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环评审批流程图试行
2025-10-02 15:40:32 责编:小OO
文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服务指南

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第、第九条、第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全文。

4、审批权限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湘环发〔2015〕31号)划分审批权限,产业环保局具备市级审批权限。

5、审批要求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2、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3、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表明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编写质量符合审批要求。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申报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申报材料清单

1、建设单位报批申请报告与同意公示的函;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含电子版)附专家评审个人及专家组意见(含电子版)、专家签名表;

3、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示建设项目各项信息、环评报告书(表)全本的证明材料(公示网页截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参资料;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办理需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需要购买总量的工业项目,提供总量购买凭证;

9、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        

7、办事流程预审→受理→现场勘察→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报告表项目需由相应审批权限单位主持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环评文件报批稿受理、审查,网站公示三次(前两次公示时间(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第三次是批复公示7个工作日)→经办人出具审批意见、领导审核→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意见返申请单位

8、承诺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并符合审批,完成网上前两次公示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9、受理地点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10、受理人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岗,业务咨询行政楼Q201,84020042 

11、环评中介机构名单编制报告表、报告书项目需委托中介完成报告编制,中介机构名单请到湖南省环保厅评估中心网站下载

http://www.hbt.hunan.gov.cn/comm_front/hpjg/hpjglist.jsp?hpJgList.offset=15&hpJgList.desc=false  

温馨提示:

一、首次咨询环评审批事项请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简介,公司工商注册执照复印件,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名称、选址(在工业地产中的要具体,如:中部智谷几栋几号)、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生产设备详单、生产原辅材料、生产产品规模及类别。生产工艺流程(详细),功能区域或者平面布置图。员工人数、工作时间、办理手续公司联系人名称及电话。

二、特别说明: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类别的建设项目,才进行网上备案,

2、企业的所有项目无论是租还是购买厂房,一定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3、每个企业生产都得对应相应的项目,如果批乙建甲项目,或者审批项目与实际生产不相符合的,将按未批先建项目查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所有入驻项目应在选址或者开工前办理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开工后申请的,算是未批先建。至2015年1月1日起,新修《环保法》规定将不再受理补办环评手续,未批前建的项目全部将纳入违规项目名单,移交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处理。

     5、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6、租赁厂房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报批时需要同时提交安监部门、环保执法部门关于出租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执法现场检查意见。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