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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业务
2025-10-02 18:36:21 责编:小OO
文档
出纳如何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现金的清查:

  现金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盘点后,根据现金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是反映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的清查:

  (1)银行对账。银行存款清查亦称银行对账,是指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2)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的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由于未取得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项目。未达账项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①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②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③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④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及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 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 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 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 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多 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其核定具体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 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2)出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3、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 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自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 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便于银 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

  4、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 设“小金库”。

  5、现金管理“八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

  (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库存现金的账务处理

  ①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③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的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的现金。 

  【例】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3000元备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职工王丽预借差旅费500元,以现金支付,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王丽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以现金支付职工工资2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 

   贷:库存现金 2000

如果经银行部门出具的假币证明,可以做为损失扣除,且属于正常的损失,无需税务机关批准。

财务人员应掌握的现金核算内容

  1.现金收支的账务处理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账面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支票有两种兑现方法: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

  (2)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取得支票后,就要将支票向付款人(金融机构)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后,付款人就从该提示的支票的人户头中,支付支票上记载的金额给持票人。

  通常都是以(2)的方式兑现支票金额。将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交换兑现,银行将支票带至票据交换所交换,由银行之间处理。这时,付款银行的人的存款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会被贴上不能付款的笺条而退还。

  也可由(1)的方式使支票兑现,但如果付款银行是在外地,这么做就很无效率,而且不经由票据交换所,若发生存款不足的情形时,彼此间的纠纷就很难处理。因此,为确保安全及便利性,还是经由银行代为交换兑现。

  有些人很糊涂,即使今年2月无29日,付款日仍写29日,6月无31日,也开6月31日,遇到这种情况,依《票据法》规定,仍依当月最后一天为付款日。支票若经人向银行提出止付的申请,付款银行就不得支付金额给持票人。会计人员在收到支票的当天或第二天,就应该立刻将支票转入银行代收。

  但如果支票拒付怎么办?没关系,你还可以行使追索权。追索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在提示期间内提示。

  (2)支票上附有付款银行拒绝支付的理由。

  由于存款额不足等理由,提出兑现的支票就会被拒付,然后从银行退回给持票人。这种情况下,虽然支票被拒付,但对持票人而言,有向人或背书人要求支付该支票上的金额或利息等的权利,此种权利就称为追索权。

  行使追索权,必须具备上列二项条件。上述的条件(1)是指日后10日内必须提示兑现。如果过了提示期间,人可取消付款的委托,而该支票的追索权也随之取消。

  要证明支票被拒付,付款银行会开立拒付的证明。其有关文句是“××支票,由于×××理由,无法兑现。××××年××月××日××银行××分行,经理×××印”。票据拒付被退票时,拒付理由的笺条会随着支票退还给持票人。

  如果票据遭退票无法领到现金,即可行使追索权。如果行使了追索权,而人或背书人无支付的意思表示的话,就会导致诉讼案件的产生。

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观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

  现金支出要有凭有据,手续完备,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2)在规定限额内支付个人现金。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开户单位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以及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支付现金外,其他对个人支付现金的限额为100元,超过限额部分可以转办储蓄或用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3)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不得使用现金。

  单位在购买专控商品时,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国家专控商品销售单位不得收取现金。

  (4)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员工借款管理

  2、公司人员借款当月能够归还的,填写《暂支单》。

  公司人员借款需跨月归还的,填写《借款申请》(一式两联)。

  3、到财务部报销费用时,必须结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4、财务人员借款需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准;财务经理借款由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5、试用期员工借款,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并签属视同担保的意见,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6、员工离职,必须结清借款后才能结算离职工资。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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