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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2025-10-07 01:23:00 责编:小OO
文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3.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学校对食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学校保健员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7.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学生科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8.学校加强对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安全汇报会,按要求向上级书面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10.坚持步行上放学,严禁在马路上追跑打闹。

11.严禁私自到江、河、池、塘游泳,严禁爬树、爬围墙、爬车。

12.不准在走廊、楼梯间互相追逐、推撞、嬉戏。

13.不准玩火、弄农药、火药、生电、煤气炉等危险东西。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如何刀具、通讯工具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树林、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6.学校按上级安排统一安排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7.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8.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9.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0.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

14.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15.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喝酒、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6.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7.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8.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9.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不吵闹;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有秩序地上下车,听从科学乘务员的指挥。

21.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1.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事(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2.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外来人员来访一律进行登记。

3.关心爱护学生,积极为师生服务,提前30分钟打开大门,方便师生进校。

4.上班时间注意观察来往人员动向,严防歹徒、精神病人进校搞破坏或危及师生生命行为。

5.上课时间关大、小门,如遇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时,要主动打开大门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

6.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物被盗、损失或危及师生生命的,视情况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校产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既要重视财产设备的添置,更重要的是要重视保管和修缮,加强财产管理,关键是在思想教育基础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1.总务科要加强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明确损坏东西要赔偿的思想意识。

2.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因课外活动造成损坏的赔偿损失的80%,因公务劳动造成损坏的,可不赔偿。

3、各班的讲台、水桶、垃圾撮、洒水壶、扫把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办理好移交手续。

4.所有的门柜钥匙,按需要固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入册),丢失一把按锁原价赔偿,每学期各班主任将所有的钥匙交回总务统一保管,新学期重新领取。

5.任何人不得将公物拿回家,未经学校同意,个人不得将公物私自拿出校外,一经发现,除追回原物外,还责其写检讨书交学校存档。

6.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借用的仪器、资料在调离本校前交回原处,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各年级办公室的柜子、书架、桌椅、热水瓶、垃圾撮、扫把等,按年级固定不动,负责保管,调动时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丢失立即通知总务查明原因,补齐后交总务。

8.加强水、电的管理,正常天气白天教室不开灯,不开电风扇。人员离开要随手关掉,节约水电。

9.各功能室的负责人要按章办事,认真履行好职责,如保管的器材、物品要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定期搞卫生、检修。

10.正确使用电化教学设备,使用完毕要拔掉电源插头等。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苍蝇、蚊子生存场所,消灭老鼠。

2.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湿式扫地。

3.校内做到“六净”,即水沟中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碎石杂物搬干净,字迹废标擦干净,痰迹泥土洗干净,杂草铲(割)干净。

4.校内不准放养鸡、鸭、牲畜,不准乱倒垃圾,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薄膜袋。

5.教室内、过道,每天由学生轮值扫地、擦黑板、门窗。

6.各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确保墙壁、器材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干净。

7.厕所定期用清洁剂冲洗,确保无臭味。

 

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思想,教给学生食品卫生常识。

2.不准个体摊贩到校园和校门口摆卖食物,教育学生不买路边小食品。

3.集体食堂执行定人、定员、定点采购优质食品、蔬菜,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油、肉、菜等,辨别“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或过期食品,购买物品一律要求卖方签字,验收人员签字。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加工食品生、熟砧板、瓢盆要分开。做好“三防”设施,场地保持整洁干净。

5.市场上购买的蔬菜、豆类要经盐水浸泡一小时并用自来水清洗后方可加工,严防农药中毒。

6.不向学生供应隔夜饭菜,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7.学校要定期对食堂和食品店进行检查,并负责指导饮食营养。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有上级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凭培训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发现传染病或乙肝带毒者要调离。上班时戴工作帽和穿工作服。

3.有防尘、防蝇、防鼠设备,仓库内的食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有架子或台隔开,室内保持通风干燥。

4.地面、墙壁、配餐台必须按《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来安装,即水磨石地面,白瓷砖贴墙,每天冲洗地面,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迹,通风排烟良好。

5.科学安排每天菜谱,做好餐食平衡,保证营养卫生,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过期或无出厂日期的食物不得进入食堂,市场购回的青菜要有充足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严防农药中毒,不得向学生供应量隔夜食品。食堂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6.切生、熟菜的砧板要分开,厨房、库房生熟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碗、筷、盆、碟用完后用消毒柜消毒。

7.若发生食物中毒,管理人员或炊事员要马上向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控制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并协助查明中毒原因,确保受害者得到正确的诊断和及时治疗。

8.禁止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确保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源带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⑴当班食堂人员只要离开食堂或在加工操作间都要关好外门。

⑵采购员采购的食品要由食堂人员搬入食堂内,不能由非食堂人员代劳。

⑶非食堂人员不听劝阻擅自撞入,当班人员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消毒等处理工作。

⑷擅自让非食堂人员进入的当班者,要严肃处理、责令其改正,由此引起的后果当班者负全责。

9.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医务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在指导就餐标准内不断增加饭菜花样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出售变质食品,保持食堂环境的清洁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3.建立建全财务制度,加强食堂帐目管理,每月后勤主任要检查一次帐目,做到帐目相符。

4.食堂工作人员要保养好食堂各项设备及炊具,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5.努力节省支出,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

一、预防措施

⑴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育人的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集体食堂非工作人员严禁出入。

⑶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力度,预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杜绝集体食物中毒发生。

⑷严把进货渠道关,严禁“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及集体食堂。

⑸严把制作食品卫生关,确保食品卫生质量。

⑹不准个体商贩到校园及校门口规定区域内摆买食物,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购路边小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及内宿生集体宿舍卫生管理,做好净化、美化工作,教育学生不随手丢垃圾,不喝生、脏水,不吃生冷食物。

二、控制措施

⑴严禁校外闲散人员到校内闲逛。

⑵严格控制“三无”食品进校园。

⑶严格控制向学生出售过期、变质食物。

⑷严格控制学生上课时间外出校园购买不卫生食品。

⑸食堂人员严把食品购买卫生质量关。

⑹食品安全负责人定期对食品安全卫生督促检查。

 

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程序

1.启动急性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机构。

2.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将应急处理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四、总务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设立人员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1)设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建立学校食堂家长安全监督机制,每天对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饭菜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分管领导。

五、办公室负责拟定相关规章制度,详细分化人员职责,教导处协调安全检查人员的值日,每周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老师、食堂监管员对食堂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六、值班领导、食堂安全监管员职责

(1)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2)严查从业人员是否佩证上岗、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3)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4)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5)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食堂责任人对食堂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防范,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八、团委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食堂安全监管员全面负责食堂购物的监管,负责食堂采购物品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饭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进行购物索证等进行监管。

十、对各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校长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堂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及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学校主管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安全监管员责任:

1.食堂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食堂使用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食堂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4.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5.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6.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7、食堂不按流程及规定进行加工食品的

十二、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少年儿童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各级领导、教师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真正落实“学校安全无小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实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主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校长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管领导具体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3.总务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所有任务,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分管领导。

4.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检查。

5.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通报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及时整改。

6.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执行月汇报制度。

7.食堂办有卫生许可证,所有食品行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且上岗前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8.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9.负责进一步改善本单位卫生设施,治理内外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三道水中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教师和周围群众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干警。

2.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辖区民警。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周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周值日教师。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党政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出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教师或其他老师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戴口罩、手套,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初步检查是传染病的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并通知其家属。

3.师生若发现传染病,学校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4.对传染病所在的班级、宿舍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7.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安全员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

4.暴风、暴雨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护送工作。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

6.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试行)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楼层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各楼层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校主要负责人为本校第一责任人。班级、楼层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内容、定人检查。

2.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楼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相关人员织成检查组对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功能室、微机室、实验操作室、厕所、围墙、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报告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镇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附“三定”内容:

①定时:每月初的1-5日对我校进行抽检,每星期对本校或本组某一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各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全面检查。

②定内容: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功能室、微机室、实验操作室、厕所、围墙、)、食品卫生安全(小卖部、学生食堂)、周边环境治理(营业性歌舞厅、电子娱乐厅、网吧)、教育教学常规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森林火灾、防拐骗、防交通事故)、门卫安全(防盗、防刑事案件)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2.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3.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5.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6.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7.不服从领导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8.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9.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10.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11.食堂、小卖部不执行食品卫生法,购进、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造成事故的。

12.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杜绝我校火灾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1.由学校一名领导主管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对学生宿舍,各功能室、食堂以及其它防火重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班班主任为班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学校保卫人员宿舍管理员兼任为中午、夜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及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4.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用火安全。

5.学校还要配齐必备的消防安全设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演播厅、微机室为重点防火单位,师生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包括打火机、火柴、蚊香等)。

2.食堂、教师宿舍确保用火安全,要做到人走火灭,杜绝火灾发生。

3.校内确需要使用明火要有老师监管,不留隐患。

4.学校电工要确保学校输电线路、电器等用电安全,加强巡查,师生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电工,立即排除。

5.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煤油炉、电炉、液化气炉等煮食物、取暖;学校食堂用天然气要严防泄露、火灾等事故发生。

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汛期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防汛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听气象部门的天气预告,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防汛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每位教师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防汛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方案,使防汛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六、应急响应

(一)学校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救灾,抢险命令,启动汛情应急预案。

(二)汛情发生后,现场通讯组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的人员情况。

七、应急保障

(一)白天、夜间值班电话应设专人责任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成员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地质灾害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四)加强对危房及其它房舍使用情况;食堂卫生、食品采购、加工、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学生宿舍一楼铁栅栏是否拆除;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泥沟及校外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情况;对校舍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沟和水库附近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及学生往返地段,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五)划定安全场地,一旦发生灾害,及时转移学生、教师到安全地点。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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