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 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 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 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依法执业自查管理部门
(一)成立依法执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依法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医务部,是医院依法执 业管理部门,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机构依法执业的 日常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 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依法执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负 责本部门依法执业日常管理与自查,记录并向医院依法执业管理 部门报告自查情况。医务人员对本人依法执业行为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预拟订本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 计划;
(二)组织或者参预本院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开展本院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
(四)对本院各部门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本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六)制止、纠正、报告本院违法执业行为;
(七)催促落实本院依法执业整改措施;
(八)编制本院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 自查整改情况;
(九)对本院自查发现的依法执业问题提出奖惩意见;
(十)主动采集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 纳入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内容。
五、医院依法执业自查主要内容:
(一) 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
(二) 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
(三) 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
(四)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
(五) 医疗质量管理;
(六) 传染病防治;
(七)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八) 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九) 中医药服务;
(十) 医疗文书管理;
(十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 的其他要求。
六、自查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自主开展依法执业检查, 每季度一次,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
(二)执业管理部门对本院依法执业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 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总 结、整改。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本院依法执业每年至少开展一 次全面自查,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对自 查结果进行总结、奖惩、整改,并对自查情况公告。
(四)自查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将整改,坚决消除隐患。 自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执业行为,即将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以便 留存备查。不能即将整改的,即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确 定整改时间表,催促落实,做好整改报告,以便留存、备查。
(五)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 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科主 任护士长联席会上通报。
(六)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电脑中心、院感科等职能 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 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 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味议,评 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 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八)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自查内容进行内部公示,接受 职工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本院依法执业自查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各科室自查情况、奖惩情况等。公示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
(九)对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如实报告自查结果、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的部门及人员,予以奖励;对未按要求开展依法
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自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部 门和人员,从严处理。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