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xx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经开区xxx路8号xx交易中心A3栋x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周xxx,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罗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县xxx溪乡xxx村五组,证件号:X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xxxxx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xxx元(以尚欠货款xxxxxx元为基数,自20xx年xx月xx日起按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xx年xx月xx日为xxxx元);
2、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本案受理费xxx元,公告费xx元,共计xxxxx元;
3、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依法开庭审理。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作出(20xx)湘0302民初4xxx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现已生效。民事判决书主文载明:判决被告罗x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湖南xxx装备有限公司货款xxxxxxx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欠货款xxxxx元为基数,自20xx年xx月xx日起按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由被告罗xxx承担受理费84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400元。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执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特请贵院支持。
此致
xxx区人民
申请人:湖南xxx装备有限公司
20xx年 xx月 xx日
附:生效判决书原件1份
强制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 一案,业经 人民于 年 月
日作出( ) 字第 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 ) 字第 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上列当事人间,因 事项,经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发给( ) 字第 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的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
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 ,证件号: 。
被执行人: 公司,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被执行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 ,证件号: 。
申请执行依据:
人民 年 月 日作出的【案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执行申请人偿还货款【根据判决内容而写,如:借款、股权转让款、不当得利款、赔偿款等】 元;
2、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执行申请人按照年利率 %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 为基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 元;以 为基数,自 年 月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算至 年 月 日为 元)【根据判决内容而定】;
3、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执行申请人支付预缴的案件受理费 元、保全费 元、公告费 元;
4、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 向执行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案由】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并 年 月 日作出【案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执行申请人货款 ,并按照年利率 %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 元为基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 元为基数,自 年 月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元、保全费 元、公告费 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执行申请人。【本部分内容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而定】
该判决书现已生效,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书履行偿还义务,故执行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书。
此致
人民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被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申请人:孙XX,男,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河南省新郑市人民XXX年X月X日作出的豫01XX民初第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即退还申请执行人货款20000元和利息1767.43元及诉讼费180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
4、请求将被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以及被申请人孙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计入征信记录予以记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了(XXXX)豫01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判令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申请人缴纳的货款20000元和款项产生的利息1767.43元,申请人收到该判决至今,拒不执行该判决书。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特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强制执行被执行人XX有限公司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
申请执行人: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X族,住XX市XX区XX街XX号XX,证件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X族,住XX市XX区XX街XX号XX,证件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
XX市XX区人民(XXXX)X 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市XX区人民于XXXX年XX月XX日就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申请人XXX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XXX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XX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XXX承担。
此致
XX市XX区人民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