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牵涉到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涉及多方面工作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解决。为此,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监督工作尤为重要,是机构改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监督工作是否深入有效,直接关系到机构改革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机构改革的监督是推进机构改革的迫切需要,是规范督促机构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的实际,作为纪检检察机关,就如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针对问题 加强监督。
从根本上来说,机构改革的许多工作凭借的是干部的党性和道德水准。当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与之发生冲突的时候,因为没有规矩、没有方圆,自律意识就有可能发生倾斜,问题就随之发生。从另一方面看,机构改革工作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尤其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上问题很多。这就助长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机构改革中的违规乱纪问题。为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规范监督检查的程序,克服手段单一,只停留在听取汇报、面上检查这一层面,及时了解机构改革中出现的突出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克服多种因素影响,杜绝在监督检查以及处理违纪问题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向社会公开查办结果,以彰显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违规必纠、违纪必查的决心和勇气。
二、加强培训 提升能力
针对监督工作的特殊要求,纪委监察机关要注意选拔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监督岗位,并加强业务理论培训,确保素质优良、精干高效。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力度。培训要以相关规定和监督检查操作务实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升纪检干部在机构改革中监督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加强联动 力求实效。
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具有联动性的工作,涉及面比较广,纪检监察机关要与财政、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强化联合,保证监督工作出实效,通过沟通、协调,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切实保证机构改革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建立健全监督部门联动约束机制,确保机构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得以发现,并得到有效解决。
四、突出重点 强化监督。
一是以遵守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监督。作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对各部门、单位的监督,要求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的权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关系,讲党性,顾大局。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推行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制度。
二是以遵守组织纪律为重点加强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监督检查,凡涉及改革中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或擅自在机关内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的决定。
三是以财经纪律为重点加强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机构变动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毁坏财会帐目凭证;不得隐瞒、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公共财物;不得将专用经费、物资、房地产等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不得违反规定购买、分配住房。
四是以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为重点加强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不得借机发放奖金、补贴、礼品、纪念品或用宴请、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借机组织到境内、外旅游;不得借机违反规定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
五是以严肃纪律 规范运作为重点加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机构改革中各项、规定、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克服工作方法上的简单生硬,对涉及分流人员利益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建立受理咨询和举报中心。成立了信访组,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专门受理群众对机构改革中各类问题的咨询和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监督的作用。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理,并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突出五个结合 深化监督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机构改革的宣传教育是搞好监督检查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突出监督检查权威和实效的起点和铺垫。通过宣传教育,使法规深入人心,使监督检查的途径和内容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集合民智、群策群力,促进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同时,监督检查是促进宣传教育的保障和抓手。其宣传效力比一般宣传手段更深入、更细致、更长久。使两者紧密结合,实现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二是专项监督与日常动态监管相结合。纪委检察机关要对机构改革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纳入工作重心,寓监督检查于日常管理之中,使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无处不在,使每个成员都成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主体,实现互助协作。要建立日常动态监控机制,挖掘监督检查的载体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机构改革督查工作经常化,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
三是结果督查与惩防并举相结合。在做好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管人,减少自由裁量的伸缩性,从上、根源上杜绝通过写条子、打电话、批报告等形式干涉机构改革工作的现象,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对未按机构改革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弄虚作假的,应责令违规单位限期纠正,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将机构改革工作上升到、全面监督检查的层面上来,确保机构改革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主要对机构改革全过程的督查,这是内部监督,除此之外要广泛调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机构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采纳管好管活机构改革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机构改革工作由封闭式监督转变为开放式监督。
总之,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监督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