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经营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年度人身、火灾、交通、环保事故为零的目标,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安全指标、目标完成情况的集体(指厂处、作业区、班组)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违章违制和重大安全管理问题的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外协及工程单位);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厂(处)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特点及管理需求对本细则进行细化,但不许与本管理细则的内容相悖。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安保处职责:负责对各单位目标、指标以及违章记分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奖惩额度。
第五条 财企处职责:负责根据安保处提供的奖惩统计进行奖励发放及考核款的落实。
第六条 人事行政处职责:负责依据本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行政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 各单位职责: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大小及落实情况对本单位安全奖励进行分配,对考核进行责任落实。
第三章 奖励内容
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100元并给予表扬:
1、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 者;
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者;
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
4、维护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
第九条 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奖励300元,并给予嘉奖。
第十条 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给予记功,奖励1000元并加薪3%。
第十一条 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50万元(由工程、财务、技术、审计共同界定损失)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500元,并加薪5%: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承诺兑现奖励和课题专案奖励:
1、安全生产承诺兑现奖励和课题专案奖励总额度及标准由每年年初公司安委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2、安全生产承诺兑现奖励发放方法
(1)公司安委会每年年初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作业过程安全风险等综合因素,确定相应的奖励系数和发放基数。
(2)公司安委会每季度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承诺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当季奖励系数及奖金发放额度。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单位取消当季奖励。
3、课题专案奖励发放方法
(1)课题专案奖励由年初已经确定的课题专案奖励及后续补充专案奖励两部分组成。
(2)每年年初公司安委会根据子课题专案所能达到的预期目标,设立每个专案的发放基数和奖励系数,并确定主体责任单位、专业责任单位及督导单位的奖励发放比例。
(3)公司安委会按月、季、年对专案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当期奖励系数及奖金发放额度。
(4)评定周期内未达成预期目标的课题专案,不予发放奖励。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 安全事故类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承诺书》及《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基础安全管理:
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不按规定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对工作敷衍了事的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2、凡公司安保处组织的各类会议、安全活动单位整体无人参加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无故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200元,迟到早退者考核责任人100元(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的按照无故不参加会议进行考核)。
3、厂(处)、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厂(处)、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考核责任者100元∕次。
4、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不及时回收、更新,每次考核责任人300元。管理不善出现窝角、污损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缺页及在安全管理台账上乱涂乱画的每页考核责任人200元。
5、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考核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作业长50元。未定置集中摆放的,考核作业长50元,考核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记录的,考核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3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6、对新入、调岗、转岗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按层级进行考核,每人次考核负有管理责任人员及单位领导各100元。
7、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正确管理,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考核通知单拒绝签收,无理取闹或妨碍各级安全环保工程师正常工作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8、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斗殴、睡岗、脱岗、串岗、看电子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9、在动火管制区域内(煤气区域或存有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配电室、主控室及仓库等区域)吸烟者考核责任人1000元,动火管制区域内发现烟灰每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烟头每枚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在动火管制区域以外的禁烟场所吸烟考核责任人300元,烟灰每处考核100元,烟头50元每枚。现场其他场所发现烟头20元每枚。随处丢弃烟头者考核100元/次。
10、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不及时通报者,给予责任者警告处分并处300元罚款。
1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到期必须按规定年检,未经年检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违者一经发现,考核本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2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2、严禁指挥非公司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证件的)从事特种作业,违者考核本人300元,所在班组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200元,作业长50元。
13、指挥无特种作业证并且非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中违章操作及违章指挥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4、在特种作业岗位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考核单位一级主管100元。
15、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不齐全、不登记、管理混乱,考核分厂安全环保工程师(安全员)100元。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考核100元/人次,补考不及格考核300元,再次补考不及格者作转岗处理。
17、安全检查发生的考核款分厂无法指定责任人时,属于管理责任,考核款将从该单位负责人的工资内扣除。
18、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长时间脱管且超过10个工作日的,安保处有权对分厂(处)的厂长、主管安全副厂长、安全环保工程师处以各100—300元的考核。
19、私自进入已经划定的危险区域的考核责任人200元。强行进入已经划定的危险区域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
20、使用叉车的叉齿、铲车的铲斗载人的(特殊情况下的检修、维护作业除外,但是不得载人行走)及吊车载人作业未使用吊篮的考核司机200元/人,考核乘坐人员200元/人。司机室内载人的考核司机及乘坐人员各100元。
21、在厂区内追逐打闹的考核责任人50元/人,因此造成的伤害不按照工伤处理。
22、现场超过0.5米的工作地点及各工作地点的过桥应设置护栏,护栏的高度6米以下不低于1.05米,6米以上不应低于1.2米,护栏低于规定高度,每处考核100元。未设置护栏的每处考核200元。
23、现场护栏、围栏、脚踢板轻度损坏未及时恢复的考核 50元/处。护栏、围栏严重损毁及未安装脚踢板的考核200元/处。
24、现场深度超过0.5米的地点应设置围栏,盖板等,未设置围栏盖板的考核200元。
25、现场的孔洞及皮带通廊的边缘处未进行封堵的考核100元/处。
26、马葫芦井盖缺失未采取任何警戒防护措施的,行人通道处的200元/处,其他地点考核100元/处。
27、进入有限空间等各项危险作业时,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办理许可证或安全管控措施未落实的考核当事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值班作业长、作业长各200元;监护人擅离职守的考核200元/次。
28、使用一般压力气体进行吹扫的考核100元/人次,使用氮气、氩气或氧气等危险气体进行吹扫的考核200元/人次。
29、厂房内违例停放各种车辆考核50元/辆。
30、直接由皮带通廊两侧空隙向下清灰的考核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
31、消防安全通道的指示灯损坏每项考核管理单位200元,安装位置不正确考核管理单位100元。
第十五条 规程教育:
1、各生产厂(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操作规程修订,因未及时修订出现漏项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考核单位领导50元/次。
2、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无章可循,考核主管安全厂长、综合管理室主任、安全环保工程师各200元,并考核该区域作业长50元。
3、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4、抽考安全操作规程不合格,考核责任人200元/次。公司组织的安全考试不及格者,考核责任人50元,补考不及格者,考核200元,再次补考不及格者,做待岗处理。
5、病休复工人员、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达不到100%,每发现一人考核安全环保工程师50元,公司级安全教育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200元,培训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考核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处,考核作业长50元/处,考核安全环保工程师(安全员)30元/处。
7、违章指挥的考核直接指挥者300元/次,采用强制手段进行违章指挥的考核直接指挥者1000元/次。
8、发现下属违规、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指正、不制止者考核300元/次。
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考核责任人300元,并责成其自费向公司购买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不明原因丢失,由责任人自费向公司购买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丢失,并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的,按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考核。
3、在劳动防护用品上乱涂乱画,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企业管理信息混乱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4、外来人员到本单位生产区域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每人次考核责任单位区域负责人、值班作业长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单位各50元,并且责令其立即退出现场。
5、高处作业(2米以上)不戴安全带,考核200元/次。安全带未高挂低用考核50元/次,安全帽带系的不牢固考核50元/人次。
6、高温岗位禁穿尼龙、化纤等衣裤,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5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7、上岗不按规定穿工作鞋,考核100元/人次。
8、上岗不戴安全帽(头发长度超出15公分的,必须盘入帽中),考核200元/人次;坐安全帽,考核200元/人次。
9、上岗不穿工作服,考核200元/人次,工作服要做到“三紧”,未做到三紧考核50元/人次。不系扣(敞怀),考核100元/人次。
10、扬尘岗位不戴防尘口罩,考核50元/人次。
11、磨砂轮不戴防护眼镜,考核100元/人次。
12、机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考核100元/人次。
13、操作车、钻、铣、刨、磨等机床作业戴手套,考核200元/人次。
14、从事电、气焊作业不戴防护镜,考核100元/人次。
15、有爆炸、喷溅、灼烫可能的岗位进行作业时不戴护目镜,考核100元/人次。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管理:
1、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逾期未整改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加倍考核。
2、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利,考核当班作业长300元;区域作业长100元。
3、生产机械、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每发现一处考核作业长(室主任)50元。标志损坏或不明显,每发现一处考核作业长(室主任)50元。
4、工作现场安全通道不通畅(小于1.2米)一处考核作业长50元,并限期整改,因条件所限无法建立安全通道时必须有行人过道,过道应满足安全要求,达不到安全要求每处考核作业长50元。
5、货场堆放不标准,高度超过2.5米(有相关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倾斜(超过10度,考核责任人100元/处,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行间或垛堆间需作业人员通行,其中间距离应符合安全通道标准,不符合安全通道标准的一处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6、货场堆放行间或垛堆间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有人员通行不制止的考核现场管理人员200元,强行通过的考核责任人500元。
7、现场已经明确划分出的安全通道上不准放置任何设备、材料、物品,禁止任何车辆长时间停靠(必须在该地点进行卸车的车辆除外,但是完成卸车任务的必须立即离开)如出现占用通道现象,每处考核责任人200元,负责该区域的负责人、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8、皮带运输机未安装紧急拉线开关或开关失灵,岗位工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考核岗位工及点检员各100元/处。上报后,点检员未及时整改的,考核该区域点检员200元/处;两开关之间间距不得超过25米,如超过25米,考核100元/处。
9、各种机械转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松动,防护罩过短考核50元/处,各种机械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护罩严重损坏,考核责任人200元/处,考核所在区域的作业长50元/处。
10、各种限位器、缓冲器、紧急停车开关,安全开关、声光报警器、电铃等安全装置不齐全,考核责任单位设备检修室200元/处,考核设备所在区域的岗位工、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1、现场电焊机一次线超过3米、考核责任人100元。使用自制焊把钳或采用其他导体代替焊把线的,考核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2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2、登梯作业梯子不牢或无人监护,考核责任人及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人次。
第十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1、吊具、吊钩、钢丝绳不按标准报废,继续使用,考核责任单位设备检修室300元.。
2、在天车运行中上、下,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3、在起重机臂下或起吊物下穿行、考核责任者100元;长时间逗留或作业,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4、天车进行吊运工作时,禁止在人员及重要设备上方通行,违者每次考核200元。
5、天车司机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考核责任者200元/次;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如造成事故,按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私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或检修后未及时恢复的,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7、天车吊运危险品无筐栏,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8、由一台车跨越另一台车,跨越小车轨道,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9、点检、检修人员进行天车检、维修时,严格按公司安全管制卡管理制度执行,否则考核天车司机及点检、检修人员各200元/次。对未摘除检修牌前私自动车者考核责任人1000元/次,如造成事故者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考核。
10、严禁无证操作起重设备,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次,对造成事故者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考核。
11、岗位无点检记录,点检记录随意更改、涂抹、损坏,记录不符合实际,发现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12、禁止起重设备吊运物资长时间在空中悬停,违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13、吊车吊运物品时司机严禁离开驾驶室,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14、磁盘吊、抓斗不工作时必须将磁盘或抓斗放置地面并远离热源,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15、天车(电动葫芦)停止工作时必须断电,并将钩头悬挂于距地面3米以上,操作手柄严禁随地丢弃,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16、现场的起重设备(不包括电动葫芦)每套起重装置必须拥有电气限位、机械限位各一套,重锤限位的下垂距离不应小于800mm。限位装置不全每套考核200元,重锤限位脱落考核200元。
17、起重设备在吊运物品时发生坠落但未构成重大险肇事故,考核责任人200----500元;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按重大险肇事故处理。
18、天车在吊运物品行走时,与梯子、平台、设备、墙体等发生刮蹭撞击事故,考核责任人200元。现场未及时发现的,经过检查事后发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十九条 电气及电气焊安全管理
1、禁止单人从事电气作业,需两人以上进行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违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2、电气作业时执行摘、挂牌制,并作好监护。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3、各种电气开关无罩、无盖及保护装置失效等,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设备检修室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4、电气熔断器保护不按熔丝标准使用,或用其他金属丝替代,按违章处理,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由此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按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考核。
5、各种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发现一处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2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6、停送电过程中,不执行“二票制”及停送电有关规定,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未经允许带电清扫电气设备,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8、电气误操作,未造成事故,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造成事故的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考核。
9、电气设备接地线损坏,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值班作业长及作业长各50元。因检修拆除未及时恢复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0、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线路附近作业,安全距离不够,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1、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违章操作,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2、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措施,否则视为违章作业,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3、顶住电磁开关冒险作业,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4、禁止在电杆下、变压器边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距电杆下面周围2米内,不得挖土或施工作业,违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5、各配电箱、高低压配电柜内不允许存放杂物,发现一处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6、各配送电线路及电缆发现老化、电线裸露、绝缘损坏,未及时处理或更换的,一处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7、未经安保处、能源处审批,私自使用取暖设施及生活用电设备,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8、未按电气规程作业,违章接线,发现一处考核责任人200元。
19、运行中变压器及高压配电柜、瓷瓶、套管需清洁、无裂纹、无放电痕迹,如发现上述现象未及时处理,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0、各变压器室、电缆隧道、电缆桥架、高低压配电室内及各主控室的地板夹层内、严禁存放任何物品,违者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1、电气开关箱门、保护柜门、配电柜门未关闭或损坏,考核责任人30元/处。
22、变压器室、配电室门未上锁,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处。
23、配电室配电柜前、后未铺设绝缘胶板,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处。
24、配电室内事故照明损坏,考核责任人100元。
25、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处于停用状态时应切断电源(冗余设备除外)未及时断电考核责任人200元/处,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处,考核作业长50元/处。
26、配电室、电缆沟内存在积水、积冰、垃圾、杂物现象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7、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不得超过12v电压,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违者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8、变电所、配电室、高压室通向室外的房门必须安装挡鼠板(挡鼠板高度50cm)。变压器室门下侧的通风孔必须安装防鼠网,未安装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9、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的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30、电焊机一二次线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损坏,考核责任人50元/项,考核作业长25元/项;
31、电气焊作业未采取防火措施,考核责任人200元/处,考核责任人所在部门相应的作业长和安全环保工程师各100元/处;
32、使用起重设备直接吊运氧气瓶乙炔瓶,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33、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高温热源不足10米,考核责任人2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100元/次;
34、乙炔瓶未直立使用,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35、用带油的手或手套搬运氧气瓶,开关氧气瓶阀,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36、氧气胶管(红色)与乙炔胶管(黑色)互相代用或混用,考核责任人2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100元/次;
37、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氧气表、乙炔表,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32、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超过5米,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38、使用中的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39、使用外露带电部分无防护装置的电焊机,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40、每台电焊机无的电源开关,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41、电焊机作业使用金属结构管道临时搭接线等作导线,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42、未经检查处理直接用气切割(焊)密闭容器、管道,考核责任人200元/次,考核责任人所在部门相应的作业长和安全环保工程师各100元/次;
43、氧气,乙炔带有泄漏点,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44、焊把钳损坏无绝缘套,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45、动火作业前未清理作业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安全环保工程师各50元/次;
46、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零)保护,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47、电焊机合闸后,身背电焊把线登高,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48、蹬油桶或装有可燃物的容器或直接蹬可燃物进行电气焊作业,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49、电气焊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或不使用防护面具,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0、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未做到先关好焊机,切断电源,再寻找短路原因,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1、在靠近易燃物品焊接时,未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或隔离措施,或未经专业安全人员确认现场即开始作业(或未办理动火作业票),考核责任人2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100元/次;
52、气焊作业时,无回火装置、压力表,或回火装置、压力表损坏,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3、焊接密封容器、管子时,未开好放气孔或通气孔,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4、焊接已装过油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洗干净、未打开口盖或放气孔,就进行焊接作业,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5、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未查明是否有易燃气体或物料,在未查明内装物料之前动火焊接,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56、作业人员在容器内油漆未干,有可燃物散发时继续开焊,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7、氧气、乙炔存放时混放,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25元/次;
58、从事电工作业时未使用专用的电工工具或未穿戴有效的绝缘安全防护用品,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59、安装临时线路时,未注意线路保护(如线路敷设于地表时无任何防护),未安装必要漏电控制器,考核责任人100元/处,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处;
60、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没有清理作业现场就离开,或未经认真确信无火源后就离开工作现场,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作业长(班组长)50元/次;
第二十条 锅炉、 压力容器管理:
1、非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进行压力容器的焊接,考核责任者3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附件及压力表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不定期进行校验、检查、无校验记录,考核设备检修室200元/项。
3、锅炉水位计不按规定冲洗,压力表无铅封,指针指示失灵,压力表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表内泄露指针跳动,刻度盘上工作压力不明显,无红线,每项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考核( 工艺 )工程师100元。
4气瓶无防震帽(非使用状态下)、防震环,考核气瓶所有单位(使用或存储)100元/个。
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别单独存放保管,禁止混放或与其他物资共同存放,且不得存放于休息室、操作室或其他密闭空间,必须设置灭火器材和明显防火警示标志,其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资,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
6、工作完毕,必须及时将氧气和乙炔的气阀关闭,气瓶需及时回收,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
7、使用过程中乙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离动火点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瓶禁止在阳光下暴晒、倒置或倾斜放置,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8、使用时乙炔、氧气瓶禁止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9、在搬运、移动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次,作业长50元/次。
10、严禁使用叉车、铲车、起重机械运送氧气、乙炔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1、进行氧气、乙炔气瓶搬运时,严禁将铜嘴部分(在不戴防震帽的前提下)作为搬运的抓手处,违者每次考核100元。在瓶嘴处栓牵引绳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利用牵引绳牵引气瓶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50元。
12、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及敲打,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次,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次,作业长50元/次。
13、使用状态下的氧气、乙炔表必须完整、灵敏有损坏情况的,考核责任人200元/块,表架有漏气情况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一条 煤气安全管理:
1、煤气生产所涉及的所有作业点均应挂安全警示牌,无警示牌考核责任人50元/处。安全警示牌应有负责人或值班作业长姓名,否则考核该区域负责人50元/处。
2、未经煤气专业安全部门检查同意,擅自拉设煤气增容点,擅增一处燃烧点,考核责任人500元,考核单位领导100元。
3、未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4、涉及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5、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及安保处审批,私自使用焦碳炉取暖,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处。经审批可以使用焦碳炉的单位,但无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确保安全使用,考核责任单位作业长50元。
6、煤气设施检修动火,未经煤气专业安全部门检查同意,没办理动火票,考核责任者500元。办完动火票,或虽经过同意,但未按措施要求执行,考核责任者100元/项。
7、停送煤气期间,违反停送煤气安全管理规定,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8、对煤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泄漏煤气,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区域作业长100元。出现煤气中毒事故,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9、对煤气设施上的大小阀门及安全保险装置要定期进行维护,不能正常使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处,因不能正常使用,发生事故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10、煤气放散管必须高出屋顶4米以上,未达到标准,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11、煤气管道必须采取防雷和防静电保护措施,电阻在有效值内,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处。
12、煤气区域内、地下沟槽及检修危险作业时无人监护,考核责任人2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13、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未编号,考核责任单位200元,作业长50元。号码不明显或未标在明显的地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作业长50元。
14、煤气生产、回收及净化区域内,设置与本工序无关的设施及建筑物,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作业长50元。
15、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无固定平台,考核责任单位200元,作业长50元。
16、放散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根部应焊加强筋,上部用挣绳固定;放散管的闸阀前应装有取样管。未达到标准,考核责任人200元,作业长50元。
17、煤气管道排水器未投运,没有设置检查管头,考核责任单位100元。焦炉、混合煤气管道排水器无集水坑,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18、与煤气管道连通的蒸汽、氮气、水管,停用时未断开或未堵盲板,考核责任人200元,作业长50元。
19、煤气安全防护器具无专人保管,未进行保养或保管不好,考核责任人100元,作业长50元。
20、人为误操作或疏忽大意导致煤气管道、煤气设施损坏,考核责任人300元,作业长50元,考核单位领导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1、煤气危险场所,不听从安全人员指令,不采取安全措施,强制进入危险场所的,考核责任人200元,并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22、煤气管道下私自搭设建筑物,考核责任人200元,在煤气设施附近休息、吸烟等行为,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煤气管道波纹补偿器外部连接螺栓必须松开至膨胀节最大允许膨胀量。如未按要求,200元/处。
24、煤气加压站内严禁存放油类物质,违规存放考核100元/每桶。
25、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从事煤气作业岗位,否则考核责任人300元,所在班组负责人、值班作业长各100元,考核作业长50元。
26、禁止在煤气设施周围取暖,一经发现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 现场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
1、现场办公室及休息室、控制室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
| 序号 | 标 准 | 考 核 |
| 1 | 玻璃干净明亮 | 每个房间考核责任单位50元; |
| 2 | 地面清洁,无杂物 | 不清洁、杂乱,每个房间考核50元 |
| 3 | 桌椅摆放合理、整齐,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 | 不干净、有尘土:每个屋考核50元 |
| 4 | 文件柜顶及工具箱顶部无杂物、干净无尘土 | 有杂物堆积、有尘土:每个屋考核50元 |
| 5 | 文件柜、工具箱、办工作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 无序混乱考核责任人50元 |
| 6 | 上班期间吃零食 | 吃零食每次考核100元 |
| 7 | 窗台无积灰,无乱放物品 | 有尘土 或有乱放物品考核50元/房间 |
| 8 | 电话线、网线、电源线等捆扎整齐 | 捆扎不整齐考核责任人50元/处。 |
| 9 | 办公室、休息室、操作室内无堆积物品,生活洗漱用品摆放合理、整齐 | 任意堆积、摆放不整齐考核50元/房间 |
| 10 | 墙面积灰,有蜘蛛网 | 考核责任人50元/房间 |
| 11 | 办公室和休息室的垃圾桶、烟灰缸及时倾倒。 | 不及时倾倒,装满垃圾桶或烟灰缸考核责任人50元/个。 |
| 序号 | 标 准 | 考 核 |
| 1 | 安全通道干净、标志清楚 | 不干净:一次考核50元,安全道标志不清楚:一次考核50元 |
| 2 | 物料及备品备件摆放整齐,并有管理牌明示 | 混乱无序:一处考核50元无管理牌明示:一次考核50元 |
| 3 | 卫生管理区域,每天必须保持清洁 | 每班交前必须清扫干净,不干净:一次并考核50元 |
| 4 | 厂区内不准随意丢弃冰糕纸、饮料瓶、废纸等杂物 | 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未当场发现责任人考核责任单位50元 |
| 5 | 主道两侧卫生责任区垃圾桶周围严禁堆放垃圾 | 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区单位50元 |
| 6 | 厂区内禁止随地大、小便 | 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未当场发现责任人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
| 7 | 地面无油污,无积水、积冰 | 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
第二十三条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1、年、定修工程没做到开工前上报安全措施,在年、定修及日修工作中虽有安全措施,但没有执行,考核责任单位设备检修室500元。
2、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没有进行横向安全确认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3、高处施工作业往下抛扔材料和工具,考核责任者200元,考核责任者班组长100元。
4、高层建筑不按规定架设安全网,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5、脚手架杆使用折裂的及杨木、桦木、油松木,考核施工单位500元,并要求立即更换。
6、雷雨天气、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高空作业,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不听劝阻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7、二小时以上检修作业或危险区域作业无检修安全方案或有方案未落实,考核责任单位设备检修室100元,考核单位领导50元。
8、检修作业中未执行三方管制卡管理制度,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负责人及值班作业长各50元,考核作业长50元。另分别考核设备单位和检修单位各500元。
9、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下方严禁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清理的必须进行可靠防护并经安全环保工程师、作业长及厂长审批后方可作业,违者考核3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违章记分考核:
1、员工违章记分周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累计记分不转入下一年度周期;
2、员工记分实施“主管挂钩”机制,对其值班作业长(班组长)、作业长、主管副厂长、厂长实施连带记分;
3、违章记分按照月、季、年三个时间节点进行统计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4、违章记分标准及考核方式按年初公司安委会制定的专项违章记分方案执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安保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