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门诊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当接到检验、检查科室危急值电话时,接电话者应复述患者信息及危急值,对方确认无误后,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非工作时间检查、检验科室将危急值报给总值班)。
二、接听者要记录报告的日期、时间、来电科室、患者姓名、就诊卡登记号、检验/查项目及危急值、报告人、来电时间、接听人姓名、通知医师姓名等。
三、接听者接到危急值的电话报告后,必须迅速将结果报告给主诊医师。
四、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患者或家属取检验/查报告,到指定门诊或急诊科就诊并及时处理,详细记录处理内容。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原接诊医师汇报。医师对患者处理后,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相应的处置医师、处置时间和结果处签字。
五、暂时联系不上患者的,应及时向护士长、业务部或总值班汇报,由业务部或总值班负责跟踪患者及跟踪落实。
六、护士要及时准确执行医嘱及其他急救措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七、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接收,谁记录”原则。凡因误报、漏报、未报、延报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