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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025-10-01 17:52:28 责编:小OO
文档
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987年8月22日发布  根据2008年12月27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建设航道及其设施,必须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的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其授权的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审批。

(二)除上以外的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指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第七条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

(二)各单位工程和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三)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合格;

(六)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七)工程试运行期满一年,运行情况正常;

(八)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

(九)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国家审计机构或者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

(十一)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

(十二)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已经竣工验收部门委托的有关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各县权限范围内港口、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的法人。

六、申请材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二)竣工报告(见附件一)

(三)试运行报告

(四)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核)报告

(五)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六)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和档案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者准许使用意见

(七)能力核算报告

(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九)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及相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征用土地、拆迁有关文件复印件

备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由各县自行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附件2 

× × × × 工  程  竣  工  报  告

编写单位:

编写日期:

前言:简要叙述工程前期工作情况和工程要点。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 建设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注明文件文号、名称和时间等。

2. 地理位置:概括描述相对位置并注明经纬度。

3. 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和气象等主要特征。

4. 批复、核准或备案的建设规模、标准、能力和总投资。

5. 建成的码头靠泊等级、吞吐能力以及进出港口的航道等级。

6. 项目法人,主要设计、施工(含设备制造、安装)、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7. 开、竣工日期。

第二章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概述招标、投标情况,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第三章  工程建设情况

详细叙述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总量、开工和完工时间、主要设计变更内容、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等;工程事故的处理;对各单项工程中的主要单位工程应着重说明其结构特点、特殊使用要求和建设情况,同时附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项工程建设情况的内容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章节顺序编写。

第四章  工艺设备

叙述主要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和工作车船的数量及其性能参数、制造厂家和供货、安装和调试情况,同时附机械设备一览表。

第五章  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档案

概述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的情况,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意见。

第六章  工程监理

 概述监理工作情况以及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七章  交工验收和工程质量

概述交工验收情况。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综述工程质量评定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八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概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第九章  竣工决算

概述竣工决算情况以及审计意见。

第十章  生产准备及试运行

概述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情况和试运行情况。

第十一章  问题和建议

竣工验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实反映并提出建议意见。

附港区形势图、总平面布置图及能够反映工程特点的部分图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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