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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手册
2025-09-30 23:18:09 责编:小OO
文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手册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公司、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以下简称安监部)每年年初负责编写公司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由本单位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必须包含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项目安全生产策划

基本原则

项目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策划。

安全策划书是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单独编制成册。

安全策划书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应及时完成审批手续。

其他生产单位安全策划可参照执行。

安全策划要点

项目安全策划中要明确项目安全创优、管控重点和措施、安全费用投入、危险源控制、安全教育及“行为安全之星”活动等工作开展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具体参照《项目安全生产策划书编制指引》。

审批流程

分公司负责审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策划。

目标责任书

安全管理目标基本内容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等);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或险肇事件;

职业健康目标:无职业健康损誉事件;

创优目标:根据上级单位创优目标进行分解。

目标责任书签订

每年初公司与各分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中检查、年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公司年度绩效评价依据。

项目进场一个月内,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项目竣工后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风险抵押兑现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主要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签订、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

层级签发人责任人责任周期
公司董事长分公司总经理每年
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年
分公司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年
项目经理每年
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每年
全体管理人员每年
责任制考核

层级考核组织审议决策考核对象考核周期
公司安监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每年
分公司安监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每年
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职能部门、全体管理人员每季度
危险源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主要包括危险源识别、评价与监管计划,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前提。

项目安全策划阶段,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等场所的危险及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工程进度及时更新。将重大风险从清单中挑选,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重点监控,形成《重大风险管控统计表》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施工生产活动场所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每月更新。

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牵头建立月度《危大工程管控台帐》,并传达到相关部门,每月25日前将动态监控情况及下月监管计划报上级安监部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

收集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文件,并在其许可情况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运行控制

安全生产决策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司及各分公司应成立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公司安委会组成如下:

主任:董事长

执行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工会

成员:三副总师及以上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分公司安委会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执行主任:执行总经理

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工会

成员:三副总师及以上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安委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安委会副主任及以上领导主持,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形成纪要,印发各成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项目部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决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立的安监部,配备安全总监。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公司安全总监按助理总经理或三副总师职级定位;分公司安全总监按分公司副总经理职级定位;项目安全总监按项目副经理职级定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类型规模机构设置标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含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部门人员
房屋建筑工程1万㎡以下

明确职能部门专/兼职1人/
1万m2(含)以上,5万m2以下

安监部专/兼职1人不少于1人
5万m2含)以上,10万m2以下

安监部专职1人不少于2人,且按专业配备
10万m2(含)以上

安监部专职1人每增加5万㎡增加1人,且按专业配备

装饰、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幕墙和市政工程按照工程合同额配备0.5亿元以下明确职能部门专/兼职1人/
0.5亿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安监部专/兼职1人不少于1人
1亿元(含)以上安监部专职1人不少于2人,且按专业配备
路桥等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工程年度施工产值配备0.5亿元以下安监部专/兼职1人/
0.5亿元-2亿元安监部专职1人每0.5亿元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
路桥等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工程合同额配备2亿元以上安监部专职1人不少于4人,且按专业配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培训、取证、继续教育、复审工作,并对证件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安监部负责每年的再教育。

各级单位安监部每年一季度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

项目部从事现场管理的新员工,入职后需经历3个月安全岗位实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新进场、转场作业人员进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工人的日常教育、季节性教育、事故后再教育、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

特殊工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项目核验后方可上岗,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

安全宣传活动

各作业班组每天上岗作业前应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告知。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的种类和形式包括:

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的总体要求,建设全面覆盖、运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推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的决策和指挥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公司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成立安全技术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总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执行总经理、分公司总工程师

安全技术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经理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技术保障领导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8〕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交底应逐级交到施工作业班组的全体作业人员。

项目部须建立并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交底内容管理要求时间要求交底人见证人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时间、部位、顺序、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内容具体、量化、可操作,交底人、被交底人、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三方签字确认、日期清楚施工作业之前项目总工(或方案编制人)安全总监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专业分包工程(如:桩基、钢结构、幕墙、防水、电梯、消防等)
4临时用电工程电气工程师/责任工程师

安全总监
5一般分部、分项工程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6中小型机械设备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7大型机械设备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8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专项方案实施

项目生产经理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技术总工定期巡查方案实施情况,安全总监组织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进行安全巡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填写《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旁站记录表》。

安全验收

安全策划时必须制定安全验收计划。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验收时应明确验收的内容,参与验收人员、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式等。

危大工程的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及专职安全员对项目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验收。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包括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安监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临时用电工程、中小型机械设备等由项目部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一般防护设施,各类临边、孔洞、安全通道、安全网由项目部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由项目部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安监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参加验收,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在验收时应提供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材料、构配件、机具、吊索具等,应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验收。

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由项目安监部存档保管。

安全技术研究

鼓励有关安全的专利发明、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创新活动,鼓励对新兴业务领域的安全技术研究、总结应用以及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风险分级管控

公司实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分级监控管理。各项目部、分公司应在每月25日前将现场本月危大工程管控情况及下月计划实施的危大工程逐级上报。分公司、项目部安排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重点跟踪或旁站监督。

安全生产费用

各单位安监部协助财务资金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确保其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施工防护安全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措施,改善安全条件。

公司及各分公司每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每季度统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更新《企业安全费用投入台账》,对投入不足的项目及时预警,并协助分析投入不足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项目策划阶段,由项目经理组织商务、工程、安全、物资等部门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并分解到月。

项目商务部每月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表》,报上级财务部门;项目安监部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投入不足额的情况及时进行预警。

项目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要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对投入不足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设备管理

公司工程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贯彻并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设备准入管理

采购、租赁设备时,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安全可靠的原则。企业应建立采购、租赁设备的招标办法、进场验收标准及合格供应商清单等。

对租赁的设备,应明确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禁止使用明令淘汰和报废的设备。

设备安全管理

对租赁的设备,应明确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分公司与项目部开展联合验收,重点审核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项目部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设备基础、安装、顶升、附着、拆卸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多塔作业方案,项目总工对方案和预案进行复核,报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副总工程师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

设备安装、顶升、附着、使用前必须组织相关方对设备基础、结构性能、垂直度、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和检测,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结果负责;逐一核实安装、顶升、附着、使用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做到人证相符、持证上岗;项目总工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齐全;项目安全总监组织设备覆盖范围内的警戒,不得另行安排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内,项目安全员要做好旁站监督和记录。

设备安装、顶升、附着作业完成后必须按规定自检、报请第三方检测、组织相关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职业健康管理

各级单位安监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工会部门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

各级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各级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风险控制纳入危险源动态管控程序,对职业病危害场所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有毒、有害场所,应采取降尘、降噪、降温、通风、隔离等措施,安装自动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现场“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应由总包单位统一购买,分包单位有偿使用。

分包安全管理

公司、分公司安监部应参与各分包单位的准入考察,对分包单位的考评提出意见。

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分公司安监部应督促商务合约部与分包(包含甲指分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目标指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奖罚措施,并收集备案,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落实。分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评。

项目安全总监应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评。

项目安监部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并留存备案。

项目部督促分包单位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纳入总包单位集中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单位安监部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后勤保卫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关办公(居住)场所消防管理工作。各级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以自防、自救为目的,负责初起火势控制,组织人员疏散、救助伤员及后期现场保护。

公司、分公司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党政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办公室配合物业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应急演练。

项目经理负责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做好责任分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项目总工负责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项目生产经理负责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组织或督促专业工程师做好技术交底及对隐患的整改;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做好培训与演练工作、每日进行巡检。

安全标准化管理

落实住建部《质量安全手册》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对在建项目按照观摩、示范、达标进行分类,规范各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标准化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公司检查制度执行。

检查方式及频次

单位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要点
公司综合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安全管理行为、制度落实情况、现场隐患排查
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检查内容制定
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1.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2.对作业人员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情况。

临时突击性检查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特殊状态下临时组织开展地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综合检查每月在施项目全覆盖安全管理行为、制度落实情况、现场隐患排查
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检查内容制定
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1.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2.对作业人员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情况。

节假日检查春节、国庆节等节日前后对现场值班情况、通讯联络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
临时突击性检查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分公司特殊状态下临时组织开展地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每日巡查每日至少一次工人劳防用品佩戴情况、危险作业审批情况和过程监督、安全防护、“三违”、文明施工、生活区安全等
周检查每周1次行为性违章的查处,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根据月度计划组织实施根据检查内容制定
节假日检查春节、国庆节等节日前后1.对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配电用电情况、生活区管理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2.对人员教育情况、现场违章情况等进行检查。

停复工检查停工、复工前后对生活区、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注:根据工作安排,不同类型的检查可以合并开展。
领导带班检查

公司及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履行领导带班职责,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填写《企业领导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填写《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

安全隐患整改

各级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停工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按“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定预案)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或问题,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检查单位应对隐患或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或委托下级企业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督办

领导挂牌督办

被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及安全大检查中下达停工整改,或被投诉且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或分公司安监部填写《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由责任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总监负责督办;隐患整改完毕后,填写书面报告,报督办单位安监部进行现场复查。

约谈

项目停工整改不力的,或因生产安全原因被负面公示,由上级单位安委会约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问责谈话,形成《安全约谈记录表》。

安全检查总结

检查完毕后,各级检查单位安监部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和改进建议,形成检查总结,根据需要发布检查通报。

安全生产考核

对总部各部门的考核

总经理年初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

对总部各部门的安全考核频率为每年一次。

考核结果纳入对各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

对分公司的考核

公司年初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与分公司明确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结果性和过程性指标。结果性指标包括事故指标、职业健康指标、创优指标等;过程性指标包括管理和实施性指标,如制度执行情况,培训合格率、隐患治理完成率等。

公司对分公司的安全考核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考核结果作为分公司安全管理积分依据。

分公司各部门安全考核,由本单位参照公司总部各部门考核模式自行组织实施。

对项目部的考核

分公司在新项目进场一个月内,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与项目部明确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结果性和过程性指标。结果性指标包括事故指标、职业健康指标、创优指标等;过程性指标包括管理和实施性指标,如制度执行情况,培训合格率、隐患治理完成率等。

分公司对所辖项目安全考核每季度全覆盖,公司对项目安全管理考核,随项目管理考核同步进行。

公司对项目考核结果作为分公司安全管理积分依据,分公司对项目管理考核结果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应用方案。

项目部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考核,由项目部每季度开展,考核结果与部门、个人绩效挂钩。

总结和改进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结果,并不定期向安委会及有关决策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公司相关部门应针对安委会及有关决策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改进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实施办法和完成时限。

安全奖罚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包括奖惩的内容、范围、标准、实施等,每年末发布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奖罚通报,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和个人。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项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各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有谎报、瞒报、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在评优、任用、晋升等方面一票否决。

在职称评定、选拔任用条件中,事故责任应在一定时限内作为否决条件之一。

若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主要包括应急准备和事故处置。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

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应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经相关部门评审后发布,按要求报上级安监部门及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及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各项目在演练或事故发生以后,要对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完善,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修订。

各级单位应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地方建设、应急、、医院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

项目应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设置应急公示牌,公示应急人员和电话。

交底、演练

各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交底、分工,填写《应急预案交底记录》。

各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填写《应急演练和评价记录表》。公司及分公司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物业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1次。

应急资源

各级单位应配备常用的应急救援药品和设备,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更新《应急准备物资清单》。

事故处理

应急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上报,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亲自指挥、协调资源;较大及以上事故,公司主要领导、安全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处置。

事故调查

事故单位应组织内部调查,自调查组成立起60日内完成内部调查,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亡人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期间,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须保持信息通畅,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动态。

事故项目应在全面检查、整改完成后,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项目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上级要求,结合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对相关分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事故单位安监部应跟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按时上报公司安监部,提供事故结案材料。

事故处理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逐级约谈,下发约谈通知,填写《安全约谈记录表》。

依据事故结案报告和内部调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重伤及以下事故由分公司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公司安监部备案;对亡人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事故统计

各分公司安监部每月填写《事故统计年报表》,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公司安监部。

附则

修订与解释

本《手册》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单位在使用时,凡涉及到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表格,应首先满足地方部门的规定,地方部门没有规定的,按照本《手册》的要求执行。

公司安监部根据年度管理情况、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等,适时对《手册》进行完善,以提高管理实效。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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