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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低保能否申请廉租房
2024-07-17 17:25:28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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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没有低保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廉租房的相关规定

1、廉租房申报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注意申报人不能为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

2、廉租房中提供的房产证需另附其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廉租房申报,收入审核时注意按超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分别汇总,超低收入家庭申请实物配租的将归入优先轮候顺序。

4、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监护人签字。

5、婚姻情况除有结婚证或未满18周岁的全部要求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

6、廉租房申报一直是重点工作,每年要接受严格审计,核查比对项目比较多,今年计划将土地证、工商注册等列入比对项目,所以要严格申报。

7、廉租房复审由居住地所在社区、管委会、乡镇组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分别制汇总表。去年县拿出紫金小区进行了实物配租,原配租住户和前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户都安排了相应的廉租房,为方便租后管理,今年的复审实物配租全部按配租结果安排,按廉租房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空置廉租房6月的、转租、转借的都属于强制退出保障范畴。所以,请各相关社区管委会严格审核。

8、复审意见中需写明人口、住房、收入、婚姻的变更情况,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婚姻变更情况除有结婚证或未满18周岁的全部要求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注意收入变动一般是必然的,随之的工作单位变动也很普遍,不能图省事填写无变动,要实事求是。意见栏中注明是否符合廉租房申报条件,不符合的写明不符合的原因。

9、廉租房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的各乡镇、管委会、社区、村委应协助做好腾退工作;领取租赁补贴的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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