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的,由出租人按规定的修理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修。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从而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