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精细化管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倡仪勤俭办学,杜绝浪费,建设节约型新中,经校长室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1.凡需要印制的试卷(学案或巩固案),凭教务处发放的试卷印刷通知单到油印室登记印刷;
2.通知单只限在本周内使用,不得跨学科跨年级使用;
3.试卷字号一律为5号字,行间距不得超过1.5倍行距;
4.每张通知单准印试卷份量不得超过8开纸正反面;
5.需印制的试卷要提前半天送至文印室;
6.如遇特殊情况本学科申请单不够,可向教务处申请加印,由教务处研究决定;
7.学校公用材料印制由校长室审批;
8.各年级各学科准印次数:
语、数、外 5张/周;
九年级理、化、政、史3张/周
八年级理、政、史、地、生 3张/周
七年级政、史、地、生 2张/周
9.油印室工作人员不得无单印刷,一经发现,扣款50元/次。
10.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灌南县新集中学
2013.12.23
油印室登记表
| 年级 | 学科 | 份数 | 每份印量 | 使用时间 | 教师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