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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有关于耕地保护的是什么?
2024-07-18 04:09:42 责编:小OO
文档


1、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5、基本农田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拆大棚国家是什么?

拆大棚每个地方出台的不一样,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

以北京市为例,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如下: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

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

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不管是哪里的集体土地拆迁,都会下发补偿安置方案,方案中对于不同结构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会有明确的标准型规定,然后征收部门会依据这个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组织评估。

最终补偿以评估报告上的数据为准。所以大棚具体补偿多少,得按照大棚的实际情况评估后计算。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国家养殖饲业基本国家

根据《国家养殖补贴》对于企业或者个人申报的购进数量及品种进行补贴或者贷款优惠,国家养殖如下:

1、养羊补贴标准:300-499只规模补贴15万。500-699只规模补贴25万。700-999只规模补贴35万。1000只以上规模补贴50万。

2、养牛补贴标准:养殖奶牛300-499头规模补贴80万。500头-999头规模补贴130万。1000头以上规模补贴170万。养殖肉牛100-299头规模补贴30万。300头以上规模补贴50万。

3、养猪补贴标准:500-999头规模补贴20万。1000-1999头规模补贴40万。2000-2999头规模补贴60万。3000头以上规模补贴80万。

征地补偿的具体是什么?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修路占用耕地要如何补偿赔偿,乡镇耕地保护职责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除此之外具体的赔偿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国家法律是怎样保护妇女的财产权利的

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2.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3.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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