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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以实际行动开创新局面
2025-10-07 01:55:43 责编:小OO
文档
为群众办实事  以实际行动开创新局面

----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侧记

2010年8月26日

黄山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好这一方青山绿水,维护好民众的环境权益是黄山环境监察工作的神圣职责。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始终把环保工作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视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牢记在在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心中的一句话。

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全国环境执法系统中的普通一支基层队伍。但它却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要努力成为新时期环保队伍中的优秀典型,成为环保精神的忠实践行者。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核定编制10人,聘用人员1名,实有人数11人,属全国环境监察基层执法队伍中人数较少的单位。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最东点在歙县竹铺乡东南端,最西点在祁门县新安乡西端,东西长1.14公里;最南点在休宁县岭南乡莲花峰,最北点在黄山区新丰乡北端,南北宽123.35公里,面积980700公顷。黄山市虽然没有大型的企业及水泥厂、发电厂等,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下有“三区四县”,即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和祁门县。自1993年市区二级环保机构合并之后,屯溪区(即中心城区)没有成立区环保部门,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不仅担负着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如辖区范围内重点污染源、建设项目、信访投诉查处、危险废物、辐射放射性等例行环境监察工作外,还包括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涉铅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等工作外,还肩负着中心城区(屯溪区)所有的环保工作任务。

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突破口,下最大决心、下最大力气,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住在安静的环境中。不仅各监察人员对本职工作应知应会,各领导干部也都是行家里手。大家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管是深更半夜,值守工地,防止施工噪声扰民;还是炎炎夏日,冒着危险,逐台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大家都无怨无悔做好本职工作。面对有的企业不解和对立情绪,监察人员情真意切,为企业协调发展出谋划策。2000-2001年期间,取缔中心城区1蒸吨以下锅炉百余台,杜绝了中心城区锅炉烟尘扰民问题。每年高中考期间,从5月初开始,每晚安排1台执法车、1组执法人员进行夜间巡查。仅2009年,组织夜间巡查20余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及时制止噪声污染行为30余起,查处未审批夜间施工扰民的建筑施工单位6家,夜间噪声扰民歌舞厅3家。对任何环保投诉,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都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复”,仅2009年就查处各类环境信访482件(次),办结率100%。重点信访案件全面落实跟踪回访制度,回访率100%。在市信访局组织开展的公众对信访办复满意率调查中,环境信访办复满意率均保持在90%以上,在市直部门当中名列前茅。多年来,黄山市未出现一起因环境信访导致群众赴京到省上访事件。在全市信访目标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获得当地、市的表彰肯定,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由于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环保厅推荐为2009年度“全国信访工作优秀集体”,并获得环保部认可。

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现阶段,我国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环境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给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损失。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诉求,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为维护群众利益,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顶着层层压力,迫使产生污水扰民严重的希格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关停;对生产工艺粉尘扰民的屯溪精壮水泥有限公司则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停止项目生产线生产。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环境污染纠纷,受到群众好评,市民自发赠送锦旗,称“保护生态、造福百姓”、“为民解忧不徇情,文明执法创和谐”。

黄山市现有各类污染事故危险源100多家,其中化工企业30余家,主要集中在徽州区、歙县和休宁县。使用的产品及原材料种类较多(包括强酸、强碱、苯系物、醇、酮、胺、醛、环氧氯丙烷等)。大部分都具有挥发性、易燃、易爆的特点,容易产生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其中环氧树脂行业的环氧氯丙烷,油墨生产厂家、使用产家的苯系物,TGIC行业的甲醇,聚氯树脂行业的氯乙烯,树脂及自来水行业的液氯,华兰化工厂的丙烯腈等原料具有较大毒性。另外,黄山市地处皖南山区,公路狭窄多坡多弯道,在利用汽车运输化学品,容易产生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污染事故。近几年来,黄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较为频繁。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因为监察能力极为有限,自身防护设备的缺乏而畏缩不前。为了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在处理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时候,都赶赴在事故处理第一线,先后处理了十几件突发环境事件,较为突出的有2006年“5.19”歙县三阳化学品泄露事件、“10.26”新力油墨化工厂火灾事件、“10.27”徽杭工贸火灾和2009年“2.18危化品运输车侧翻事故”、“5.8油罐车泄漏事故”,由于这些事故查处及时,措施有力,都将环境污染危险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小,不仅企业单位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还获得省环保厅和市的高度认可。2009年,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荣获“2.18”危化品运输车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称号。

黄山市是新安江、青弋江源头地区,境内主要有新安江、青弋江、阊江三大水系。黄山山脉将黄山市分割为南北两坡,南坡流域面积大于北坡,南坡有流向东南钱塘江流域的新安江水系和流向西南方向鄱阳湖流域的阊江水系,北部有流入长江的青弋江、秋浦河两大水系。为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重点解决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砂问题。先后多次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取缔了5家在水源地上游河道违法采砂点,迁移了2处位于水源地上游的排污口,协调解决了1起宣城市绩溪境内的含氟选矿厂对我市歙县饮用水水源安全造成隐患的跨环境污染纠纷。此外,还及时妥善处理了休宁县商山乡雁塘村三元养殖场和个体养殖户向市二水厂上游率水河内丢弃病死猪、休宁县临溪镇三村村卫生室在率水桥下丢弃医疗废弃物等事件,保证了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环境的安全,获得“整治违法排污先进集体”和“安徽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黄山市拥有多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环境质量十分重要,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开展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破坏自然环境和风景名胜的环境违法行为。在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后,找准定位,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效果,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审核验收,并被国家评委优秀示范单位。

小小的基层执法队伍,十来个工作人员,却取得了上述不菲的成绩,究其原因,归功于省环保厅的支持,当地、市和市环保局的高度重视,以及一套完整的1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良好运作。早在2005年底,黄山市环保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顺利通过国家1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全省乃至全国属凤毛麟角。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充分运用1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精髓,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程序,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支队有考勤制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来人接待、车辆使用管理、执法装备、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外部管理制度包括排污收费、信访办理、政务公开、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制度等。同时,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每年对现有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程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价,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的作用。

另外,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要求,强化环境监察队伍管理,大力培养和弘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思想作风。严格按照环保部“六项禁令”和“六不准”等要求,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职工工作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开展的环境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市局组织开展的“春训”,加强职工继续教育学习,确保岗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100%,确保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

此外,近年来,国家部、安徽省环保厅及黄山市环保局十分重视基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先后投入48万元污染减排标准化专项资金加大能力建设力度,为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配备所需的执法用车和执法装备,为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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