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本公司IPQC核对新型号产品或转线时进行首件检查及制程质量检查与稽核提供依据。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首件检查及制程质量检查与稽核。
3.0参考文件
《不合格控制程序》
《工序中检验和测试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
《产品首件确认指引》
4.0定义
4.1.IPQC:制程质量控制
4.2.FAI:首件检查(确认)
4.3.PI:巡线检查.
4.4工程变更通知(ECN)
4.5作业指导书(SOP)
4.6材料表(BOM)
5.0职责
5.1品质管理部负责此程序的制订,IPQC负责对生产部组长首件确认后的结果进行确认及判定,并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及对生产线所有工位巡查及炉后产品品质抽检工作。
5.2生产部负责首件的制作与自检,保证产品与作业指导书的符合性和准确性。
5.3生产新产品时,需由生产部组长、IPQC及IE共同确认首件,参见QP750R10(产品首件确认指引)。
6.0程序
6.1每班开线生产时或转换机种时必须进行首件检查,经生产部组长及IPQC确认OK后即可正常生产,若首件不合格必须重新制作并经IPQC确认后方可正常生产,新机种首件检查需工程IE确认审查。
6.2每天开线生产时组长及IPQC应对在制品按作业指导书及其它相关资料要求并参照6.5所述内容进行首件检查,针对每个工位4小时抽查5PCS或以上,监控每一工位品质状况及确保制程品质系统的符合性。
6.3首件检查及巡线抽查过程中发现不良时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处理。
6.4IPQC记录报表的“签名”栏在有不良或异常时需生产管理签名确认,无异常时不需签名.
6.5IPQC首件及巡线检查项目对照表:
XXX(深圳)有限公司
7.0记录表格
《IPQC巡拉检查记录表》(SMT、插机、后焊、组装) 《SMTIPQC产线巡检记录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