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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2025-10-02 03:30:17 责编:小OO
文档
某剧场挑台平面和柱截面配筋如图2.19(a)、(b)所示。在14根钢筋混凝土柱子中有13根有严重的蜂窝现象。具体情况是:柱全部侧面面积142m2,蜂窝面积有7.41 m2,占5.2%;其中最严重的是K4,仅蜂窝中露筋面积就有0.56 m2。露筋位置在地面以上1m处,正是钢筋的搭接部位(图2.19c).

混凝土灌注高度太高。7m多高的柱子在模板上未留灌注混凝土的洞口,倾倒混凝土时未用串筒、留管等设施,违反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及“柱子分段灌注高度不应大于3.0m”的规定,使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已有离析现象。

灌注混凝土厚度太厚,捣固要求不严。施工时未用振捣棒,而采用6m长的木杆捣固,并且错误地规定每次灌注厚度以一车混凝土为准(约厚40cm),灌注后捣固30下即可。此规定违反了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柱子灌注厚度不得超过20cm”的界限。

柱子钢筋搭接处的设计净距太小,只有31~37.5mm,小于设计规范规定柱纵筋净距应≥50mm的要求。实际上有的露筋处净距为0或10mm。

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们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平基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前后所发现的漏水等边坡岩体不稳定因素的征兆,虽然有关各方曾予以一定程度的重视与研究,但由于缺乏岩土工程及支挡结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对隐患认识不足,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盲目施工至全部工程(人工边坡及厂房扩建)结束和水池继续运行,并在7月3日决定将水池蓄水至7m水深,使整个工程的安危事实上依赖于个人狭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上。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巨大,以及负面社会影响,主要是由于违章进行工程鉴定、处理方案错误所至。从事工程鉴定的技术人员以及管理者应从此次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鉴定方法与标准进行工程鉴定,即按照:客户委托,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检测验算;安全性、使用性鉴定评级;可靠性评级;出具鉴定报告及处理意见的基本鉴定程序规范、标准地进行工程鉴定。(中国建筑安全网)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 设计规范〉GBJ11-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四: 

  某县一机关修建职工住宅楼,共六栋,设计均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1平方米,主体完工后进行墙面抹灰,采用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抹灰后在两个月内相继发现该工程墙面抹灰出现开裂,并迅速发展。开始由墙面一点产生膨胀变形,形成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多点裂缝相继贯通,成为典型的龟状裂缝,并且空鼓,实际上此时抹灰与墙体已产生剥离。后经查证,该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严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单位未对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就直接使用,因此产生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最后该工程墙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五: 

  某县级市一乡村修建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办公住宿综合楼,乡上个别领导不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自行决定由一农村工匠承揽该工程建设。工程无地质勘察报告,无设计图纸(抄袭其它学校的图纸),原材未经检验,施工无任何质量保证措施,无水无电,砼和砂浆全部人工拌和,钢筋砼大梁、柱子人工浇注振捣,密实度和强度无法得到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后,综合楼和教学由于多处大梁和墙面发生较严重的裂缝,致使学校被迫停课。经检查,该综合楼基础一半置于风化页岩上,一半置于回填土上(未按规定进行夯实),地基已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教学楼大梁砼存在严重的空洞受力钢筋已严重锈蚀,两栋楼的砌体砂浆强度几乎为零(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砂浆中还夹着黄泥),楼梯横梁搁置长度仅50mm,梁下砌体已出现压碎现象。经鉴定该工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失去了加固补强的意义,被有关部门强行拆除,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办。 

案例六: 

  某县有关部门为教师建一广厦工程,位于河边,其上游数百米为电站大坝。该工程于1995年11于月开工建设,1997年元月竣工。具有关资料表明,该工程所在地20年一遇洪水水位313.50(绝对标高),但建设、施工单位擅自将该工程±0.00标高由314.40m降到308.16m。致使该工程自1997年投入使用以来,遭遇洪水淹没五次,洪水水位高出二楼地面约70cm(相当于绝对标高312m),底楼地面受洪水冲刷已多处出现直径约1m~2m、深约0.5m~1m的管涌坑,直接危及地基基础的长期稳定和上部结构的安全。受电站卸洪浪涌冲击压力影响,二楼楼面板向上反拱(据住户反应由二楼板缝冒出的水柱高达70cm),室内瓜米石地坪多处破损并与空心板剥离,二楼部分楼面板已不满足建筑构件安全使用要求。工程设计二个单元九层,实际建造四个单元十层,顶层部分住户擅自加建到十一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要求。该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工程。 

  案例七: 

  四川省某市玻璃厂1999年4月为增加生产规模扩建厂房,在原来天然坡度约22°的岩石地表平整场地,即在原地表向下开挖近5m,并距水厂原蓄水池3m左右,该蓄水池长12m、宽9m、深8.2m,容水约900m3。玻璃厂及水厂厂方为安全起见,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高级工程师对玻璃厂扩建开挖坡角是否会影响水厂蓄水池安全作一技术鉴定。该高工在其出具的书面技术鉴定中认定:“该水池地基基础稳定,不可能产生滑移形成滑坡影响安全;可以从距水池3m处按5%开挖放坡,开挖时沿水池边先打槽隔开,用小药量浅孔爆破,只要施工得当,不会影响水池安全;平整场地后,沿陡坡砌筑条石护坡;......本人负该鉴定的技术法律责任”。最后还盖了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予以认可。 

工程于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结束后,就开始厂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时许,边坡岩体突然崩塌,岩体及水流砸毁新建厂房两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伤,酿成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边坡岩体属于裂隙发育、遇水可以软化的软质岩石,虽然属于中小型工程,但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爆破、水池渗漏、坡体卸荷变形等不确定的不利影响因素甚多,在没有基本的勘察设计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直立边坡,破坏了原边坡的稳定坡角,而且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支挡结构措施,该边坡失稳是必然会发生的。若有正确的工程鉴定,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采用经过勘察设计的岩石锚桩(或锚杆)挡墙和做好水池防渗处理措施则是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边坡安全的。 

  该高工的“技术鉴定”内容过于简略,分析评价肤浅、武断,未明确指出及贯彻执行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原则及技术方法,主要结论建议缺乏技术依据,尽管其中有关地基施工中关于松动爆破和开槽减震的建议是正确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但未经设计计算的有关边坡稳定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有关用条石挡墙护坡的建议也不是该工程边坡条件下能确保边坡安全的有效支挡结构技术措施,而有关采用坡度为1:0.05的放坡建议,则更是没有贯彻现行规范的基本规定,缺少相应的论证分析,它的误导为该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技术鉴定”虽然盖有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但却无一般勘察、设计单位通常执行的“审核”、“批准”等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技术鉴定的内容到形式都缺乏严肃性;而且这种技术鉴定缺乏委托方与承担方之间的有关目的、任务、质量要求等基本的书面约定,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技术鉴定工作的深度和技术质量。 

某工程由A、B、C、D、E五个分项工程组成,它在平面上划分为四个施工段,各分项工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均为3天。A、B施工过程和B    2.某宾馆建筑为大厅部分16层,两翼13层,建筑面积11620m2,主体结构中间大厅部分为框剪结构,两翼均为剪力墙结构,外墙板采用大模板住宅通用构件,内墙为C20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后,检测发现下列部位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

    (1)七层有6条轴线的墙体混凝土,28天试块强度为12.04N/mm2,至80天后取墙体混凝土芯一组,其抗压强度分别为9.03N/mm2,12.15N/mm2,13.02N/mm2;

    (2)十层有6条轴线墙柱上的混凝土试块28天强度为13.25N/mm2,至60天后取墙柱混凝土芯一组,其抗压强度分别为10.08N/mm2,11.66N/mm2,12.26N/mm2,除这条轴线上的混凝土强度不足外,该层其他构件也有类似问题。

    问题:

    (1)造成该工程中混凝土强度不足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2)为了避免该工程中出现的混凝土强度不足,在施工过程中浇注混凝土时应符合哪些要求?

    (3)在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题解:(1)答:原因可能有:①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②混凝土拌制时间短或拌合物不均匀;③混凝土配合比每盘称量不准确;④混凝土试件没有做好,如模子变形。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及时等。

    (2)答:①浇筑混凝土时为避免发生离析现象,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

2m,自由下落高度较大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②浇筑时应分层浇筑、振捣,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层混凝土浇筑并振捣完毕;③竖向结构(墙、柱等)浇筑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50~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④在一般情况下,梁和板的混凝土应同时浇筑;⑤如混凝土不能连续浇筑完毕,中间间歇时间超过了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留置施工缝。

    (3)答: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④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某教学楼为四层砖混结构。该工程施工时,在安装三层预制楼板时,发生墙体倒塌,先后砸断部分三层和二层楼板共12块,造成三层楼面上的一名工人随倒塌物一起坠落而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经调查,该工程设计没有问题。施工时按正常施工顺序,应先浇筑现浇梁,安装楼板后再砌三层的砖墙。实际施工中由于现浇梁未能及时完成,施工中先砌了三层墙,然后预留楼板槽,槽内放立砖,待浇筑承重梁后,再嵌装楼板,在嵌装楼板时,先撬掉槽内立砖,边安装楼板、边塞缝的施工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工人以预留槽太小,楼板不好安装为理由,把部分预留槽加大,并且也未按边装板、边塞缝的要求施工。

    问题:

    (1)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这起事故可认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3)若需要对该事故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应勘察哪些内容?

题解:(1)答:违反施工程序,擅自修改组织设计的规定,指定并实施了错误的施工方案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工人不按规定施工,扩大预留槽且装板时不塞缝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答: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可认定为四级重大事故。

  上述《规定》第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3)答:①做好事故调查笔录,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等;事故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勘察的起止时间、过程;能量逸出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过程;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当时的行动;重要的物证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②事故现场的实物拍照。③事故现场绘图。

 

     某项承包工程年度承包合同总值为3268600元,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为%,工期一年。合同规定,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预付款额度为24%。施工企业自年初开始施工后,至当年8月份累计完成工程价值2620000元。至当年年末,工程顺利完工,结算完毕。

    问题:

    (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当完成工程价值为多少时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

    (3)8月份应扣预付款金额为多少?

    (4)在工程结算与决算中,对工程预付款有哪些规定?

题解:(1)解:工程预付款=3268600×20%=653720元。

    (2)解:起扣点价值=3268600-653720/%=2247162.5元。

    (3)解:八月份应扣预付款金额=(2620000—2247162.5)×%:238616元。

    (4)答:按照现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按月结算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在月中或旬末预收上半月或本旬工程款。采用分段结算工程价款或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可按月预收当月工程款。施工企业在预收工程款时,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填制“工程价款预收帐单”,分送发包单位并经银行办理预收款手续。

    施工企业在月中、旬末或按月预收的工程价款,应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工程价款结算帐单”中列出应扣除的预收工程款。

 

    某施工单位6月20日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修建一复杂地基上的教学楼。由于该工程复杂,工期难以确定,合同双方约定,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合同。建设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付给施工单位15%的管理费和利润。合同同时规定,在保证质量和进度前提下,施工单位每降低1万元成本,建设方给予额外的3000元奖金。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季节性大雨又转为特大暴雨,由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原材料及部分已建工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施工单位就此向建设单位进行了索赔。

    问题:

    (1)工程建设承包按承包合同计价方法分类,除案例中提到的成本加酬金方式外还有哪几种?

    (2)试述什么是成本加酬金合同?

    (3)按索赔目的,施工索赔可分为哪几类,本例中施工方可以进行哪类索赔?

    (4)在工程实际过程中,可产生索赔的原因有哪些,本例中产生索赔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题解:(1)答:固定总价合同、计量估价合同、单价合同。

    (2)答: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可按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的承包方式,称为成本加酬金合同。

    (3)答:按索赔目的,施工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类。本例中施工方可同时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4)答:①由于业主(包括业主的项目管理者)没能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应当给予补偿;

  ②由于业主(包括业主的代理人)因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力,而增加了承包商的费用和延长了工期,按合同应给予补偿;③由于某一个承包商完不成合同中的责任,而造成的连锁反应损失,也应当给予补偿;④由于环境的巨大变化,如战争、地震、洪涝灾害等也会发生施工赔偿。

    本例中产生索赔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的巨大变化,即由于遭遇到季节性特大暴雨而导致了

  工期延迟和费用增加,从而施工方可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某工程基础的长、宽、高尺寸分别为10m、4m、4m,经勘察发现地基为饱和的粉砂及部分粘质砂土,地下水位在地面下0.5m处。施工时,采用了抽水机直接在基坑内的集水坑抽排水,当挖至地下3m左右深度时,土与水向坑内涌,产生流沙现象。后经处理后,采用轻型井点降水,顺利完成施工。

    问题:

    (1)该工程在基坑开挖时未设支撑的做法是否正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设支撑?

    (2)什么是轻型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施工单位在进行轻型井点系统的布置时应考虑哪些

    因素?

(3)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除轻型井点外,还有哪几种? 

题解:(1)答:该工程不设支撑是错误的。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不设支撑:在浅基坑开挖时,当土质均匀、湿度正常,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或管沟底面标高,且敞露时间不长时,挖方边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撑;当土的湿度、土质及其他地质条件较好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或管沟底面时,挖方深度在5m 以内可放坡开挖不加支撑。

    (2)答:轻型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是沿基坑周围以一定间距埋人井点管(下端为滤管)至蓄水层内,井点管上端通过弯连管与地面上水平铺设的集水总管相连接,利用真空原理,通过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从井点管内不断抽出,使原有地下水位降至基坑以下。

    轻型井点系统的布置,应根据基坑或沟槽的平面形状和尺寸、深度、土质、地下水位高低与流向、降水深度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答:常用的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还有喷射井点、电渗井点、管井井点及深井井点。  

 

 某工程有两块厚2.5m,平面尺寸分别为27.2m×34.5m和29.2m×34.5m的板。设计中规定把上述大块板分成小块(每大块分成6小块),间歇施工。混凝土所有材料为: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砂、花岗岩碎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施工完成后发现大部分板的表面都发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裂缝宽度为O.1-0.25mm,长度从几厘米到一百多厘米,裂缝出现时间是拆模后1~2天。

 

    问题:

    (1)案例中裂缝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如何防治混凝土裂缝的产生?

    (3)此类工程中混凝土的养护方法有哪些特殊规定,养护时间有什么规定?

    (4)该工程中可选择的混凝土浇筑方案有哪些? 

题解:(1)答:该工程属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水泥水化热大,裂缝多是在拆模一两天出现,根据这些情况判定发生裂缝的可能有混凝土内外温差太大、表面温度突然降低、干缩等原因引起的。

    (2)答:该工程属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可采用以下措施来防止裂缝产生:①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②在保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前提下,适当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③降低混凝土的人模温度,控制混凝土内外的温差(当设计无要求时,控制在25℃以内);如降低拌合水温度(拌合水中加冰屑或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避免曝晒;④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⑤可预埋冷却水管,通人循环水将混凝土内部热量带出,进行人工导热。

    (3)答: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分为保温法和保湿法两种。为了确保新浇筑混凝土有适宜的硬化条件,防止在早期由于干缩而产生裂缝,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等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1d。

    (4)答: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一般采用分层浇筑。分层的方法主要有全面分层、分段分层  和斜面分层三种。   

 

    事件1:因甲方未能事先清空场地,甲方进场时间受到影响,并使工程A作业时间延长2天,窝工6个工作日。

    事件2:工程B为一隐蔽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某建筑单位乙承建了该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乙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了检查验收要求。但因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自己进行了检查。事后甲方认为由于该工程比较重要,要求乙重新对部位a、b检查。

    检查结果是:a完全合格,但b偏差超出了允许范围。由于重新检查部位a费用为28万元,工期4天;部位b包括检查与返工,共计花费43万元,工期20天。又因该项目的检查及返工处理,还给乙后续工程造成了工期延长10天。

    事件3:在工程c施工中,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费用增加6万元。

    问题:

    (1)事件2中应依据哪些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2)关于事件2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有什么规定?

    (3)上述材料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原因是什么?

    (4)上述施工索赔,可采用哪些费用计算方法?请详细说明。

题解:(1)答:应依据以下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①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②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集和设计变更单)等的要求;③应符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④应满足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规定。

    (2)答:《统一标准》规定,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这是对难以再现部位和节点质量所设的一个停止点,应重点检查,共同确认,并宜留下影像资料作证。

    (3)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造成延长的责任在甲方且影响了后续工程的施工;事件2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乙方没有按规定验收;事件3可以提出  费用补偿,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原因在甲方,如果该工程造成时间的增加超过了该项工作的总时差,还可以提出工期补偿。

    (4)答:①实际费用法。就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②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多次发生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索赔金额。③修正的总费用法,即在总费用法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为合理。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天津市某医院门诊楼工程。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年9月开工,日平均气温为15℃左右。两个月后基础工程施工完成,此时受寒流影响,连续数天日平均气温降低到0.2℃。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这段时间浇筑的混凝土板出现大面积冻害,抽样检查混凝土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问题:

    (1)什么气温条件下应对混凝土施工采取特殊措施,防止冻害?

    (2)此类工程中配制混凝土时,对材料和材料加热的要求有哪些?

    (3)上述工程中,当气温降低到0.2℃后,应对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和浇筑采取哪些特殊措施?

 

题解:(1)答:当日平均气温降到5℃或5℃以下,或者最低气温降到0℃或0℃以下时,混凝土工程必须采用特殊的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2)答:①该例中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优先选用活性高、水化热量大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0.6。水泥不得直接加热,使用前1~2d运入暖棚存放,暖棚温度宜在5℃以上。因为水的比热是砂、石骨料的5倍左右,所以拌制混凝土时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但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②骨料要求提前清洗和贮备,做到骨料清洁,无冻块和冰雪。骨料所用贮备场地应选择地势较高不积水的地方。该例中拌制混凝土的砂、石温度要符合热工计算需要的温度。不得用火焰直接加热骨料,加热的方法可因地制宜,但以蒸气加热法为好;③原材料不论用何种方法加热,在设计加热设备时,必须先求出每天的最大用料量和要求达到的温度,根据原材料的初温和比热,求出需要的总热量,同时要考虑加热过程中热量的损失;④钢筋冷拉可在负温下进行,但温度不宜低于-20℃。如采用控制应力方法时,冷拉控制应力较常温下提高30N/mm2,采用冷拉率控制方法时,冷拉率与常温相同。钢筋的焊接宜在室内进行,如必须在室外焊接,其最低气温不低于-20℃,且应有防雪和防风措施。刚焊接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避免造成冷脆现象。

    (3)答:①混凝土不宜露天搅拌,应尽量搭设暖棚,优先选用大容量的搅拌机,以减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搅拌前,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混凝土的拌合时间比常温规定时间延长50%。由于水泥和80℃左右的水拌合会发生骤凝现象,所以材料投放时应先将水和砂石投入拌合,然后加入水泥。若能保证热水不和水泥直接接触,水可以加热到100℃;②混凝土的运输时间和距离应保证不离析、不丧失塑性。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减少运输时间和距离,使用大容积的运输工具并加以适当保温;③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尽量加快混凝土的浇筑速度,防止热量散失过多。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人模温度不得低于5℃。采用加热养护时,混凝土养护前的温度不低于2℃;④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混凝土的振捣,尽可能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冬期振捣混凝土要采用机械振捣,振捣时间应比常温时有所增加;⑤加热养护整体式结构时,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温度应力较小处;⑥为了保证新浇筑混凝土与钢筋的可靠粘结,当气温在-15℃以下时,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和预埋件,可喷热风加热至5℃,并清除钢筋上的污土和锈渣;⑦冬期不得在强冻胀性地基上浇筑混凝土。在弱冻胀性地基上浇筑时,地基上应进行保温,以免遭冻。

 

 

某职工宿舍楼为三层砖混结构,纵墙承重。楼板为预制板,支撑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上。该工程于1999年6月开工,7月中旬开始砌墙,采用的施工方法为“三一”砌砖法和挤浆法,9月份第一层楼砖墙砌完,10月份接着施工第二层,12月份进入第三层施工。当三楼砖墙未砌完,屋面砖薄壳尚未开始砌筑,横墙也未砌筑时,在底层内纵墙上发现裂缝若干条,始于横梁支座处,并略呈垂直向下,长达2m多。事故调查时发现该工程为套用标准图,但降低了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还取消了原设计的梁垫,由此造成了砌体局部承载力局部下降了60%,此外砌筑质量低劣,这些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

    问题:

    (1)一般砌体结构裂缝产生的原因有哪些?试分析该案例中裂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案例中所提裂缝应怎样处理?

(3)该工程中采用的“三一”砌砖法和挤浆法是砌体工程中最常用的施工方法,试述其施工特点。

(4)砌体工程中常见质量通病除案例中提到的墙体裂缝外还有哪些? 

题解:(1)答:一般砌体裂缝主要由以下三种原因引起:①地基的不均匀下沉;②温度变化;

    ③施工不当。该案例中裂缝产生主要是温度的变化和施工不当造成的。

    (2)答:出现案例中产生的裂缝后,应暂缓施工上层的楼层及屋面。经观察与分析,裂缝能够造成建筑物倒塌的,应采取临时支撑等应急措施;不致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不用采取应急措施,但必须进行加固处理。处理方法是用混凝土扩大原基础,然后紧贴原砖墙增砌扶壁柱,并在柱上现浇混凝土梁垫。经加固处理后再继续下一步的施工。

    (3)答:“三一”砌砖法即是一块砖、一铲灰、一揉压并随手将挤出的砂浆刮去的砌筑方法。挤浆法是用灰勺、大铲或铺灰器在墙顶上铺一段砂浆,然后双手拿砖或单手拿砖,用砖挤入砂浆中一定厚度之后把砖放平,达到下齐边、上齐线、横平竖直的要求。

    (4)答:砌体结构中主要的质量通病除裂缝外还有:①砂浆强度偏低、不稳定;②砌体砂浆和易性差,沉底结硬;③砌体组砌方法错误;④墙面灰缝不平直,游丁走缝,墙面凹凸不平;⑤墙体留槎错误;⑥拉结钢筋被遗漏;⑦墙面渗水;⑧层高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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