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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期中被征收的补偿问题
2024-07-18 03:54:12 责编:小OO
文档


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应按原用途补偿,耕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与农业人口数有关。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宅基地本身一般不能继承,只属于农民的福利性质。

法律分析

一、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怎么补偿

1、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结语

针对以上问题的结论如下:

一、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的补偿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被征收的土地应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偿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宅基地本身一般不可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来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然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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