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2025-10-02 15:33:08 责编:小OO
文档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一.明确保护区管辖范围

1988年批准的双台河口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0000公顷,2001年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保护区管辖面积为128000公顷,其中核心区35000公顷,缓冲区63000公顷,实验区30000公顷。由于两个批准面积有差异,须勘界立标、明确界限。

我们的意见应严格按照1988年批准的80000公顷面积执行;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区实行三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管理的要求,在批准的面积内变二区管理为三区管理,设置缓冲区。

二.规划保护区各功能区的位置及保护功能如下:

(一)核心区(A)

分成三部分,其中:

1.A1核心区位于保护区西部芦苇沼泽区,范围包括东部苇场的大流子分场、罗家分场、八仙分场、三道沟分场、酒壶嘴分场等,面积5743.52公顷,以保护丹顶鹤繁殖地和鹤鹳类、雁鸭类迁徙停歇地为主。

2.A2核心区位于保护区东部芦苇沼泽区,范围包括赵圈河苇场五干北的小台子、干鱼沟、四合铺等管理区,面积5617.39公顷,以保护丹顶鹤、鹭类的繁殖地和鹤鹳类、雁鸭类、鸥类迁徙的停歇地和取食地为主。

3.A3核心区位于保护区西部沿海滩涂和河口浅海海域,面积18788.8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濒危物种黑嘴鸥和其它鸥、鹬类的繁殖地、取食地以及鸻鹬类迁徙的停歇地和取食地。

(二)缓冲区(B)

分成三部分,设置在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之间,其主要功能是对核心区进行缓冲性保护。其中:

1.B1缓冲区和缓冲带位于A1核心区周围,主要包括东郭苇场的南屁分场、北屁分场、孙家流子分场等,面积11108.23公顷,全部为芦苇沼泽湿地。

2.B2缓冲区和缓冲带位于A2核心区的周围,范围包括赵圈河苇场三干北的向阳管区、五干南的芦苇沼泽,面积1747.55公顷。

3.B3缓冲区和缓冲带位于A3核心区的周围,湿地类型以滩涂、浅海海域为主,面积12155.33公顷。

(三)实验区(C)

主要包括缓冲区外围的芦苇沼泽、养殖区南部外围滩涂、双台子河河道和部分河口海域,总面积24843.15公顷,其中北部芦苇沼泽实验区面积14428.03公顷,南部养殖区南滩涂实验区面积3915.37公顷,盘山县渔港面积500.02公顷,河道、河漫滩、浅海海域面积5999.73公顷。

确界后的保护区总面积80004.0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0149.78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7.69%;缓冲区面积25011.11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1.26%;实验区面积24843.15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1.05%。

三、保护区核心区变化情况

1988年批准的核心区面积为40000公顷,本次确界后,核心区的面积为30149.78公顷,减少面积9850.22公顷。主要原因,一是三区区划使各功能区面积发生变化,核心区面积比例缩小;二是油田集中开采区、渔港和航道作业区和滩涂水产养殖区等区域界定在保护区外。

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范围

确界后的自然保护区分两部分管理,即北部芦苇沼泽区和南部河口滩涂区。其中北部芦苇沼泽区面积为45144.47公顷,南部河口滩涂区面积为34859.57公顷。

北部芦苇沼泽区范围:

自绕阳河与双台子河交界处至河东岸新兴农场苇田与稻田交界堤,向南、东、南后沿双台子河东岸向南,至赵圈河排水总干向东到五岔总干南,与苇场总干渠交汇处沿苇场总干渠的东南,与稻田、苇田分界堤向西到五干起始处,沿五干西至赵圈河管理站西侧苇田与稻田交界处。由该处向北、西、南、西、南至接官厅与接官厅排总相连,沿排总向西至接官厅闸,向西与双台子河西岸40°54′4.91″N位置相连,沿养殖池和苇田交界路向西,至东小河后向南,沿交界处向西北与大凌河相连,沿大凌河河道向北,至林场提水站向东北与欢支路相连。沿欢支路向北至欢四路向东第一路北,向北和东,至欢二支向北,至东郭苇场新兴分场,向西、再向北至欢四联合站,到龙王村向东至土地道口北,沿曙欢路向北至5公里处,向东与绕阳河与双台子河交汇相连。

南部河口滩涂区:

自40°52′57.54″N,121°49′1.19″E向南至40°45′N处向西,至121°30′00″E处,向北至40°50′50.8″N,121°30′00″E处向东,至大凌河入海口处,沿河道向北至南小河处,沿盐场道口向东南,沿养殖区外边界至港口处后与起点相连。

A1核心区:

鸳四路与鸳之路路口向南至营纸原料处盘办处,向东至三道沟北端,沿河向南至弯处向东于苇田和滩涂至小道子,由小道子河向西北至小道子河终点,向东北沿养殖池和苇田交界水渠至欢二路,向西北与欢七支和双4支交汇路口相连,向西到小道子沟西侧,沿西侧向南至东郭苇场养殖场,与流子沟垛场相连,沿铁路向南与八仙垛场相连,于南井子村相连后沿欢支路向南与鸳四路相连。

A2核心区:

新引干渠与双台子河交汇处沿河道向南至干鱼沟河,沿苇田和养殖池交界堤坝向南、向东至养殖区的东北角,与五引干渠起始点相连,沿干渠向东至四引干渠延长线于五引干渠交汇处,沿四引干渠延长线至四引干渠,沿四引干渠向东至四合铺堤坝,向西北至引干渠,沿渠向西南至罗锅桥铺前沟渠,沿沟渠向北至于新引干渠交汇,沿新引干渠向西至干渠与双台子河交汇处。

A3核心区:

东起双台子河主河道40°49′46.25″N,121°47′14.95″E,向南至40°45′29.92″N,向西至121°30′27.17″E,向北至40°49′9.10″N处向东,沿油田架四采油平台向北至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西南角,沿繁殖地外围向北、东与养殖池平行线1.5公里向东南、东至40°49′46.25″N,121°47′14.95″E。

B1缓冲区:

欢七支路与欢二路交汇处起,沿欢二路向东、向西南至小道子养殖区,沿苇田和养殖区交汇处向西、向南至小道子河,沿河向南至河对岸养殖池和苇田交汇处,沿交界向西南至盘山县太平农场河蟹开发公司,沿苇田和养殖区交界处北500米堤坝与苇田养殖区分界路北500米向西平行至十里与鸳支路相连,沿鸳支路向北与欢支路相连,向北至南井子村,沿欢二支西南延长线相连,至欢二支路,沿欢二支路向北至欢四路路口,向东至欢三支路口,向北至欢三路路口,向东、向北至曙欢路,向北至大岗子道口,向东沿欢二路向东至欢七支路口。

B2缓冲区:

志红村南五岔排水总干向西延伸的双台子河交汇处,沿河道向南至新引干渠与双台子河交汇处,沿河道至干鱼沟河,沿苇田和养殖池交界,向南、向东至养殖区东北与五引干渠起始点相连,沿干渠向东至四引干渠延长线于五引干渠交汇,沿四引干渠延长线至四引干渠,沿四引干渠向东至四合铺堤坝,向西北至新引干渠,沿堤坝向北至北洪北的渠道,向西到双台子河河岸。

B3缓冲区:

自40°51′25.57″ N,121°49′1.19″E起向南至40°45′N,向西至121°30′00″E处向北,至40°50′50.82″N后向东,至大凌河入海口处向北,至养殖区与苇田交界堤坝后向东南沿养殖区边界南1,000米处,距边界1,000米处平行向东南、东、东北至40°51′25.57″N,121°49′1.19″E。 

实验区:

保护区范围内除核心区、缓冲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区划为实验区。 

调整后范围及功能区划适宜性评价

确界后的保护区面积为80004.04公顷,总面积未减少,与的批复一致,但边界清楚。功能区分区结构合理,明确划定三区具体范围,符合保护区的管理目标。

我们认为,如此确界可使有效保护面积产生增加效应。原保护区由于边界模糊、范围不清,难以依法实施有效管理。尽管确界前后面积相同,但有效保护面积从50,000公顷增加到80004.04公顷。

功能区调整确认后,核心区全部为天然湿地,包括芦苇沼泽、河流水域、滩涂和浅海海域四种湿地类型,与确界前的生态类型一样,原有的天然生态类型没有减少,可以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核心区的有效面积比例增加,更加适宜保护对象的栖息与繁殖。

保护区植被及栖息的鹤鹳类、雁鸭类和黑嘴鸥等珍稀水禽将由于保护规划、举措及依法管理到位而提升保护质量。据常年观测,A1、A2、A3核心区是保护对象最重要的停歇、栖息、觅食的重点区域,要严格禁止油气开采和其它生产活动,控制渔业捕捞量,减少人为干扰,并通过引水工程控制区内水位,从根本上改善保护对象的整体生存环境。

缓冲区位于核心区周围,以防止核心区受到外界的影响和破坏,严格控制该区域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周围,是保护区进行科学实验与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的重要场所。

功能区明确后,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没有发生改变,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面积所占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整体功能更加优化,管理必将更加有序,人与自然的关系必将更加和谐。

自然环境变化状况

明确保护区边界和管理范围后,天然湿地和环境没有变化,且更利于保护。

自然环境:确界前由于东郭镇、赵圈河乡、二界沟镇和欢喜岭街道的发展,其所占面积比重和人口比例较大,人类活动阻碍了保护工作。明确边界以后,保护区内自然环境所占的比例大幅提高,有效生态环境比例极大增加。

水环境:确界前国家一级渔港和二界沟渔港的渔船活动频繁、密度较大,对双台子河主河道及其停靠的滩涂影响较大。确界后渔船的作业及停靠均在保护区外,对保护区内的水环境没有影响。

动植物资源:确界前后保护的物种没有变化,而且保护范围及功能区明确后更有利于保护。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