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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2025-10-02 19:24:44 责编:小OO
文档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2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

四、安全生产管理贯彻的基本原则    2

五、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的内容:    3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管理组织机构:    3

5.2 脚手架安全管理:    8

5.3 基坑防护:    9

5.4 模板工程:    10

5.5 “三宝”、“四口”与“五临边”防护:    10

5.6 施工用电:    11

5.7 起重机械设备:    11

5.8 施工机具:    12

5.9 危险品及危险物资管理:    13

5.10 消防安全管理:    13

一、编制依据

1、JGJ55-1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3、DBJ3702-B01-2005(SX)《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

4、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章。

二、工程概况

营口开发区奥体中心项目位于沈大高速公路以东、滨城路以南,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36944平方米,观众席5933座(其中固定坐席4529座,贵宾席座,活动坐席1328座,无障碍12座),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7.600米。该工程进入施工现场后,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工程施工建设的方方面面,是实施项目工程管理总目标的重中之重。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直接经济损失千元以下。

四、安全生产管理贯彻的基本原则工程

1、“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三个因素的状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发生。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即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管理安全在生产生活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并针对建筑施工生产的特点,有效控制不安全因素,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坚持动态管理,由于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从工程开工至竣工的全部生产过程和全部生产时间及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故在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执行“从零工作法”。

五、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的内容: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管理组织机构:

5.1.1安全报监:

5.1.1.1开工前按营口市建管局的规定办理好安全报监手续,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订有计划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当周边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决不组织施工。

5.1.1.2施工中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洽商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按规定报营口市建管局安监站。

5.1.2目标责任:

5.1.2.1保证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由项目经理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行使职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如下:          

      

5.1.2.2项目部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按上述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组织指挥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职工教育,主持每周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上报事故。

项目安全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作,搞好职工三级教育,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时阻止现场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现场各种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总结以往和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隐患,利用每周例会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事故。

工长是分管区域(或工作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施工,全面履行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能。

5.1.2.3现场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将其作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1.2.4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土建专业安全员1名,安装专业安全员1名,并以专职安全员为安全主管

5.1.2.5在施工前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按规定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公司审查后报监理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施工中接受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其下达安全事故隐蔽指令及时整改。

5.1.3专项施工方案:

5.1.3.1本工程基坑土方工程、排水工程、模板工程、塔吊(人货电梯)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由项目安全主管监督实施,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实施中需改变原方案的,必须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执行。 

5.1.3.2专项工程施工中,项目部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并按检查验收制度进行检查。严禁随意变动经审定的施工方案。

5.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1.4.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分项工程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在征求项目安全员的意见后形成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向项目安全员和作业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4.2作业前项目安全员和作业工长结合作业现场情况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交底有针对性、指导性。

5.1.4.3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和存档,签字为亲笔,严禁他人代签。

5.1.5安全检查:

5.1.5.1项目部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及安全员并会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5.1.5.2六级大风及雨雪天气,项目部会同监理部立即组织检查。现场出现影响施工作业的上述异常天气时停止施工。

5.1.5.3项目部依据上级检查组或项目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由项目安全主管监督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存档。

5.1.6安全教育培训:

5.1.6.1项目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塔吊装拆、塔吊司机及各种机械操作工等)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

每月进行一次职工安全生产例会教育,每周安排一次安全巡查教育。

针对寻查中发现的不安全现象随时进行个别教育,为防止可能的专门事故隐患进行专门教育。

5.1.6.2现场安全教育做到:

安全教育的原则是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主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教育依据上级新的安全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场发生的事故案例、四新技术应用以及新调换工种等情况坚持经常化教育。

针对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程接近收尾、施工条件优越、季节性气候变化、节假日前后等容易发生不安全事故的情况,提前抓好教育。

5.1.6.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专人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并经受教育者签字确认,特别是安全三级教育必须由受训职工亲笔签认,严禁代签。

5.1.6.4现场安全生产奖罚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条款的规定。

5.1.7班前安全活动:

5.1.7.1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专业工长在班组进行班前作业时,针对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前做好防范并做好记录,项目安全员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5.1.7.2在作业必经路上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带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员在警示镜前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1.8.1本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存放现场,做到人证相符,以备查验。

5.1.8.2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

5.1.9安全事故处理:

5.1.9.1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不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重要危险源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5.1.9.2按规定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1.9.3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分公司,并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5.1.9.4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5.1.10安全管理资料:

5.1.10.1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并由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负责管理。

5.1.10.2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填写,分类整理,统一装订,资料内容完整真实。

5.2 脚手架安全管理:

5.2.1本工程采用落地脚手架,首先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报分公司审查后报建设监理审批同意后组织施工;脚手架采用φ48×3.5mm钢管搭设双排脚手架。

5.2.2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经项目安全员和材料员按规定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连同合格证一起存档备案;搭设前搭设人员对钢管和扣件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场和安装使用。

5.2.3脚手架由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且体检合格的持证人员搭设,其证件提前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才能作业。搭设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至下列阶段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签证:

5.2.3.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5.2.3.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5.2.3.3达到设计高度后。

5.2.3.4遇有六级大风或雨雪天气后。

5.2.3.5停用超过一个月。

5.2.4落地式脚手架如在回填土上搭设,回填土必须已夯实整平,并按规定设置垫板、钢底座和纵横扫地杆,回填土平整应内高外低,有流水坡,确保排水良好。 

5.2.5架体与建筑物的搭接用φ48×3.5mm钢管按规定设置,抗滑经计算确定,拉结点悬挂150×200mm白底红字标志牌。

5.2.6按规定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剪力撑,架高在24m以下,剪力撑间距不大于1500;架在在25m以上时剪力撑沿长度方向连续设置。

5.2.7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并在操作层设高度为180mm的挡脚板,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架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 2)进行全封闭隔绝。

5.2.8架体内每2层且高度不超过10m用尼龙平网设层间安全平网,离地3.2m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随层设安全平网,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0mm时用尼龙平网封闭。安全平网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5.2.9施工中如设有卸料平台,平台支撑系统需经计算确定,并与架体分离设置,平台底板满铺脚平板并固定牢固,平台上设荷载标牌,严禁超载使用。

5.2.10架体使用中严禁擅自拆除拉结件、密目安全网、防护栏杆、挡脚板等安全防护设施。

5.3 基坑防护:

5.3.1基坑开挖前由建设监理和承建单位联合对周边环境、土质、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并按批准方案组织施工。

5.3.2项目部配合基坑开挖方做好测量放线工作,并协助做好开挖深度的控制,即在基底预留200mm左右的土方进行人工挖土防止超挖扰动坑底原土。

5.3.3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2.4米,属浅基坑工程,故不需进行边坡支护。

5.3.4基坑底部的排水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设置,即周边设明排水沟,四角及中间设集中排水井,基坑中间设排水盲沟,盲沟两端与明沟相通,以满足施工及防汛需要,排水沟(盲沟)、集水井的规格尺寸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5.3.5作业人员上下基坑设专用通道,基坑内禁止垂直交叉作业,基坑周边搭设1.2m高的钢管围护栏杆,立杆间距1.8m,打入地下0.5m,横杆由两道钢管组成,上栏杆离地1.2m,下栏杆离地0.5m,栏杆全部用密目立网封闭。

5.3.6基坑周边严禁对放土石方、料具、大模板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并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5.4 模板工程:

5.4.1本工程剪力墙、柱、梁、板、梯全部使用竹胶合板模板,支撑为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分公司和监理审批同意后实施。

5.4.2模板及支撑用料符合设计要求,立柱间距符合设计,底部垫板为50mm×200mm×4000mm木板铺设,且上下层立柱对齐,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确保支撑体系稳固安全可靠。

5.4.3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砼浇筑时堆料均匀;

5.4.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m。

5.4.5模板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规定,对梁、板、挑板的底模及支撑体系拆除,其砼同条件养护试块检测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才能安排拆除,拆除时划定警戒区设监护人;拆下的支撑和模板及时清运干净,不得堆放在楼板和挑板上。

5.5 “三宝”、“四口”与“五临边”防护:

5.5.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正确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工程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经市建管局安监站登记备案的产品。

5.5.2建筑物用经建管局推荐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安全平网。

5.5.3楼梯口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杆;电梯井口设防护门,井内每隔两层高且不超过10m设安全平网,网内无杂物并不得进行硬防护;通道口搭设防护棚,棚顶用双层木脚手板防护;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安全立网;建筑物内预留洞用竹胶合板盖严,上抹水泥砂浆固定。

5.5.4临边防护栏设上下两道,高度不小于1.2m,用φ20螺纹钢或φ48×3.5mm钢管制作,上杆距地面1.2m,下杆距地面0.5-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安装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5.6 施工用电:

5.6.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编制时征求项目部电气安装负责人意见,且报分公司和监理审批同意后实施。

5.6.2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6.3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使用“3C”认证并经市建委登记取得备案证的产品。

5.6.4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检测仪器,电工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每次测试至少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每季测试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按规定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5.7 起重机械设备:

5.7.1本工程所用的塔吊进场安装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向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提供登记注册铭牌和相关证书,安装验收后,项目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设备产权、拆、装,项目部在规定时限内分别通过市建管局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5.7.2塔吊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安装拆除,安装前由其编制并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的安拆施工方案报项目部、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5.7.3作业前由拆装单位技术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装拆过程中项目部配合其划定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项目总监进行全过程监控。

5.7.4安装结束后由设备产权、安装、项目部会同监理一起进行验收,合格后使用。项目部负责使用中的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塔吊(人货电梯)司机每天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5.7.5本工程现场设置三台塔吊同时作业,为确保安全作业,其间距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即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吊的距离大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顶的垂直距离大于2m。

5.8 施工机具:

5.8.1本工程施工机具的电动机全部设防护罩,严禁使用倒设开关,使用前经分公司设备科和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使用,木工操作间、电气焊间搭设防护棚。

5.8.2木工机械的平刨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设分料口、防护挡板,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

5.8.3一类手持电动工具作保护接零,电缆线无接头,作业时操作人员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5.8.4钢筋冷拉时作业应设警戒和保护栏,钢筋对焊区有防火花烫伤措施。

5.8.5电焊机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长不超过30m,导线无破损老化现象,接线柱设防护罩。

5.8.6工程使用的气瓶有防护帽、防震圈齐全、色标明显,存放和使用时离明火10 m以上,不同种类气瓶间距大于5m,乙炔瓶不得平放。

5.8.7供排水使用的潜水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导线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5.8.8回填土使用娃式打夯机,其操作扶手为绝缘手柄,负荷载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大于50m,操作时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二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调走电缆;两台夯机并列作业时,间距大于5m,前后并列作业时间距大于10m。

5.8.9楼板振捣采用平板式振动器和插入式振动棒,配合移动式配电箱,负荷线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m,操作者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9 危险品及危险物资管理:

危险品设专门库房存放,按存储要求针对通风防潮防雷击、防碰撞防火防毒等要求挂贴警示标志,并由项目仓库保管员负责检查与监督。

5.10 消防安全管理:

5.10.1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培训,配齐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

5.10.2针对施工阶段的特点、环境,建立临建防火管理制度,危险品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划分明火作业区,并在管辖区内悬挂防火标志标语,随时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防火。

5.10.3现场电气焊明火操作时实行用火申请制,电焊机一次电缆长不大于5m,二次线长不大于30m,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m,距作业明火区不小于30m,以防引起爆炸和火灾,电气焊作业完前后由专人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5.10.4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保持药剂有效,同时在指定位置配备消防铁锹、水箱、消防水管。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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