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轧钢厂电取暖设施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防止火灾事故与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暖气的安全使用作以下规定:
任何地点使用电暖气、热风幕等设施,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分厂电气负责人(电气专业工程师)及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审核并备案,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在方可安装使用。
1、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私自接用电暖气、热风幕等设施。
2、安装电暖气、热风幕等设施必须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对设备及材料进行选型,并根据现场情况限定额定功率,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专业电工对各点的电暖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记录。
3、电暖气、热风幕等设施的安装与使用,严格执行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标准,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将地线直接接在暖气包或其他常规设施上。
4、各点的电暖气设施必须按照定置要求进行摆放,严禁随意移动。
5、各点的电暖气设施禁止脚踩或利用电暖气设施烧水、热饭等不规范的安全行为。
6、使用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电暖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轧钢厂对电暖气设施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凡无此证或违章使用的单位及其个人,电暖气设施立即拆除并予以沒收,并罚款500元(许可证丢失者同等对待)。凡因此造成事故,将依轧钢厂事故管理办法对事故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理。
| 使用地点: | 使用原因: | ||
| 使用功率: | 使用期限: | ||
| 使用负责人: | 电气负责人(电气专业工程师): | ||
| 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程师):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