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承办主体 2
二、申报流程 2
一)软件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2
二)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2
三)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3
四)需要送交的材料 3
三、认证流程 5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详细见著作权登记) 6
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6
1、办理依据 6
2、受理条件 6
3、材料要求 6
4、办理程序 6
三)软件产品登记 7
四)软件企业认定 9
1、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9
一、承办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申报流程
一)软件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1、 企业法人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软件开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注:我们的营业执照上没有软件开发字样,要去变更)
2、 著作权和产品登记的证明材料。
二)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三)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申请软件企业认定首先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
(3)在“资料查阅”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认定内容;
(4)选中后,右击,选择“导出数据”->“创建新的数据库”->“确定”,系统将自动生成申报表数据库(扩展名为.zip);
(5)将上一步导出的数据库文件进行“网上申报”。
(6)协会初审合格后当前状态为“初审通过”时,企业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同其他所需材料一同报至协会;
(7)协会进行材料审核合格后当前状态为“材料审查通过”。
(8)协会按批次上报后,当前状态为“已上报”。
(9)批准后当前状态为“领取证书”,企业可及时到协会领取证书及批准文件。
四)需要送交的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申报表系统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 纸打印,一式一份;
2、《软件企业认定审查表》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 纸打印,一式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4 纸复印,盖公章一式一份(验原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或 上年度审计报告盖公章,(验原件);
5、企业上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纳税缴款清单或纳税申报表), A4 纸复印盖公章,一式一份(验原件);
注:
( 1 )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提供税务部门出据的上年度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到所在地的国、地税分局打印) 或 提供全年的纳税申报表;
( 2 )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若在地税完税的需提供地税部门出据的上年度完税凭证,若在国税完税的部分需提供具有全年累计数的纳税申报表;
( 3 )如果申报的企业上年度无销售收入的,则按本年度相应月份或季度的财务数据填写申报表中的数据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完税凭证;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A4 纸复印盖公章,一式一份(验原件);
注:
( 1 )如果企业申报的软件产品登记与软件企业认定是同批申报的,则无需提供此项;
( 2 )如果企业具有有效的国家级或深圳市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临时资质无效),则提供有效的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企业“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的说明”原件, A4 纸打印,一式一份;
注:
( 1 )如果企业具有 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则提供有效的 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 2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的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产品情况介绍、企业的研发及技术力量情况、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采用什么技术及手段来保证产品的质量、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介绍;
( 3 )本说明不需要写得太长, 1000 - 1500 字即可;
8、《技术人员情况表》(下载)须用电脑填写, A4 纸打印,一式一份;
9、企业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A4 纸复印盖公章,一式一份(验原件);
注:如果企业所在的办公场所为自己的物业则提供有效的房地产证书;如果企业所在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则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10、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书复印件, A4 纸复印盖公章,各一式一份(验原件);
11、从“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中以导出数据方式导出的《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电子文档 (.zip 或 .rar 为后缀 ),电子文档使用3.5”软盘、光盘或用U盘拷贝均可;
12、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承诺书》 ,A4纸打印,一式一份。
三、认证流程
认证流程图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详细见著作权登记)
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1、办理依据
信息产业部5号令《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2、受理条件
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所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3、材料要求
软件产品说明一份;
用户操作说明书一份;
测试样品光盘一套;
软件产品类别界定申请表一份;
注:软件产品说明和用户操作说明书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4、办理程序
委托方提出评测申请;
委托方提交第3条所列材料,与软件评测实验室签订软件评测合同书,在合同书中说明软件产品运行环境、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功能模块等信息,并约定评测报告发送方式;
根据软件产品对测试环境的要求,双方确定测试过程实施方式;
软件评测实验室对软件产品进行评测,如无特殊原因,每个软件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测工作;
软件评测实验室出具软件评测报告。
5、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流程图
三)软件产品登记
1、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软件产品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认定需登陆www.chinasoftware.com.cn ,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 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产品登记,进行申请表填写;
3) 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产品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产品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产品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后保存到3.5寸盘进行提交。
3、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 告及获奖证书等)
4、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的税收优惠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5、办理登记所需时间:2-3个月。
四)软件企业认定
1、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