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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会计账簿罪在新刑法中的变化
2024-07-18 02:27:51 责编:小OO
文档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以及隐匿会计账簿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隐匿或销毁会计凭证、账簿构成犯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单位犯罪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都将受到处罚。而对于授意、指使、强令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若尚未构成犯罪,则可罚款,并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一、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隐匿会计账簿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法律责任和惩罚力度调整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法律责任和惩罚力度进行了重要调整。根据新法规定,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违法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新法规定了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和证据要求,使得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更为严谨。此外,新刑法还增加了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刑罚幅度的调整,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一调整旨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提高了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打击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结语

根据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对于个人犯罪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单位犯罪者,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对于隐匿会计账簿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受到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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