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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
2025-10-02 19:19:12 责编:小OO
文档
沁水县农村公路灾害预防应急预案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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