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严格新研发产品留样取样、存留、保管、使用管理,用于产品布面风格的对比,确保质量稳定,便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新研发产品、特殊原料产品、有工艺变动的产品的留样。
3、职责
留样保管人员和运转质检员对本管理办法实施负责。
4、内容
4.1 留样保管人员负责对产品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应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了解产品的标识。
4.2 留样样品接收程序
4.2.1 运转质检员对产品进行取样,标明品名,将样品交给留样保管人员,要求取样整齐规范、交接明确详细。
4.2.2 留样保管人员收到样品后,加贴留样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批号、班别、日期,并填写收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批号、客户名、存放柜号、班别、双方签字、备注,便于快速查找。
4.3 留样量
每批整幅产品80cm。
4.4 留样样品的存放
4.4.1 留样品由留样保管人员按生产时间分客户排放。
4.4.2 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需向技术品质部主任申请并签字批准同意。
4.4.3 留样样品每年处理一次,同一产品只留一块样布。
5、记录
《新研发产品留样记录》
新研发产品留样记录
编号:SDYX-JL-SJ-0
| 接收时间 | 送样人 | 品名 | 客户名 | 批号 | 班别 | 收样人 | 柜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