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现将《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校务必按照央、市、县、镇各级文件通知和县教委、镇管理中心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实有效的方案,又快又好的完成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
特此通知
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
2012年2月19日
主题词:教育 营养改善 通知
丰都县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 2012年2月19日印
(共印10份)
附件:
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渝教体卫艺〔2011〕34号、渝教体卫艺〔2012〕4号、丰都府办发[2011]171号和丰都教〔2012〕7号文件通知精神,扎实有力搞好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面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全镇各中小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扎实有力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成立了以管理中心主任李勇同志为组长,分管安稳的敖茂荣同志为副组长,李国中、毛其丰、彭少普及全镇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营养改善工程领导小组”,由敖茂荣负责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的具体工作。
各中小学必须立马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营养改善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并制订本校实施的详细方案,于2月28日前底前上报镇教育管理中心,29日上报县教委艺体卫科。
二、明确实施对象及实施时间和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春季开始,由财政承担,给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生中午3元补贴,用于全镇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膳食补助。
三、细心谋划、精心组织、着力过程、确保落实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我镇农村学校现有食堂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较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全镇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细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扎扎实实把营养改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全镇中小学校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村、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供餐机制。实施此项工程必须与现行的营养促进工程相结合,必须保证每天学生有鸡蛋、肉类等食品。在营养搭配上参考渝教体卫艺〔2011〕34号和渝教体卫艺〔2012〕4号文件要求,各校每天必须列出营养搭配食谱及供餐安排并公示于校内外。各学校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偏远村小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
(三)严格规范管理。镇教管中心将加强对各中小学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进行督促,严禁克扣和浪费。同时各校要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学籍系统在籍学生为准),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 (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合理营养善食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平台,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克服偏食挑食等不良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做到合理营养善食,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五)有力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惠民工程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或学校宣传窗、校园广播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高度注重社会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学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要求
全镇中小学在实施过程中,严禁乱报、多报人数,所有人数必须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库在籍人数为准。此项经费必须全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不得用于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的改善,更不得用于改善教师福利和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
镇教育管理中心建立问责制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各校要依法科学管理营养改善专项经费,随时接受县教委纪检监察保卫科、财务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经费审计,推行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各校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报告,同时管理中心也要定期向镇和县教委汇报改善计划工作。管理中心将督促检查各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按要求,违反纪律者,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县教委后,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兴义镇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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