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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范本模版
2025-10-02 12:33:27 责编:小OO
文档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及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咸阳国际财富中心期二期基坑边坡支护、基坑降水的设计和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l、乙方按甲方要求和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向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须加盖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印章,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设计图纸由乙方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经甲方认可,乙方根据论证认可后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成设计方案内的全部内容,其中:

①、基坑降水乙方按甲方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完成降水井成井的施工(洗井完成,每口降水井能正常抽水);

②、土钉墙支护工程量中已包含翻边、射角面积;

③、降水运行由甲方另行委托,不在本合同范围内,降水运行由乙方免费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

④、施工内容中,成孔泥浆用罐车抽排、外运和人工破桩头属乙方承担,其余渣土、砼桩头、冠梁开挖土的清理和外运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包工具用具、包各种管理费、包税金、包办理属乙方施工中的部门各项法定手续及交纳乙方施工需要的地方的各项费用的方式承包,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工程造价: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市场价格波动或性文件调整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2、合同总价款指本工程基坑支护、降水井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本工程设计费、专家论证费、施工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试验费、水电费、监测费、税金,以及用于工程降水井成井施工和基坑支护的各项其他费用,合同内包含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均包括在内。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现场周边的一切情况,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据此做出,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工程量计算有误或市场机械费用调整等因素提出调价要求。

3、虽然乙方的设计方案已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但是当乙方的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因安全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而需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价要求。

4、本合同价款构成如下:

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分项合计(元)
基坑支护护坡桩(含桩基、冠梁、锚杆、腰粱)元/m3
挂网素喷砼M2元/m2
土钉墙支护(含土钉、土锚及腰梁)M2元/m2
降水井成井m元/m
基坑围栏m元/m
合同总价
5、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设计院提出的设计方案的变动及调整(本条款仅指放坡系数调整及腰梁预应力调整)。

六、工期: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开始施工。

2、降水井及护坡桩的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l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3、护坡工作随挖土开展而进行,乙方须保证每个工作面在挖土工作完成后8日内,完成护坡工程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七、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设计的方案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支护、降水要求,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和满足地下室施工的要求,对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3、工程质量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延误工期、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自己设计的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确保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并经甲方审定认可,乙方严格按论证并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专家论证会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该费用不再单独计算。 

八、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完毕后15日内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其余30%在基坑回填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本合同支付工程款时,营业税及附加等相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提供相关开票资料。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须及时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本合同承包范围竣工验收至本项目室外土方回填完成期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无条件承担保修期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担负巡查责任。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内的障碍物(包括挖除原地坪至护坡桩打桩工作面、打桩后余留泥浆淤泥、砼桩头和冠梁完工后的余土;提供乙方施工机械进场道路和场地;提供基坑挖土与施工坡线的位置及场地和坑底标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开挖图、施工位置确认书、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网走向图等资料。

(2)甲方负责协调现场的道路畅通;协调土方开挖与支护施工的穿插进行及配合工作,为支护施工创造合理的工作面;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表由乙方自备,水、电费由乙方按“天王社区”标准缴纳);属甲方手续不完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由甲方协调解决。   

(3)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委托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且完全满足工程需要,确保基坑开挖期间基坑周围的安全。设计方案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经专家会审签认和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力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并严格按认可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若乙方不能按照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理。若乙方人员不予返工或违章、违反合同约定且不听劝阻,甲方有权停工或勒令退出施工现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安全并设置护栏;对于由施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完全责任。乙方负责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的变形进行观测,并无偿给予基坑降水施工的技术指导。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特别注意坡顶出现的微小管洞要及时封堵。上述工作待总承包单位进场时将其移交给总包单位承担。

(4)乙方应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总承包等单位施工。

(5)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予以配合和服从。

(6)乙方选派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人员变更,在本工程开工前两天内人员必须到位,并且从工程开工至竣工所配备的人员均须在岗,如需更换人选时,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否则视同违约。乙方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屡次缺岗、开会(包括图纸会审、工地例会、工地协调会等)不到位,每人每天(次)支付300元人民币违约金,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约的项目经理,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7)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而对甲方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甲方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除本合同价款的lO%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的规定,并承担属乙方施工中应交纳的各种费用及各项罚款。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环保、交通等负全部责任,并全部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要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包括有关部门就此对甲方产生的各种罚款)。

3、乙方施工期间做到现场安全文明警示标牌齐全,营造和谐氛围,礼貌待人,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关系。若因乙方违规原因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置,并承担属乙方责任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十二、其它相关事宜:

1、乙方自愿认购              项目  套,(   项目_ _幢_ _单_  层_    号,建筑面积   ㎡,单价:     元/m2;房产总价:人民币:¥       元)认购协议附后。乙方承诺绝不退房,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    后,开始用工程款抵扣该房款。

2、乙方不得向监理方或甲方管理人员支付或许诺任何报酬,一经发现,将按涉及金额十倍给予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友好协商解决,不得围堵办公区域,高声喧哗或辱骂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每次罚款5000元。

4、乙方如推迟进场超过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5、竣工验收后二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7、双方签署的“廉洁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8、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正常、健康的业务关系,有效防止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双方合作共赢,根据国家和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应做到:

(一)不准收受乙方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礼品或其他各种馈赠物品。

    (二) 不准接受乙方的宴请、休闲娱乐或其他消费,不得以学习、咨询、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三)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使用乙方车辆、设备,委托乙方为自己或亲友办理私人事务。

(四)不得借个人婚丧或其他喜庆之事,宴请乙方人员并收受礼金。

(五)不准在与乙方业务往来中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六)不准在乙方投标中违反集体研究、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徇私舞弊。

(七)不得在乙方兼职。

(八)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九)不准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给乙方。

(十)甲方人员有违上述条款,事实清楚,除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外,乙方将承担合同价款3%的处罚。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自身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等。 

    (二)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及价格、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不得以洽谈业务、联欢等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外出旅游、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或为其办理私人事务。 

(五)若乙方违反《廉洁协议》,甲方可以终止同乙方的合作,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应向乙方或有关部门通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通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并给予奖励。

第六条  双方联谊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借此发放礼品。

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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