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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摆摊交押金维权难?
2024-07-18 02:57:04 责编:小OO
文档


在市场里,摊位押金如果无法退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要求退款。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具有权利决定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并在违约情况消失时进行退还。《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却不退还,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在市场里,摊位押金如果无法退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要求退款。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具有权利决定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并在违约情况消失时进行退还。

一、市场里的摊位押金不退怎么办?

市场里的摊位押金不退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退款。

1、只有在对方没有违规的前提下,押金是不可以退还的,并且受法律保护。

2、但是如果对方在付押金前,有违规行为,个人反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或退还原有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所以运输公司向收取1万元押金的做法有悖法律规定,应当全额退还给。

二、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不退怎么办

如果公司坚持不退还押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所以运输公司向收取1万元押金的做法有悖法律规定,应当全额退还给。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押金实际上就是为了保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够存在违约的情况。所以在对方没有违规违约的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决定不再合作了,押金一般是需要退还的。

结语

在市场里,摊位押金如果无法退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要求退款。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具有权利决定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并在违约情况消失时进行退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却不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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