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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09-30 23:19:29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4   阅读次数:181   作者:职安处   

    

穗安监〔2011〕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集团:

近年来,我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急性职业中毒窒息事故5起,死亡7人,死亡人数占去年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的近10%,其中,2010年9月17日,我市白云区华南北路(中段)污水主干管过铁路段工程在WA1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就发生了一起硫化氢等混合气体急性职业中毒,致3人死亡、4人重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给社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能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源,未制订或严格执行有限空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持续保持强制性通风,未配备或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作业环境要求,未做好相关监护工作,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健康防范技能等。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杜绝或减少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针对我市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现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区域、行业、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及有关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认真吸取市内外有限空间作业职业中毒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提高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各企业要组织有关管理及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58-200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等国家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的标准规范。

二、正确辨识有限空间作业范围及危险源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氰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爆炸危险或氧含量不足(低于18%)的空间。有限空间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蓄水塔(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职业健康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职业危害防范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职业健康要求。

(二)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实施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三)加强职业危害告知。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及卫生所应按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体检。对发现患有癫痫、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及其他严重肺部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有限空间作业禁忌症者,应提请人力资源部门迅速将其调离岗位,严禁继续从事该项作业。

(五)规范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负责人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作业者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健康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监护者应具有现场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

  (六)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承包管理。企业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范管理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是否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职业危害防范技术(含检测技术),是否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否具备职业危害应急救援能力等〕。

  (七)加强职业健康培训。企业应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通风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配备与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救护知识等。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定期演练,不断提高对职业危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切实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范技术措施

(一)落实通风换气措施。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换气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氧含量高于23.5%的空气或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二)严格执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估制度。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企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评估、后作业”的原则,由其负责安全生产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可燃气体浓度等。在工业场合,比如石化、化工行业,还需要考虑到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芳香类、卤代烃等)的存在,需要对这些物质进行检测。

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检测必须在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进行,而且要在有限空间外进行非接触检测。检测设备应考虑选择带有内置采样泵的多气体检测仪,因为有限空间中不同部位(上、中、下)的气体分布和气体种类有很大的不同。如:一般意义上的可燃气体的比重较轻,它们大部分分布于密闭空间的上部;而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比重差不多,一般分布于密闭空间的中部;而像硫化氢等较重气体则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下部,因此,需要通过检测仪内置的吸气泵在外面对有限空间内的各个阶层进行连续检测。总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是保证工人进入密闭空间安全的有力措施。要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场合以及需要的功能,选择合适的气体检测仪。

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测结果组织技术、工会等相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职业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未经检测评估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三)合理配备并正确使用应急救援装备与呼吸防护用品。企业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四)有限空间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电气设备(含照明)、移动电气设备、潮湿作业场所照明电压、金属密闭空间工作电压及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请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黄亮云 范德群,电话:837559,传真:837566)

 

 

 

 

 

 

 

 

 

 

 

 

 

 

 

 

 

 

 

 

主题词:安全生产  有限空间△  职业危害  通知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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