计划。
第六条编制各种计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合同工期;
(二)工程结构及装修特点;
(三)工程质量要求;
(四)资金供给情况;
(五)劳动力素质和人、机、料等资源配备;
(六)气候因素;
(七)设计变更、甲供材供应延误等非乙方原因;
(八)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七条计划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进度应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二)有限的资源配备到最需要的地方;
(三)追求成本最低化;
(四)满足合同付款条件;
(五)当进度有偏差时,应分析偏差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合同工期,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项目总体计划管理
项目总体计划管理参见《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办法》
第九条月计划管理
(一)每月25日前项目部技术员必须将项目各项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二)计划内容包括
1.上月各项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2.下月生产进度计划;
3.目前公司各项目管理人员、各工种工人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4.下月人员需求情况汇总;
5.下月机械料具使用计划。
(三)审核程序
1.项目技术员、预算员对项目上月进度情况以及上月上报经过审核的家户进行对比,对项目生产进度的偏差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原因,并根据上月生产完成情况编制下月各种施工进度计划;
2.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实际情况对技术员、预算员编制的各种生产计划进行审核;
3.项目经理审核完成后,技术员负责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第一十条年度计划管理
(一)责任主体
年终阶段,工程管理部根据本年度的施工情况,以及来年的工程剩余量,组织项目部技术员、预算员编制相关计划,并汇总编制公司年度生产计划。
(二)计划内容
1.明年公司的人员需求情况;
2.明年公司机械、料具需求情况;
3.复工阶段项目所需材料计划。
(三)审核程序
1.项目技术员、预算员对项目完工情况,以及来年的剩余工程量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情况编制计划;
2.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技术员、预算员编制的各种生产计划进行审核;
3.项目经理审核完成后,技术员负责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4.公司计划统计员进行汇总,并根据业务开发情况编制年度计划;
5.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一十一条计划的执行
(一)经过审核的计划返回项目后,项目部必须遵照执行,项目经理为计划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在生产例会中,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根据计划进行工作布置,并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计划的实现。
第一十二条计划的控制
(一)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以施工段或周为单位对班组下达作业计划,以日作业计划确保周计划、以周计划确保月计划、以月计划确保总计划的完成;
(二)项目经理要随时掌握作业计划的实施进度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及时供应劳动力、施工机具、运输车辆、材料构配件等,保证完成作业计划和施工进度目标。
第一十三条计划的优化
(一)项目预算员须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成本控制分析、下月的成本计划和限额用料计划交项目经理和技术员评审后会签;
(二)项目技术员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月进度计划编制周进度计划,并根据资源综合配置情况对计划进行优化调整。计划编制完成后,必须经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评审通过并签字后,作为项目施工依据并上报公司。
第一十四条计划的调整
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过程控制的程序与原则监控计划的执行情况,对计划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必要时适当调整计划,但计划的调整必须经过计划批准人的书面批准。
第三章奖罚
第一十五条未按制度规定编制计划的,每次给予100~300元罚款;所报计划为应付检查、偏差超出10%的,每次给予100元罚款;计划出现问题不及时调整纠正或调整纠正应付了事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一十六条项目每周生产例会上,各工种施工员汇报周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前完成的予以100元~300元的奖励;未能完成,属主观原因,项目经理有权对责任人处以100元~300元的罚款;属客观原因,项目经理要分析原因并设法解决。
第一十七条如在执行过程中不按照计划进行施工,每次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归口部门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修订时亦同。
第一十九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生效,于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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