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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二手房违约期限的法律规定
2024-07-18 00:51:22 责编:小OO
文档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违约责任应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合同可约定违约金。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多久算违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就属于违约行为,与时间一般没有关系。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对方履行合同,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违约方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中,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与时间无关。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合同订立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如约定过高或过低,可根据请求适当调整。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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