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数量经济学是当前经济领域的前沿科学,是以现代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作为手段的经济领域的应用经济学科。本专业着重于用数量方法研究经济领域中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培养具有现代经济意识、掌握现代科学分析手段、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经济研究和应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计量经济学
2、博弈论与经济仿真
3、金融工程与金融计量
4、宏观经济分析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课程学习修满44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本专业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共计28学分,选修课程应不少于16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5门课程。
2.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学科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经济学院同意。
五、必修环节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5学期,时间3—6个月。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并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2.科研实践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加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填写科研实践报告卡。
3.论文发表
毕业论文答辩前在公开刊物(正刊)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4.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时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论文开题之前,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具体程序见相关规定。
六、考试和考核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可以是考试、论文写作等方式考核。考试或考核不合格可重修,具体办法见学校有关规定。
七、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特点。论文选题、开题、写作均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通过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见相关规定。
本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院系:经济学院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 类 别 | 课 程 名 称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第三学期 | 开课 单位 | 备 注 | ||||
| 学 时 | 学 分 | 学 时 | 学 分 | 学 时 | 学 分 | |||||
| 必 修 课 | 公共课 | 第一外语 | 80 | 2 | 80 | 2 | 外语系 |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专业基础课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48 | 3 | 本院 | ||||||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48 | 3 | 本院 | |||||||
| 计量经济学() | 48 | 3 | 本院 | |||||||
| 经济预测方法 | 32 | 2 | 本院 | |||||||
| 专业课 | 数理经济学 | 48 | 3 | 本院 | ||||||
| 金融数量方法 | 32 | 2 | 本院 | |||||||
|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 32 | 2 | 本院 | |||||||
| 多元统计分析及应用 | 48 | 3 | 本院 | |||||||
| 选 修 课 | 计量经济学() | 32 | 2 | 本院 | ||||||
| 数量经济软件 | 32 | 2 | 本院 | |||||||
| 动态投入产出分析 | 32 | 2 | 本院 | |||||||
| 时间序列分析 | 32 | 2 | 本院 | |||||||
| 金融学中的随机方法 | 48 | 3 | 本院 | |||||||
| 实验经济学与经济仿真 | 32 | 2 | 本院 | |||||||
| 金融工程 | 32 | 2 | 本院 | |||||||
| 期货与期权市场研究 | 32 | 2 | 本院 | |||||||
| 管理学 | 48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
| 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 | 32 | 2 | 信息学院 | |||||||
| 必修环节 | 社会实践 | 4-5学期 | ||||||||
| 科研实践 | 1-5学期 | |||||||||
| 发表论文 | 1-5学期 | |||||||||
| 中期筛选 | 第4学期 | |||||||||
| 毕 业 论 文 | 5-6学期 | |||||||||
| 补修课程 |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