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4.人们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7. 由绝对值的定义可知: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9.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0.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1.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12.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13.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14.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15.有理数中仍然有: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16.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17.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18. 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19.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0.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21.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 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2.根据有理数的乘法法则可以得出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显然,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23.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 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24.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的n次方 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计数法。
25.接近实际数字,但是与实际数字还是有差别,这个数是一个近似数。
26.从一个数的左边的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尾数字止,所有的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
1、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1)负数:比0小的数。
(2)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1)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2)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1)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2、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1)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2)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3、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4、有理数的分类
(1)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2)按正、负来分类:
(3)总结:
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三、数轴
1、数轴的概念
(1)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2)注意:
①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②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③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④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1)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1)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1)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2)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3)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1)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2)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3)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1、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1)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3)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1)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2)0的相反数是0;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1)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2)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3)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1)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①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②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1、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1)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2)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3)0的绝对值是0。
3、可用字母表示为
(1)如果a>0,那么|a|=a;
(2)如果a<0,那么|a|=-a;
(3)如果a=0,那么|a|=0。
4、可归纳为
(1)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2)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5、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1)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 |a|=0;
(2)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3)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4)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5)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6)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7)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6、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1)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2)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7、绝对值的化简
(1)当a≥0时, |a|=a ;
(2)当a≤0时, |a|=-a。
8、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4)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a+b=b+a
(2)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1)当b>0时,a+b>a
(2)当b<0时,a+b(3)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1)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2)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8)+(-7)+(-6)+(+5)=-8-7-6+5. (3)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1)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2)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3)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4)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5)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6)分组结合 2-3-4+5+6-7-8+9…+66-67-68+69 原式=(2-3-4+5)+(6-7-8+9)+…+(66-67-68+69) =0  (7)先拆项后结合 (1+3+5+7…+99)-(2+4+6+8…+100)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1)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a≠0),就是说a和互为倒数,即a是的倒数,是a的倒数。 (2)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1)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2)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3)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 中,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 a*10n的形式(其中, 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整式的加减 1.都是数或字母的积的式子叫做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3. 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4.几个单项的和叫做多项式,其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5.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6.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7.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   8.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9.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 一元一次方程 1.列方程时,要先设字母表示未知数,然后根据问题中的相等关系,写出还有未知数的等式——方程。  2.含有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3.分析实际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利用其中的等量关系列出方程,是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   4.等式的性质1: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5.等式的性质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6.把等式一边的某项变号后移到另一边,叫做移项。  7.应用:行程问题:s=v×t  工程问题:工作总量=工作效率×时间  盈亏问题:利润=售价-成本 利率=利润÷成本×100%  售价=标价×折扣数×10% 储蓄利润问题: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本息和=本金+利息 图形初步认识 1. 我们把实物中抽象的各种图形统称为几何图形。  2.有些几何图形(如长方体.正方体.圆柱.圆锥.球等)的各部分不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立体图形。  3.有些几何图形(如线段.角.三角形.长方形.圆等)的各部分都在同一平面内,它们是平面图形。  4.将由平面图形围成的立体图形表面适当剪开,可以展开成平面图形,这样的平面图形称为相应立体图形的展开图。  5.几何体简称为体。  6.包围着体的是面,面有平的面和曲的面两种。  7.面与面相交的地方形成线,线和线相交的地方是点。  8.点动成面,面动成线,线动成体。  9.经过探究可以得到一个基本事实:经过两点有一条直线,并且只有一条直线。 简述为: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公理)。  10.当两条不同的直线有一个公共点时,我们就称这两条直线相交,这个公共点叫做它们的交点。  11.点M把线段AB分成相等的两条线段AM和MB,点M叫做线段AB的中点。  12.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关于线段的基本事实:两点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简单说成: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公理)  13.连接两点间的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的距离。  14.角∠也是一种基本的几何图形。  15.把一个周角360等分,每一份就是1度的角,记作1°;把一度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分的角,记作1′;把1分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秒的角,记作1″。  16.从一个角的顶点出发,把这个角分成相等的两个角的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17.如果两个角的和等于90°(直角),就是说这两个叫互为余角,即其中的每一个角是另一个角的余角。   18.如果两个角的和等于180°(平角),就说这两个角互为补角,即其中一个角是另一个角的补角。 19.等角的补角相等,等角的余角相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