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一般规定
6.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6.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6.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Ⅱ)模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6.1.4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6.1.5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 般 项 目
6.1.6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7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8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抽查10%;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6.1.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9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抽查10%;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6.1.9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 1 |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 3 | |
| 2 |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 3 | |
| 3 | 插 筋 | 中心线位置 | 5 |
| 外露长度 | +10 0 | ||
| 4 | 预埋螺栓 | 中心线位置 | 2 |
| 外露长度 | +10 0 | ||
| 5 | 预留洞 | 中心线位置 | 10 |
| 尺 寸 | +10 0 | ||
6.1.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表6.1.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轴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 2 | 底模上表面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3 | 截面内部尺寸 | 基 础 | ±10 | 钢尺检查 |
| 柱、墙、梁 | +4-5 | 钢尺检查 | ||
| 4 | 层高垂直度 | 不大于5m | 6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大于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5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 2 | 钢尺检查 | |
| 6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抽查10%;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6.1.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表6.1.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长度 | 板、梁 | ±5 | 钢尺量两角边, 取其中较大值 |
| 薄腹梁、桁架 | ±10 | |||
| 柱 | 0 -10 | |||
| 墙板 | 0 -5 | |||
| 2 | 宽度 | 板、墙板 | 0 -5 |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 取其中较大值 |
| 梁、薄腹梁、桁架、柱 | +2-5 | |||
| 3 | 高(厚)度 | 板 | +2-3 |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 取其中较大值 |
| 墙板 | 0 -5 | |||
| 梁、薄腹梁、桁架、柱 | +2-5 | |||
| 4 | 侧向弯曲 | 板、梁、柱 | l/1000 且≤15 |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
| 墙板、薄腹梁、桁架 | l/1500 且≤15 | |||
| 5 | 板的表面平整度 | 3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 6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 1 | 钢尺检查 | |
| 7 | 对角线差 | 板 | 7 |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
| 8 | 墙 板 | 5 | ||
| 9 | 翘曲 | 板、墙板 | l/1500 |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
| 10 | 设计起拱 | 薄腹梁、桁架、梁 | ±3 | 拉线、钢尺量跨中 |
(Ⅲ)模板拆除
主 控 项 目
6.1.12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6.1.1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6.1.12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 序号 |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比(%) |
| 1 | 板 | ≤2 | ≥50 |
| >2,≤8 | ≥75 | ||
| >8 | ≥100 | ||
| 2 | 梁、拱、壳 | ≤8 | ≥75 |
| >8 | ≥100 | ||
| 3 | 悬臂构件 | — | ≥100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 般 项 目
6.1.14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5 模板拆除时,不应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进行抽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