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涂家岭南村铁路小区物业管理站三、四楼两间房屋(一小一大)出租给乙方做教室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两间)月租金人民币共600元,承租期内,租金不得更改。房租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每单数月自30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乙方租赁期间,电费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三、 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偿付乙方三、四楼所装铁护栏的安装费用(850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武昌区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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