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危险源/危险因素、风险及后果 | 危险源预防措施 |
| 1 | 疲劳、注意力分散、身体不适等状态的人员,易造成事故发生,伤害自己或他人 | 当事人应合理安排休息,加强薄弱人物的排查 |
| 2 | 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导致职业病 | 矿帽、工作服、防水手套、防尘口罩等佩戴整齐 |
| 3 | 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嬉戏、打闹,撞伤、碰伤及触及运转的机电设备而受伤 | 人员在各自岗位作业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不得互相嬉戏、打闹,更不得吵架、打架,否则极易引发事故 |
| 4 | 两人及多人作业配合不当,造成人员伤害 | 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分工要明确,专人指挥 |
| 5 |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及无人在下面扶稳梯子,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伤人事故 |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才能进行作业 |
| 6 | 没有检查刹车,机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7 | 工作前未检查周围环境,煤壁片帮、顶板漏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导致人员伤害 | 在进入岗位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环境,发现有片帮、漏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及时处理 |
| 8 | 标校时未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调校,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标校数据不准确,可能出现有毒有害浓度超标或引起人员中毒 | 监测监控工每10天对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正; 通风监控负责人每月对监测监控工调校监控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及时调校,给以相应处理 |
| 9 | 没有按时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风电瓦斯功能进行测试,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导致瓦斯事故 | 每隔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一次并作记录 |
| 10 | 未能及时对监测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导致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导致瓦斯事故 | 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
| 11 | 参数设置不准确,导致误报警或不报警 |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的规范设置相关参数 |
| 12 | 更换传感器后,未及时与地面监控调度员联系确认传感器通讯是否正常;导致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导致瓦斯事故 | 更换传感器后必须及时联系监控调度员与地面主机核对准确 |
| 13 | 未在规定地点安装监测设备,不能及时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导致人员伤害 | 在规定地点安设监测设备;每次系统变更后,要及时对测点进行调整 |
| 14 | 监测监控工接线有误,造成监测设备损坏 | 监测监控工在接线时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使用矿用本安电路接线盒接线 |
| 15 | 未按要求调校传感器,导致传感器监测到的数据不准确,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将安设好的传感器按照调校要求及时调校 |
| 16 | 未对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缆线)进行巡检,监控系统运转可能出现异常,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 | 监测监控工每日对井下的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巡检(检查内容包括传感器的设置情况、电缆敷设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各闭锁功能是否动作可靠、电源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传感器是否在调校周期内、传感器挂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保持传感器干净,定期派专人清洁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按要求进行标校、闭锁实验 |
| 17 | 接地极加工不合格,接地极安装不合格,未接入接地网,造成接地电阻大于2Ω,失去保护作用,人身触及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造成触电事故;其他导体触及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和煤尘事故 | 监测监控工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全面掌握保护接地装置的加工、安装、维护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定 |
| 18 | 对电气设备防爆检查不到位,造成电气失爆,人员伤害 | 监测监控工对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时,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
| 19 | 安装、检修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工具或其他杂物遗漏在设备内,造成设备损害 | 监测监控工安装、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理现场 |
| 20 | 未处理电源箱故障,导致电源箱内电池耗尽,分站数据不能正常上传,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处理电源箱故障时如果是上级电源停电则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需要打开电源箱检查时,先切断上级电源,闭锁,上锁,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更换电源箱时,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带电开盖 |
| 21 | 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小于 4小时,停电后不能长时间连续监测井下气体情况,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每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备用电源及时更换 |
| 22 | 未按规定对升井的监测设备进行检修,设备再次使用时可能出现异常,不 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对升井监测设备及时进行检修 |
| 23 | 切断电源时,电源插头压线螺栓松动导致电源线抽出,正负极搭接在一起导致短路,对电源板造成损害 | 切断电源时,应缓慢抽出电源插头,避免电源线抽出导致短路;发现电源插头压线螺栓松动导致电源线抽出时,立即将电源两级分开避免短路,然后将抽出的电源线插入电源插头内使用压线螺栓重新压紧 |
| 24 | 缆线与设备相连接时未按作业标准作业,造成电气设备失爆,导致人员伤害 | 监测监控工对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时,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
| 25 | 更换分站后,未及时与地面监控调度员联系确认分站是否恢复通讯,导致分站继续故障,不能实时监控所在区域气体变化情况,导致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更换完分站后,及时与监控调度员联系确认分站恢复通信,并且各个测点数据上传准确 |
| 26 | 接线时未按作业标准作业,导致失爆,短路,致使监控设备故障 | 监测监控工在接线时应做到:严格按作业标准作业;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使用矿用本安电路接线盒接线 |
| 27 | 线缆连接好后未使用万用表检查缆线连接质量,未能及时发现缆线短路、断路等问题,导致连接传感器后无法将监测信号传输到分站 | 线缆连接好后及时使用万用表检查缆线连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28 | 未注意车辆、行人及运行中的设备,导致人身伤害 | 在巷道内作业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
| 29 | 未按要求进行吊挂缆线,缆线和动力电缆交叉吊挂或吊挂距离小于0.3米,监控信号受到电磁干扰,导致误报警,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缆线吊挂 |
| 30 | 处理电源故障时,没有停电,闭锁,挂牌,上锁,导致误送电造成人身伤害 | 处理电源故障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需要打开电源箱检查时,先切断上级电源,闭锁,上锁,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 |
| 31 | 处理断线时没用接线盒,导致短路损害监测监控设备 | 处理断线时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处理断线时使用矿用本安电路接线盒接线 |
| 32 | 拆除电源时,停上级电源未闭锁、上牌,误送电造成人身伤害 | 拆除电源时,先切断上级电源,上锁,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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