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继承教学协议书
工 作 单 位
指 导 老 师
继 承 人
签 订 日 期
继承教学协议
经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双方自愿建立学术继承关系。
为了保证完成三年继承教学任务,根据人事部等五部门颁发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双方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如下:
1.继承教学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继承教学的基本目标:
3.继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4.继承教学的方式方法:
5.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根据继承人情况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继承人学习,按照确定的继承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
6.继承人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作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提升,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高质量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7.其他:
指导老师(签名): 继承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继承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盖 章)
年 月 日
省中医管理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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