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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化疗药物治疗护理常规
2025-10-02 15:42:11 责编:小OO
文档
化疗药物治疗护理常规

【概述】

(1)定义  

应用化学药物治疗恶性肿瘤的方法称为化学治疗(简称化疗)。化疗是治疗恶性肿瘤的重要手段。是利用化学药物阻止癌细胞的增殖、浸润、转移,直至最终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式。它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手段,和手术、放疗一起,并称为癌症的3大治疗手段。 

(二)由于化疗药物的选择性不强,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损伤人体正常的细胞,从而出现药物的不良反应。因此接受化疗药物治疗时,一方面希望能够达到最佳抗肿瘤作用,同时也要注意预防和识别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

(三)常用化疗药物分类方法

1.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对皮下组织损伤的程度,分为三类

(1)发疱性药物  一旦外渗到血管外,短时间内可发生红、肿、热、痛,甚至皮肤及组织坏死,也可导致永久性溃烂,如多柔比星、表柔比星、柔红霉素、放线菌素D、丝裂霉素、氮芥、长春新碱、长春地辛、诺维本等。

(2)刺激性化疗药物  可引起轻度组织炎症和疼痛,一般不会导致皮下组织坏死,如达卡巴嗪和足叶已甙等。

(3)非刺激性化疗药物  对皮肤及组织无明显的刺激,如甲氨蝶呤等。

2. 根据化疗药物作用机制不同,一般分为五类

(1)烷化剂  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氮芥,司莫司汀,尼莫司汀等。

(2)抗代谢药物  甲氨蝶呤,氟尿嘧啶,替加氟,卡培他滨,吉西他滨等。

(3)抗生素类  放线菌素D,平阳霉素,柔红霉素,阿霉素,表阿霉素,比柔比星等。

(4)植物碱类  长春碱,长春新碱,长春瑞滨,依托泊苷,伊利替康,拓扑替康,紫杉醇等。

(5)其他  达卡巴嗪,顺铂,卡铂,奥沙利铂等。

【护理诊断/问题】

(一)体液不足:与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腹泻有关。

(二)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与化疗引起厌食、味觉改变、胃肠道反应,机体摄入量不足有关。

(三)口腔粘膜改变:与化疗药物副作用、口腔感染有关。

(四)腹泻:与化疗药物对肠道刺激有关。

(五)便秘:与化疗药物、止吐药物副作用导致肠蠕动减慢有关。

(六)自我形象紊乱:与化疗引起脱发有关。

(七)皮肤完整性受损:与化疗药物所致皮炎、皮肤及甲床颜色改变,黄疸等有关。

(八)气体交换受损:与贫血或化疗所致肺纤维化及心脏毒性有关。

(九)潜在并发症:感染 、出血、化学性膀胱炎。

(十)肝、肾功能障碍:与化疗药物所致肝、肾毒性有关。

(十一)有损伤的危险-静脉炎/药物外渗:与化疗药物所致皮肤毒性有关。

(十二)感知改变- 神经/肌肉系统的改变:与化疗药物所致神经毒性有关。

【入院评估】

(一)一般资料  入院2小时完成“患者护理评估记录单”,评估中存在高风险需特别关注。

(二)生命体征  体温、心率、呼吸、脉搏、血压及疼痛。

(三)有无化疗禁忌症  包括白细胞总数<4.0×109/L;血小板总数<100×109/L;血红蛋白总数<110g/L;肝肾功能不全或心肌功能严重损伤者;感染发热,体温在38℃以上;出现并发症如胃肠出血或穿孔、肺纤维化、大咯血等。

(四)心理状况  有无焦虑、恐惧、抵抗等情绪。

【持续评估】

(一)化疗药物治疗所致毒副作用  有无恶心、呕吐、腹泻、便秘;口腔粘膜有无充血、红斑、糜烂、溃疡等;患者有无进行性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发热;患者有无出血:如鼻、牙龈、视网膜、消化道、呼吸道、泌尿道等部位的出血。

(二)注意观察患者尿量  尿量减少和血肌酐升高说明肾功能障碍;患者排尿时有无灼热、疼痛、尿频及可疑血尿,观察患者有无外周或体位性水肿;监测肾功能及体重的变化。

(三)注意观察患者输注部位有无异常变化  如疼痛、有无外渗等。

(四)注意患者神经肌肉系统的变化  如有无明显的四肢或躯干感觉异常(麻木、肌无力、腱反射低下或消失)。

【护理措施】

(一)心理支持和饮食护理

1.加强沟通:了解患者感受,掌握患者心理状态,给予合理指导,稳定患者情绪。

2.饮食指导:高蛋白、高碳水化合物、高维生素、低盐低脂、低胆固醇食物;定时定量、禁忌暴饮暴食、禁忌不洁饮食;多饮水;色、香、味俱全,少食多餐。

(二)作息指导

1.适当的活动和休息,以不加重症状为宜。

2.注意调整卧床与睡眠的关系,避免日间睡眠过多造成夜间失眠。

3.睡眠定时,禁忌熬夜。

4.如夜间失眠,及时通知医生护士,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遵医嘱应用促进睡眠的药物。

(三)体液不足

1.化疗前遵医嘱给予止吐药,呕吐达到3级时,遵医嘱禁食、禁水4-6小时,减轻胃的刺激症状,积极补液治疗,预防水电解质紊乱。

2.化疗前和化疗后多饮水,饮水量大于2000ml/d,尿量保持在2000-3000 ml/d,保持营养和水分。监测出入量、体重和电解质,防止脱水。

3.如果用药后胃肠道反应严重,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可遵医嘱补液,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或及时停药。

(四)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量

1.化疗前遵医嘱给予止吐药,减轻恶心、呕吐症状。

2.鼓励患者少量多餐,保持进食环境清洁、无异味,减少恶性刺激。

3.教给患者并实施减轻或预防呕吐的措施

(1)少食多餐,给予清淡易消化的饮食,注意调整食物色、香、味,并帮助患者选择富含营养和易消化的食物。

(2)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忌烟酒。不要摄入加香料的食品、肉汁或油腻的食物。

(3)加强口腔护理去除口腔异味,增进食欲。保持室内清洁无异味,为患者提供舒适、安静、通风良好的休养环境。

(4)保持舒适体位,教给患者放松/分散注意力的技巧。

4.做好心理护理,减轻紧张,焦虑情绪。

5.监测出入量、体重和电解质,必要时遵医嘱给予补液。

6.若严重营养失调,遵医嘱给予全胃肠外营养。

(五)口腔粘膜保护

1.忌烟酒,以防刺激粘膜。

2.忌食辛辣调味品,及有可能引起粘膜创伤的食物,如带刺或碎骨头的食物。

3.向患者讲解口腔卫生的意义,以便取得患者的合作。指导患者睡前及三餐后进行口腔护理,不能自理时由护士协助。

4.指导患者用软毛牙刷刷牙,勿用牙签剔牙,防止粘膜受损。口唇涂润滑剂,保持粘膜湿润。

5.出现口腔粘膜溃疡,保持口腔清洁,遵医嘱给予表面麻醉剂止痛。

(六)腹泻

1.遵医嘱给予止泻药,控制排便。

2.指导患者清淡饮食,减少食物中纤维素的含量,避免进食生冷、刺激的食物。嘱患者多饮水,保证每天摄取3000ml液体量。

3.观察患者大便次数及性状(稀、水、血样便)。

4.指导患者个人卫生,一旦皮肤被大小便污染要及时清洁,尽快用温水清洁皮肤(避免使用碱性清洁剂);保持患者处于干净、干爽的环境。

5.观察水电解质,如因化疗药物引起严重腹泻,导致水、电解质紊乱或脱水,遵医嘱停用化疗相关药物,给予补液治疗。

(七)便秘

1.向患者解释化疗有可能出现排便习惯改变,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使其配合。

2.多饮水并进食高纤维素食物,多吃新鲜的蔬菜、水果。

3.鼓励患者进行适当活动,以刺激肠蠕动,促进排便。指导患者进行腹部按摩,增加肠蠕动,采取热敷减轻腹胀。

4.遵医嘱给予大便软化剂或缓泻药,必要时遵医嘱给予灌肠。

(八)自我形象紊乱

1.鼓励患者诉说自己的感受,倾听患者的想法,以减轻患者的焦虑。

2.指导患者化疗期间头发的护理,如动作轻柔减少头发梳、刷、洗、烫、弹性发带等;可用中性洗发护发素。

3.化疗时,可应用冰帽预防脱发。指导患者可佩带假发或帽子、头巾遮挡,改善患者自我形象。

(九)皮肤完整性受损

1.防止过度日光照射,建议穿长袖衣服,戴宽边帽子,用防晒霜。

2.指导患者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及维护皮肤完整,如修剪指甲,不要抓、擦或按摩;不要用刺激性的物质,如肥皂、化妆品等。可外用炉甘石洗剂减轻皮肤瘙痒。

3.当皮肤及甲床颜色改变时,告诉患者停药后可逐渐消退,减轻焦虑。

(十)气体交换受损

1.密切观察用药后反应,预防不可逆毒性反应。

2.监测肺功能,及时发现异常。

3.按医嘱给予氧治疗、镇咳剂和类固醇。

4.患者应缓慢更换体位,鼓励充分休息。

(十一)潜在的并发症  感染、出血、化学性膀胱炎

感染:

1.病室清洁,空气清新,定期消毒。

2.进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饮食,避免进食生、冷食物。

3.接触患者前认真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告知患者不可到人群拥挤处。

4.预防感冒,加强个人卫生,保持口腔、会阴、肛周等处的清洁。

5.白细胞低于1.0×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0.5×109/L时,宜采取保护性隔离,有条件者可安置于层流病房。严密监测体温、白细胞计数,发现早期感染征象。

6.必要时遵医嘱给予抗生素控制感染。

出血:

1.当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实施预防出血的措施

(1)保护患者防止损伤,卧床休息,减少活动,避免磕碰。进软食,保持大便通畅。避免抠鼻、剔牙、有力咳嗽等,防止身体受挤压或外伤。穿刺处应实施较长时间压迫,局部压迫时间大于10分钟。

(2)避免应用阿司匹林及其制剂,预防出血。

(3)血小板低于10×109/L时,绝对卧床休息。

2.监测生命体征,早期发现异常;密切观察有无出血症状,如皮肤有无出血点及瘀斑,有无血尿、血便、恶心、呕吐、头痛、视物模糊、意识障碍等,发现上述症状,立即报告医生。

3.必要时遵医嘱输注血小板,预防出血。

4.若患者出现出血症状及时处理

(1)少量鼻腔出血可用明胶海绵或沾有止血药的棉球或止血纱条填塞鼻腔,压迫出血。

(2)齿龈出血可用冷水漱口或止血纱布压迫止血。

(3)消化道、泌尿道出血时,应观察记录大便、尿的颜色、量和性质,定时测量血压、脉搏、呼吸。

(4)眼底出血应卧床活动,并加强生活护理;阴道出血时除行填塞外应注意会阴部卫生。

(5)出现颅内出血症状时,应立即平卧位,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密切观察瞳孔、神志变化及血压、脉搏、呼吸。

化学性膀胱炎:

1.鼓励患者饮水,可遵医嘱维持静脉补液,准确记录患者出入量。

2.可致膀胱炎的细胞毒性药物应在输液开始即给药,易于药物及代谢产物的排泄,鼓励患者多排空膀胱,防止停滞于膀胱。

3.遵医嘱应用解毒剂以减少膀胱炎或血尿的危险。

4.密切观察患者排尿时有无尿痛、尿频等膀胱刺激症状及血尿的发生。

(十二)肾功能障碍

1.鼓励患者多饮水,保持肾脏循环血运。遵医嘱给予静脉输液/利尿药,保持水化,改善体液的失衡,应准确记录出入量。

2.遵医嘱给予别嘌呤醇和大量补液,预防尿酸结晶的形成。

3.嘱患者及时排空膀胱,防止尿潴留引起炎症。

(十三)静脉保护

1.选择合适的血管通路装置完成化疗给药,输注发疱剂和连续输注刺激性化疗药物不宜用外周静脉留置针,应选用中心静脉导管。

2.在外周静脉给药时:首选前臂静脉穿刺,因能减轻留置时间的疼痛,有助于自我护理,并防止意外脱落和栓塞;不要在肘窝、手腕等关节部位给药;不应使用下肢静脉给药,由于下肢静脉瓣多、血液回流缓慢,在下肢静脉输注药物时,易发生药物外渗、局部组织损伤、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接受乳房根治术和腋下淋巴结清扫术的患者应选择健侧肢体穿刺给药,因在术侧肢体穿刺输液会诱发淋巴水肿;经外周静脉留置针给予化疗药后不宜留置。

3.鼓励患者参与患者安全,告知患者和(或)家属如果静脉注射的部位出现触痛、刺痛、烧灼感或肿胀或其他异常感觉应立即报告。

4.观察药物外渗的早期征象,如穿刺部位疼痛、烧灼感、输液速度减慢、无回血等,及时发现药液外渗,予以处理。

5.当怀疑/药物外渗时应停止输注,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尽可能回抽外渗液体,根据药物的性质给予间断冰敷(奥沙利铂禁冰敷),及针对各类化疗药物的拮抗剂注入局部封闭,抬高患肢。如有局部肿胀,给予硫酸镁湿敷或者芒硝外敷,及时报告医生。

(十四)感知改变-神经/肌肉系统的改变

1.密切观察毒性反应,定期做神经系统检查,一旦出现症状,立即停药或换药,遵医嘱给予神经营养药物的治疗。

2.指导患者经常做肢体主动活动,给予肢体按摩和被动活动等。

3.观察排便情况,发生腹胀便秘时,可给予缓泻药或大便软化剂。

【健康教育】

(一)化学治疗的静脉保护

1.正在接受外周静脉穿刺输液侧肢体不宜活动,以免导管移动,造成静脉炎及药液外渗。

2.告知患者如果在输液过程中注射部位出现疼痛、灼热或肿胀或其他异样感觉应立即关掉输液调节器并尽快通知护士,护士会做相应的处理。

3.输液结束时未出现外渗等症状,但出院后如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灼热等现象应及时来院就诊。

4.输液结束拔针后局部针眼处需按压10分钟左右,尽量抬高输液侧肢体。

(二)化疗期间多饮水

1.化疗前进行抽血检查,了解肾功能情况。

2.化疗前和化疗中要多饮水,使尿量保持在2000-3000ml/d以上。如果尿量不足,会应用利尿剂以促使排尿。注意观察尿的颜色,有异常及时告知医生。准确记录每天的尿量,观察尿液的颜色,发现异常要留取标本。

(三)化疗时肝功能受损护理

1.注意卧床休息,减少活动,保证充足的睡眠。

2.饮食宜清淡,少油腻。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的摄入量,如鱼类、蛋类、西红柿、橙、绿色蔬菜等。

3.遵医嘱进行药物治疗,应按时服药。

4.注意观察皮肤的颜色有无改变,身体有无浮肿,有异常及时告知医生。

(四)化疗引起皮炎、色素沉着的自我护理

1.化疗前遵医嘱按时服用抗过敏药物。

2.保持皮肤清洁,定时洗浴,但不要用过热、过冷的水或有刺激性的浴液。

3.皮炎或色素沉着处,不要用手挠抓和乱用药物涂抹。

4.避免紫外线的直接照射,尤其对紫外线过敏的人要格外注意,外出做好防晒准备。

(五)化疗为患者脱发的自我护理

1.化疗前挑选合适的假发备用。

2.建议留短发,减少梳头的次数。

3.开始脱发时,注意防寒,避免感冒。

4.防止强光照射,可以使用防晒油。

5.保持头发清洁,不可使用刺激性的洗发液。

(六)化疗后出现四肢或躯体感觉异常的自我护理

出现以下症状时,患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化疗后出现四肢或躯体感觉异常时及时告诉医生,日常活动要小心,尽量卧床休息,下床活动要有人陪伴,以免摔伤。

2.尽量不要使用过冷、过热的水,以免加重对末梢神经的刺激。

3.当出现肢体活动感觉障碍时,可以对肢体进行按摩。

4.输入足叶乙甙、顺铂有可能产生体位性低血压,起床不要过急,防止血压降低,引起头晕致跌倒。

5.遵医嘱使用营养神经药物,同时进食高维生素,高蛋白饮食。

(七)出院指导

1.定期复查、预约复诊,有异常情况及时就诊。

2.定期复查血象  出现特殊情况如:高热、腹泻、疼痛、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3.预防感染  按时开窗通风,尽量少去人多场合,以预防感染。

附: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事件术语标准 4.03 版本,化疗所致恶心、呕吐(CINV)分为 5 级:

0 级:无呕吐;

1 级:24h内发生 1~2 次(至少间隔 5min) ;

2 级;24h内发生 3 ~5 次(至少间隔5min);

3 级:24h 内发生 6 次或以上(至少间隔 5min); 

4 级: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

5 级:死亡。

表一  静脉炎量表

等级临床标准
0没有症状
1穿刺部位发红,伴有或不伴有疼痛
2穿刺部位疼痛伴有发红和/(或)水肿

3

穿刺部位疼痛伴有发红
条索状物形成
可触摸到条索状的静脉

4

穿刺部位疼痛伴有发红
条索状物形成
可触摸到条索状的静脉,其长度> 1英寸(2.54cm)
脓液流出
表二  骨髓抑制的分度

数值分度01234
白细胞(109/L)≥ 4.0 3.9-3.02.9-2.01.9-1.0<1.0 
血红蛋白(g/L)≥ 110109-9594-8079-65<65 
粒细胞(109/L)≥ 2.0 1.9-1.51.4-1.009-0.5<0.5
血小板(109/L)≥ 10099-7574-504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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