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机关拒绝为申请人变更姓名的做法,在目前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机关拒绝为申请人变更姓名的做法,在目前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