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医院病历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和《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病历质量奖惩条例。
一、科主任、护士长组成的一级监控小组负责本科病历质量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科医务人员及时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工作,提高病历书写水平。科主任每月7号、21号上交病案。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明确责任。发现病历遗失追查到人。借阅病历必须说明原因,写出借条,限期归还。科主任、护士长有权对本科的违反病历书写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组成的二级监控小组每周最少一次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依照《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护理质量检查细则》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将结果汇总后报办公室进行全院通报。一并进行经济处罚,当月报财务扣除。科检查结果将作为个人、科室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由主管院长组成的三级质控小组对每半年各科室在架病历及档案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比。按《病历质量评分标准》为抽查病历进行评分,对病历质量做出总结。对于优质病历和出现严重缺陷的病历进行全院展示。并对病历质量管理较好的科室奖励科主任500元。才书写病历优秀无扣分的医师奖励1000元。
四、每周对运行病历的检查,由医务科和质控办临地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五、销毁、遗失病历一份罚款100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隐藏匿病历每份罚款500元。
六、对运行病历检查结果具体扣分内容如下:(每分5元)
1、空白病案扣500分
2、首次病程录入院8小时未书写扣20分。书写不规范者扣25分。
3、入院在24小时未书写扣150分。(非执业医师书写病历视为无效病历)
4、超过48小时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扣25分。
5、一周内无主任查房记录扣25分。
6、重危病人的病程记录未按规定书写者扣100分。
7、疑难危重病人无计论及会诊记录者扣100分。
8、特殊诊疗无知情同意书者扣100分。
9、输血病人无输血知情同意书者扣100分、无输血记录者扣25分。无输血相关检查者扣50分。
10、三类及以上手术无术前科室计论者扣50分。
11、四类及致残手术无大手术审批扣250分。
12、未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者扣手术室100分。
13、无麻醉前后访视记录者,扣麻醉医师100分。
14、未及时书写术前小结、术后记录、手术记录各扣50分。
15、术中改变手术方式未向患者家属说明并未签知情同意书者扣100分。
16、跨科医疗,超范围行医者扣250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17、辅助检查报告单粘贴不规范扣25分。
18、院感表未及时填写扣25分。
19、每月一次检查归档备案,由医务科、院办组织相关专家采取抽查的方式,处理办法与检查在架备案相同。
七、医生交本、疑难、危重及死亡病历讨论本、会诊记录本、术前讨论记录本为每次必查。如无或者记录不全者,每次罚科室奖金250元。并限期补齐。
八、科室上交病历由科主任把关并签字,科内完成质量评分,每月有医务科、质控办组织人员抽查上交病案,发现丙级病案扣除当事人当月的病案费,并处罚科主任250元。
九、延期上交病历处罚为:20*分数*天数 (元)
上述各项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在医疗质量管理原医院所制定的相关奖惩规定中与本方案抵触以本方案相关条款为准,如因技术或责任引起的较大医疗纠纷、事故按院有关文件精神处理。如因在执业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交司法部门处理。该方案在执行中逐步修改完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