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后版本 | 修订日期 | 修订内容 | 
| A/0 | 2010-08-11 | 新版首次发行 | 
| B/0 | 2011-08-27 | 改用新模版,重新评审 | 
| B/1 | 2012-04-24 | 增加新标准 | 
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生产需求,特制定本检验规范.
2.使用范围
适用公司入料检验的石墨件。
3.抽样方案
抽检产品的关键尺寸,关键尺寸参照图纸;抽检产品的材质,材质要求合符技术部的规定标准;要求为全检。
4检验步骤:
4.1核对外包装的产品信息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并确认外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产品的标示是否清晰,位置是否合符要求。
4.2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和材质证明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5.检验依据:
技术部提供检验标准。
6.检验要求及项目:
6.1外观:表面平滑.无裂纹.无崩边.无缺角等严重外观缺陷,实物与技术图纸相符。
6.2编号要求:确认实物编号是否刻好(刻字清晰及位置正确)。
6.3关键尺寸:内外径、长、宽、高,厚度,弧度,倒角。
6.4配套要求:是否需配套及配套情况是否良好。
6.5材质要求:细料或是中粗,使用原材料情况(如石墨坩埚是桶形原料还是碗形原料制成及石墨牌号是LC300—99.99还是LC500—99.9等)。
7.检验工具要求:
7.1外观、编号、配套均为目测,材质用砂纸稍稍打磨后目测
7.2关键尺寸用卡尺.钢尺(工具是否校正)
8.异常处理
8.1材质异常:判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如要求细料,该公司使用中粗)。
8.2编号异常:要求退货处理。
8.3外观异常:视情况考虑退货。
8.4尺寸异常:退货。
8.5配套异常:退货。
8.6检验异常:事故责任由责检部门承担。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